当政府部门对某食品进行风险评估后发现不安全,应当如何处理?热线疑问:某海鲜加工食品有限公司旗下有多种海鲜产品,深受消费者喜爱,销量一直不错。可最近有关该公司产品的一则新闻,让该公司的产品销量严重下滑。原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对该公司新推出的几款海鲜类食品进行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在评估报告中,这几款产品均因汞超标,被列为不安全食品。鉴于上述食品存在严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不安全因素,当地的工商行政部门还责令该海鲜加工公司停止生产和出售上述不安全食品。该公司迅速召开新闻发布会辩称,其公司产品已通过境外某权威部门的安全检测,均属于安全食品,且并未有购买该食品的消费者出现过身体不适的症状。因此,当地工商行政部门无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和销售。那么该公司的说法是否于法有据?律师解答:国家之所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目的就是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一旦某食品经过食品风险评估,得出的结论是不安全食品的,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就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迅速采取相关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此外,在中国境内销售的食品,理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该公司以符合境外检测结果所做出的辩解于法无据。法条链接《食品安全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第十六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制定、修订。
当政府部门对某食品进行风险评估后发现不安全,应当如何处理?热线疑问:某海鲜加工食品有限公司旗下有多种海鲜产品,深受消费者喜爱,销量一直不错。可最近有关该公司产品的一则新闻,让该公司的产品销量严重下滑。原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对该公司新推出的几款海鲜类食品进行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在评估报告中,这几款产品均因汞超标,被列为不安全食品。鉴于上述食品存在严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不安全因素,当地的工商行政部门还责令该海鲜加工公司停止生产和出售上述不安全食品。该公司迅速召开新闻发布会辩称,其公司产品已通过境外某权威部门的安全检测,均属于安全食品,且并未有购买该食品的消费者出现过身体不适的症状。因此,当地工商行政部门无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和销售。那么该公司的说法是否于法有据?律师解答:国家之所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目的就是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一旦某食品经过食品风险评估,得出的结论是不安全食品的,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就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迅速采取相关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此外,在中国境内销售的食品,理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该公司以符合境外检测结果所做出的辩解于法无据。法条链接《食品安全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第十六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制定、修订。
当政府部门对某食品进行风险评估后发现不安全,应当如何处理?热线疑问:某海鲜加工食品有限公司旗下有多种海鲜产品,深受消费者喜爱,销量一直不错。可最近有关该公司产品的一则新闻,让该公司的产品销量严重下滑。原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对该公司新推出的几款海鲜类食品进行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在评估报告中,这几款产品均因汞超标,被列为不安全食品。鉴于上述食品存在严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不安全因素,当地的工商行政部门还责令该海鲜加工公司停止生产和出售上述不安全食品。该公司迅速召开新闻发布会辩称,其公司产品已通过境外某权威部门的安全检测,均属于安全食品,且并未有购买该食品的消费者出现过身体不适的症状。因此,当地工商行政部门无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和销售。那么该公司的说法是否于法有据?律师解答:国家之所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目的就是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一旦某食品经过食品风险评估,得出的结论是不安全食品的,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就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迅速采取相关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此外,在中国境内销售的食品,理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该公司以符合境外检测结果所做出的辩解于法无据。法条链接《食品安全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第十六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制定、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