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支付令?支付令发出后会有什么效果?热线疑问:小王因小李拒不归还到期借款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审查后向小李发出支付令。小李在法定期间内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小王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吗?律师解答:督促程序中最重要的就是支付令,包括支付令的申请条件和发出支付令的后果。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诉程序。它是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于法定期间内未清偿债务也未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根据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这种程序并不需要经过开庭来调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纠纷,只需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因此,督促程序可以最低的成本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督促程序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金钱就是指货币,而有价证券则包括汇票、本票以及股票、国库券、债券及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4条的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申请支付令的条件为:第一,要求给付的必须是金钱和有价证券,其他财产不适用这一程序;第二,请求偿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必须已到期且数额确定,而且申请人一定要写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第三,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即只能是债务人一方有偿债义务,债权人不对债务人负有给付义务;第四,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一般采用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等方式,第五,所请求的债权不得超过2年诉讼时效期限。申请人只能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中级法院及其以上法院是不受理这类案件的。具体地说,此类案件以债务人为被告,应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必须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具体地说,申请书应写明下列事项:(1)债权人、债务人的姓名、名称等基本情况;(2)请求支付的标的物、数额;(3)所根据的事实、理由;(4)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在接到申请后,经形式和实质审查后,认为债权债务明确、合法的,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签发支付令。支付令应向债务人本人直接送达,债务人拒收时可留置送达。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异议的,支付令就具有了和判决一样的效力。此时,如果债务人拒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就有权依据支付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未提异议,而只是说自己缺乏清偿能力,或不提异议而向其他法院起诉的,对支付令的效力并无影响。综上,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异议的,支付令就具有了和判决一样的效力。小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214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215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第216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217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15.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1)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的;(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的;(3)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的;(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通知不予受理。216.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不成立的,应当在十五日内裁定驳回申请,该裁定不得上诉。217.在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前,申请人撤回申请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218.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的,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219.支付令应记明以下事项:(1)债权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2)债务人应当给付的金钱、有价证券的种类、数量;(3)清偿债务或者提出异议的期限;(4)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不提出异议的法律后果。支付令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220.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223.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224.督促程序终结后,债权人起诉的,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
怎样申请支付令?支付令发出后会有什么效果?热线疑问:小王因小李拒不归还到期借款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审查后向小李发出支付令。小李在法定期间内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小王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吗?律师解答:督促程序中最重要的就是支付令,包括支付令的申请条件和发出支付令的后果。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诉程序。它是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于法定期间内未清偿债务也未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根据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这种程序并不需要经过开庭来调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纠纷,只需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因此,督促程序可以最低的成本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督促程序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金钱就是指货币,而有价证券则包括汇票、本票以及股票、国库券、债券及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4条的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申请支付令的条件为:第一,要求给付的必须是金钱和有价证券,其他财产不适用这一程序;第二,请求偿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必须已到期且数额确定,而且申请人一定要写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第三,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即只能是债务人一方有偿债义务,债权人不对债务人负有给付义务;第四,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一般采用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等方式,第五,所请求的债权不得超过2年诉讼时效期限。申请人只能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中级法院及其以上法院是不受理这类案件的。具体地说,此类案件以债务人为被告,应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必须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具体地说,申请书应写明下列事项:(1)债权人、债务人的姓名、名称等基本情况;(2)请求支付的标的物、数额;(3)所根据的事实、理由;(4)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在接到申请后,经形式和实质审查后,认为债权债务明确、合法的,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签发支付令。支付令应向债务人本人直接送达,债务人拒收时可留置送达。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异议的,支付令就具有了和判决一样的效力。此时,如果债务人拒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就有权依据支付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未提异议,而只是说自己缺乏清偿能力,或不提异议而向其他法院起诉的,对支付令的效力并无影响。综上,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异议的,支付令就具有了和判决一样的效力。小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214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215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第216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217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15.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1)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的;(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的;(3)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的;(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通知不予受理。216.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不成立的,应当在十五日内裁定驳回申请,该裁定不得上诉。217.在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前,申请人撤回申请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218.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的,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219.支付令应记明以下事项:(1)债权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2)债务人应当给付的金钱、有价证券的种类、数量;(3)清偿债务或者提出异议的期限;(4)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不提出异议的法律后果。支付令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220.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223.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224.督促程序终结后,债权人起诉的,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
怎样申请支付令?支付令发出后会有什么效果?热线疑问:小王因小李拒不归还到期借款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审查后向小李发出支付令。小李在法定期间内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小王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吗?律师解答:督促程序中最重要的就是支付令,包括支付令的申请条件和发出支付令的后果。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诉程序。它是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于法定期间内未清偿债务也未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根据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这种程序并不需要经过开庭来调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纠纷,只需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因此,督促程序可以最低的成本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督促程序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金钱就是指货币,而有价证券则包括汇票、本票以及股票、国库券、债券及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4条的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申请支付令的条件为:第一,要求给付的必须是金钱和有价证券,其他财产不适用这一程序;第二,请求偿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必须已到期且数额确定,而且申请人一定要写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第三,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即只能是债务人一方有偿债义务,债权人不对债务人负有给付义务;第四,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一般采用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等方式,第五,所请求的债权不得超过2年诉讼时效期限。申请人只能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中级法院及其以上法院是不受理这类案件的。具体地说,此类案件以债务人为被告,应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必须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具体地说,申请书应写明下列事项:(1)债权人、债务人的姓名、名称等基本情况;(2)请求支付的标的物、数额;(3)所根据的事实、理由;(4)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在接到申请后,经形式和实质审查后,认为债权债务明确、合法的,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签发支付令。支付令应向债务人本人直接送达,债务人拒收时可留置送达。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异议的,支付令就具有了和判决一样的效力。此时,如果债务人拒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就有权依据支付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未提异议,而只是说自己缺乏清偿能力,或不提异议而向其他法院起诉的,对支付令的效力并无影响。综上,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异议的,支付令就具有了和判决一样的效力。小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214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215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第216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217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15.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1)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的;(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的;(3)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的;(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通知不予受理。216.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不成立的,应当在十五日内裁定驳回申请,该裁定不得上诉。217.在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前,申请人撤回申请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218.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的,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219.支付令应记明以下事项:(1)债权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2)债务人应当给付的金钱、有价证券的种类、数量;(3)清偿债务或者提出异议的期限;(4)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不提出异议的法律后果。支付令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220.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223.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224.督促程序终结后,债权人起诉的,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