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醉酒伤害他人,是否要承担侵权责任?热线疑问:张三嗜酒如命,经常喝的烂醉如泥。一日,张三又喝的大醉,骂骂咧咧地在村中游荡。走到河边时,看到一个小孩儿正蹲在河边撅着屁股,在水里摸什么东西。张三走过去,对准小孩的屁股,一脚将其踹进河里。小孩在河里乱扑腾着,张三却还没从酒醉中醒过来,看着小孩哈哈大笑。最后小孩被一个过路人救上来时,已昏迷不醒,后经急救才脱离了生命危险。张三因醉酒失去意识,是否还需要向小孩承担侵权责任呢?律师解答:本案是关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失去控制,造成他人伤害,是否需承担责任的法律问题。张三应当对小孩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行为具有完全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即使因饮酒过度,可能造成意识丧失或失去控制,但醉酒人对饮酒之前的行为是完全可以辨认和控制的,对于饮酒后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也应当是明知的。正是醉酒人放任自己,过度饮酒,才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醉酒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这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有根本区别的。因此,完全民事行为人应当对因醉酒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法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张三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自身行为是有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的。张三明知醉酒可能会导致自己暂时的意识丧失或失去控制能力,对他人构成威胁,仍然放任自己,结果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张三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能免责,应当对小孩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外,如果小孩构成轻伤以上伤害,张三还会因涉嫌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法条链接《侵权责任法》第33条第2款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刑法》第18条第4款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醉酒伤害他人,是否要承担侵权责任?热线疑问:张三嗜酒如命,经常喝的烂醉如泥。一日,张三又喝的大醉,骂骂咧咧地在村中游荡。走到河边时,看到一个小孩儿正蹲在河边撅着屁股,在水里摸什么东西。张三走过去,对准小孩的屁股,一脚将其踹进河里。小孩在河里乱扑腾着,张三却还没从酒醉中醒过来,看着小孩哈哈大笑。最后小孩被一个过路人救上来时,已昏迷不醒,后经急救才脱离了生命危险。张三因醉酒失去意识,是否还需要向小孩承担侵权责任呢?律师解答:本案是关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失去控制,造成他人伤害,是否需承担责任的法律问题。张三应当对小孩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行为具有完全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即使因饮酒过度,可能造成意识丧失或失去控制,但醉酒人对饮酒之前的行为是完全可以辨认和控制的,对于饮酒后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也应当是明知的。正是醉酒人放任自己,过度饮酒,才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醉酒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这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有根本区别的。因此,完全民事行为人应当对因醉酒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法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张三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自身行为是有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的。张三明知醉酒可能会导致自己暂时的意识丧失或失去控制能力,对他人构成威胁,仍然放任自己,结果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张三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能免责,应当对小孩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外,如果小孩构成轻伤以上伤害,张三还会因涉嫌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法条链接《侵权责任法》第33条第2款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刑法》第18条第4款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醉酒伤害他人,是否要承担侵权责任?热线疑问:张三嗜酒如命,经常喝的烂醉如泥。一日,张三又喝的大醉,骂骂咧咧地在村中游荡。走到河边时,看到一个小孩儿正蹲在河边撅着屁股,在水里摸什么东西。张三走过去,对准小孩的屁股,一脚将其踹进河里。小孩在河里乱扑腾着,张三却还没从酒醉中醒过来,看着小孩哈哈大笑。最后小孩被一个过路人救上来时,已昏迷不醒,后经急救才脱离了生命危险。张三因醉酒失去意识,是否还需要向小孩承担侵权责任呢?律师解答:本案是关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失去控制,造成他人伤害,是否需承担责任的法律问题。张三应当对小孩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行为具有完全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即使因饮酒过度,可能造成意识丧失或失去控制,但醉酒人对饮酒之前的行为是完全可以辨认和控制的,对于饮酒后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也应当是明知的。正是醉酒人放任自己,过度饮酒,才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醉酒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这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有根本区别的。因此,完全民事行为人应当对因醉酒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法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张三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自身行为是有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的。张三明知醉酒可能会导致自己暂时的意识丧失或失去控制能力,对他人构成威胁,仍然放任自己,结果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张三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能免责,应当对小孩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外,如果小孩构成轻伤以上伤害,张三还会因涉嫌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法条链接《侵权责任法》第33条第2款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刑法》第18条第4款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