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哑铃猛砸正在偷东西的男青年,致其重伤,行为人是否需承担责任?热线疑问:周末,潘某在街上闲逛,忽然发现一黑衣男子正从一名妇女挎包里掏东西。潘某曾经被偷过两次,看到这种事情自然嫉恶如仇,遂将一对自己刚买的哑铃冲着小偷的脖颈子砸去。小偷一下昏倒在地,被送往医院急救,性命保住了,但却落下了严重的伤残。潘某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责任。潘某的说法正确吗?律师解答:本案是关于正当防卫中防卫过当的侵权责任承担问题。潘某防卫过当,应当对小偷的损害承担适当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0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正当防卫是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保护合法权利的自卫行为,受到法律的肯定。但从权衡各方利益的角度考虑,既有利于维护防卫人的权益,也要考虑到对不法行为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一般来说,从防卫手段来讲,能够用较缓和的手段进行有效防卫的情况下,不能用激烈的手段防卫;对于没有严重危及人身、财产等重大利益的暴力侵害行为,不允许采取造成重伤等手段对侵权人进行防卫。对于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侵权人不应有的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行为,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即根据防卫人的过错程度,在损失范围内承担一部分责任,而不是全部责任。本案中,潘某看到男青年偷东西,只需要对其厉声呵斥或者扭送公安局等手段对其进行制止即可达到防卫的效果,但潘某却直接用哑铃砸其脖颈,致使其严重伤残。潘某的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 给男青年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害,属于防卫过当,应当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法条链接《民法通则》第128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0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用哑铃猛砸正在偷东西的男青年,致其重伤,行为人是否需承担责任?热线疑问:周末,潘某在街上闲逛,忽然发现一黑衣男子正从一名妇女挎包里掏东西。潘某曾经被偷过两次,看到这种事情自然嫉恶如仇,遂将一对自己刚买的哑铃冲着小偷的脖颈子砸去。小偷一下昏倒在地,被送往医院急救,性命保住了,但却落下了严重的伤残。潘某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责任。潘某的说法正确吗?律师解答:本案是关于正当防卫中防卫过当的侵权责任承担问题。潘某防卫过当,应当对小偷的损害承担适当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0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正当防卫是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保护合法权利的自卫行为,受到法律的肯定。但从权衡各方利益的角度考虑,既有利于维护防卫人的权益,也要考虑到对不法行为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一般来说,从防卫手段来讲,能够用较缓和的手段进行有效防卫的情况下,不能用激烈的手段防卫;对于没有严重危及人身、财产等重大利益的暴力侵害行为,不允许采取造成重伤等手段对侵权人进行防卫。对于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侵权人不应有的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行为,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即根据防卫人的过错程度,在损失范围内承担一部分责任,而不是全部责任。本案中,潘某看到男青年偷东西,只需要对其厉声呵斥或者扭送公安局等手段对其进行制止即可达到防卫的效果,但潘某却直接用哑铃砸其脖颈,致使其严重伤残。潘某的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 给男青年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害,属于防卫过当,应当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法条链接《民法通则》第128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0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用哑铃猛砸正在偷东西的男青年,致其重伤,行为人是否需承担责任?热线疑问:周末,潘某在街上闲逛,忽然发现一黑衣男子正从一名妇女挎包里掏东西。潘某曾经被偷过两次,看到这种事情自然嫉恶如仇,遂将一对自己刚买的哑铃冲着小偷的脖颈子砸去。小偷一下昏倒在地,被送往医院急救,性命保住了,但却落下了严重的伤残。潘某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责任。潘某的说法正确吗?律师解答:本案是关于正当防卫中防卫过当的侵权责任承担问题。潘某防卫过当,应当对小偷的损害承担适当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0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正当防卫是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保护合法权利的自卫行为,受到法律的肯定。但从权衡各方利益的角度考虑,既有利于维护防卫人的权益,也要考虑到对不法行为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一般来说,从防卫手段来讲,能够用较缓和的手段进行有效防卫的情况下,不能用激烈的手段防卫;对于没有严重危及人身、财产等重大利益的暴力侵害行为,不允许采取造成重伤等手段对侵权人进行防卫。对于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侵权人不应有的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行为,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即根据防卫人的过错程度,在损失范围内承担一部分责任,而不是全部责任。本案中,潘某看到男青年偷东西,只需要对其厉声呵斥或者扭送公安局等手段对其进行制止即可达到防卫的效果,但潘某却直接用哑铃砸其脖颈,致使其严重伤残。潘某的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 给男青年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害,属于防卫过当,应当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法条链接《民法通则》第128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0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