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将树杈吹断,谁来承担责任?热线疑问:某市靠近海边,台风多发时节,受台风影响,常会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毁事件。市区街边的大树归路政局管理,春夏之交,有人向路政局报告,某处沿街的一棵大树树杈有脱落的危险,但路政局一直未予处理。某日,大风天气,这棵大树的树杈被暴风折断,砸到了路过的李某。李某找到路政局要求赔偿,路政局说这是不可抗力引起的,自身没有过错,不需要赔偿。路政局的说法正确吗?律师解答:本案涉及侵权责任中何为不可抗力以及不可抗力的免责问题。本案的情形不能构成不可抗力,路政局应当对李某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现象。由于不可抗力是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不受当事人意志所支配的现象,因此,在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没有过错,不需承担责任。不能预见是指根据现有的技术水平或一般人的预知能力,对某事件的发生没有预知能力。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是指当事人已经尽到最大努力和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仍不能避免某种事件的发生并克服事件所造成的损害结果。本案中,该市由于地理位置和气候影响,台风多发。路政局应该能预见到在夏季,树木的枯枝禁不住暴风暴雨的袭击,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而应当及时处理。因此,本案中的狂风并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是不可抗力,不能作为免责事由。根据《侵权责任法》第90条“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路政局作为街边林木的管理人,应当对李某承担侵权责任。法条链接《侵权责任法》第29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90条 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暴风将树杈吹断,谁来承担责任?热线疑问:某市靠近海边,台风多发时节,受台风影响,常会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毁事件。市区街边的大树归路政局管理,春夏之交,有人向路政局报告,某处沿街的一棵大树树杈有脱落的危险,但路政局一直未予处理。某日,大风天气,这棵大树的树杈被暴风折断,砸到了路过的李某。李某找到路政局要求赔偿,路政局说这是不可抗力引起的,自身没有过错,不需要赔偿。路政局的说法正确吗?律师解答:本案涉及侵权责任中何为不可抗力以及不可抗力的免责问题。本案的情形不能构成不可抗力,路政局应当对李某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现象。由于不可抗力是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不受当事人意志所支配的现象,因此,在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没有过错,不需承担责任。不能预见是指根据现有的技术水平或一般人的预知能力,对某事件的发生没有预知能力。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是指当事人已经尽到最大努力和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仍不能避免某种事件的发生并克服事件所造成的损害结果。本案中,该市由于地理位置和气候影响,台风多发。路政局应该能预见到在夏季,树木的枯枝禁不住暴风暴雨的袭击,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而应当及时处理。因此,本案中的狂风并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是不可抗力,不能作为免责事由。根据《侵权责任法》第90条“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路政局作为街边林木的管理人,应当对李某承担侵权责任。法条链接《侵权责任法》第29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90条 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暴风将树杈吹断,谁来承担责任?热线疑问:某市靠近海边,台风多发时节,受台风影响,常会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毁事件。市区街边的大树归路政局管理,春夏之交,有人向路政局报告,某处沿街的一棵大树树杈有脱落的危险,但路政局一直未予处理。某日,大风天气,这棵大树的树杈被暴风折断,砸到了路过的李某。李某找到路政局要求赔偿,路政局说这是不可抗力引起的,自身没有过错,不需要赔偿。路政局的说法正确吗?律师解答:本案涉及侵权责任中何为不可抗力以及不可抗力的免责问题。本案的情形不能构成不可抗力,路政局应当对李某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现象。由于不可抗力是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不受当事人意志所支配的现象,因此,在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没有过错,不需承担责任。不能预见是指根据现有的技术水平或一般人的预知能力,对某事件的发生没有预知能力。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是指当事人已经尽到最大努力和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仍不能避免某种事件的发生并克服事件所造成的损害结果。本案中,该市由于地理位置和气候影响,台风多发。路政局应该能预见到在夏季,树木的枯枝禁不住暴风暴雨的袭击,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而应当及时处理。因此,本案中的狂风并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是不可抗力,不能作为免责事由。根据《侵权责任法》第90条“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路政局作为街边林木的管理人,应当对李某承担侵权责任。法条链接《侵权责任法》第29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90条 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