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实施的多个侵权行为,每个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如何承担责任?热线疑问:红豆杉可以提炼出紫杉醇,而紫杉醇是目前所了解的唯一一种可以促进微管聚合和稳定已聚合微管的药物,其对卵巢癌和乳腺癌,肺癌、大肠癌、黑色素瘤、头颈部癌、淋巴瘤、脑瘤的治疗均有奇效。因此,紫杉醇被誉为“紫黄金”。福建省某县村民李某看出了红豆杉的商机,其在一片山坳里种植了1000多株红豆杉,由于土壤和气候适宜,李某种植的红豆杉长势喜人,种下后三年不到,树苗已长至人高。2009年的一天,李某种植红豆杉的山坳两边的山地上开进了甲、乙两批工程队,甲工程队承包了当地政府道路工程建设,乙工程队是个体采矿矿主的施工队。甲、乙工程队进驻后,分别在山坳两边的山坡上伐树,开山炸石。从山坳两旁山坡工地上滚落的石头将李某种植的红豆杉林损毁了两百多株。李某见此情况,极其气愤,要求甲、乙赔偿,但甲、乙之间相互推诿,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李某遂诉至法院。律师解答:本案涉及赔偿义务人的确定和赔偿义务人之间责任比例和承担方式问题。李某种植的两百多株红豆杉被他人开山炸石滚落的石头损毁,李某财产受到损害,有权作为赔偿权利人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又由于两个工程队都因开山炸石致使石头飞入李某的红豆杉林,任意一方的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两个工程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首先,赔偿义务人的确定问题。现李某能够证明:甲、乙两工程队在李某种植红豆杉树的山坳两旁的山坡上开山放炮;两工程队施工的地点距离李某红豆杉树不足30米;两工程队开山放炮,均导致了炸飞的山石滚落。有证据证明,两工程队均实施了侵害李某红豆杉树安全的事实,李某完全可以甲、乙两工程队为赔偿义务人,主张损害赔偿。其次,赔偿义务人之间责任比例和承担方式的问题。本案中,甲、乙两工程队没有共同侵权的故意、也没有共同的过失,其开山炸石的行为是分别实施的,因此甲、乙两工程队不构成共同侵权。但甲、乙两工程队分别实施的开山炸石行为,均产生山石的滚落,而且滚落的山石大小不等,数量众多,高速滚落的山石或直接从空中飞落的山石都足以导致李某种植的红豆杉树被砸毁。在两工程队的山石都砸坏了红豆杉树的情况下,由于两工程队开山炸石的行为均足以造成李某红豆杉树损毁的结果,因此两工程队均应对李某被砸毁损的红豆杉树负赔偿责任。至于此种情形下,两工程队对李某的损失是按份承担责任还是按连带方式承担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侵权责任法》第11条的规定,甲乙两工程队对李某造成的财产损害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条链接《侵权责任法》第11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117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分别实施的多个侵权行为,每个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如何承担责任?热线疑问:红豆杉可以提炼出紫杉醇,而紫杉醇是目前所了解的唯一一种可以促进微管聚合和稳定已聚合微管的药物,其对卵巢癌和乳腺癌,肺癌、大肠癌、黑色素瘤、头颈部癌、淋巴瘤、脑瘤的治疗均有奇效。因此,紫杉醇被誉为“紫黄金”。福建省某县村民李某看出了红豆杉的商机,其在一片山坳里种植了1000多株红豆杉,由于土壤和气候适宜,李某种植的红豆杉长势喜人,种下后三年不到,树苗已长至人高。2009年的一天,李某种植红豆杉的山坳两边的山地上开进了甲、乙两批工程队,甲工程队承包了当地政府道路工程建设,乙工程队是个体采矿矿主的施工队。甲、乙工程队进驻后,分别在山坳两边的山坡上伐树,开山炸石。从山坳两旁山坡工地上滚落的石头将李某种植的红豆杉林损毁了两百多株。李某见此情况,极其气愤,要求甲、乙赔偿,但甲、乙之间相互推诿,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李某遂诉至法院。律师解答:本案涉及赔偿义务人的确定和赔偿义务人之间责任比例和承担方式问题。李某种植的两百多株红豆杉被他人开山炸石滚落的石头损毁,李某财产受到损害,有权作为赔偿权利人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又由于两个工程队都因开山炸石致使石头飞入李某的红豆杉林,任意一方的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两个工程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首先,赔偿义务人的确定问题。现李某能够证明:甲、乙两工程队在李某种植红豆杉树的山坳两旁的山坡上开山放炮;两工程队施工的地点距离李某红豆杉树不足30米;两工程队开山放炮,均导致了炸飞的山石滚落。有证据证明,两工程队均实施了侵害李某红豆杉树安全的事实,李某完全可以甲、乙两工程队为赔偿义务人,主张损害赔偿。其次,赔偿义务人之间责任比例和承担方式的问题。本案中,甲、乙两工程队没有共同侵权的故意、也没有共同的过失,其开山炸石的行为是分别实施的,因此甲、乙两工程队不构成共同侵权。但甲、乙两工程队分别实施的开山炸石行为,均产生山石的滚落,而且滚落的山石大小不等,数量众多,高速滚落的山石或直接从空中飞落的山石都足以导致李某种植的红豆杉树被砸毁。在两工程队的山石都砸坏了红豆杉树的情况下,由于两工程队开山炸石的行为均足以造成李某红豆杉树损毁的结果,因此两工程队均应对李某被砸毁损的红豆杉树负赔偿责任。至于此种情形下,两工程队对李某的损失是按份承担责任还是按连带方式承担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侵权责任法》第11条的规定,甲乙两工程队对李某造成的财产损害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条链接《侵权责任法》第11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117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分别实施的多个侵权行为,每个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如何承担责任?热线疑问:红豆杉可以提炼出紫杉醇,而紫杉醇是目前所了解的唯一一种可以促进微管聚合和稳定已聚合微管的药物,其对卵巢癌和乳腺癌,肺癌、大肠癌、黑色素瘤、头颈部癌、淋巴瘤、脑瘤的治疗均有奇效。因此,紫杉醇被誉为“紫黄金”。福建省某县村民李某看出了红豆杉的商机,其在一片山坳里种植了1000多株红豆杉,由于土壤和气候适宜,李某种植的红豆杉长势喜人,种下后三年不到,树苗已长至人高。2009年的一天,李某种植红豆杉的山坳两边的山地上开进了甲、乙两批工程队,甲工程队承包了当地政府道路工程建设,乙工程队是个体采矿矿主的施工队。甲、乙工程队进驻后,分别在山坳两边的山坡上伐树,开山炸石。从山坳两旁山坡工地上滚落的石头将李某种植的红豆杉林损毁了两百多株。李某见此情况,极其气愤,要求甲、乙赔偿,但甲、乙之间相互推诿,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李某遂诉至法院。律师解答:本案涉及赔偿义务人的确定和赔偿义务人之间责任比例和承担方式问题。李某种植的两百多株红豆杉被他人开山炸石滚落的石头损毁,李某财产受到损害,有权作为赔偿权利人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又由于两个工程队都因开山炸石致使石头飞入李某的红豆杉林,任意一方的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两个工程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首先,赔偿义务人的确定问题。现李某能够证明:甲、乙两工程队在李某种植红豆杉树的山坳两旁的山坡上开山放炮;两工程队施工的地点距离李某红豆杉树不足30米;两工程队开山放炮,均导致了炸飞的山石滚落。有证据证明,两工程队均实施了侵害李某红豆杉树安全的事实,李某完全可以甲、乙两工程队为赔偿义务人,主张损害赔偿。其次,赔偿义务人之间责任比例和承担方式的问题。本案中,甲、乙两工程队没有共同侵权的故意、也没有共同的过失,其开山炸石的行为是分别实施的,因此甲、乙两工程队不构成共同侵权。但甲、乙两工程队分别实施的开山炸石行为,均产生山石的滚落,而且滚落的山石大小不等,数量众多,高速滚落的山石或直接从空中飞落的山石都足以导致李某种植的红豆杉树被砸毁。在两工程队的山石都砸坏了红豆杉树的情况下,由于两工程队开山炸石的行为均足以造成李某红豆杉树损毁的结果,因此两工程队均应对李某被砸毁损的红豆杉树负赔偿责任。至于此种情形下,两工程队对李某的损失是按份承担责任还是按连带方式承担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侵权责任法》第11条的规定,甲乙两工程队对李某造成的财产损害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条链接《侵权责任法》第11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117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