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范围?热线疑问:2001年3月,某冷气公司(下称公司)与某空调生产厂家(下称厂家)签订一空调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厂家定购某品牌2匹单冷柜式空调机100台,单价为3000元/台,总价款为30万元;公司须在2001年4月1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厂家账户,厂家应在2001年4月30日前将全部的空调(100台)送至公司处交货。合同签订后,公司在2001年4月8日将30万元货款汇至厂家。随后即开始做销售的宣传准备工作。2001年4月25日,某娱乐城与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娱乐城向公司购买该空调80台,单价为3300元/台,娱乐城应在2001年4月30日前付清货款26.4万元,公司须在2001年5月6日前负责将80台空调安装完毕,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合同成立后,娱乐城在2001年4月28日将26.4万元货款付给公司。2001年4月30日,厂家通知公司,因产品供不应求,无法向公司发货,要求延迟一个月发货,公司拒绝,要求其依约发货。可时至5月6日,公司仍未收到货。5月7日,娱乐城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公司依约将26.4万元货款退还娱乐城,并支付3万元违约金。6月20日,公司收到厂家发来的100台空调。但因错过销售旺季,空调销路很差。公司即向厂家索赔,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厂家拒赔。2001年7月10日,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厂家赔偿因其违约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以500元/台计算,共5万元,并承担偿付给娱乐城的3万元违约金,合计8万元。经了解,按市场通常的销售情况,商家每售出一台空调的利润为300元。律师解答:本案所涉及的是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应当如何确定赔偿范围和数额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能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本案中,公司与厂家、公司与娱乐城签订的合同均合法有效。各方当事人均应依约履行合同。但厂家违约,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即赔偿公司的损失。公司损失的计算,应当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公司的直接损失,即对娱乐城因违约而支付的违约金3万元;二是公司的间接损失,即合同依约履行可以给公司带来的利润。但利润的计算,不能按公司500元/台的计算方法,只能按厂家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即市场通常的销售利润300元/台计算。100台利润共计3万元。因此,厂家违约,应向公司赔偿损失6万元。法条链接《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如何确定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范围?热线疑问:2001年3月,某冷气公司(下称公司)与某空调生产厂家(下称厂家)签订一空调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厂家定购某品牌2匹单冷柜式空调机100台,单价为3000元/台,总价款为30万元;公司须在2001年4月1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厂家账户,厂家应在2001年4月30日前将全部的空调(100台)送至公司处交货。合同签订后,公司在2001年4月8日将30万元货款汇至厂家。随后即开始做销售的宣传准备工作。2001年4月25日,某娱乐城与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娱乐城向公司购买该空调80台,单价为3300元/台,娱乐城应在2001年4月30日前付清货款26.4万元,公司须在2001年5月6日前负责将80台空调安装完毕,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合同成立后,娱乐城在2001年4月28日将26.4万元货款付给公司。2001年4月30日,厂家通知公司,因产品供不应求,无法向公司发货,要求延迟一个月发货,公司拒绝,要求其依约发货。可时至5月6日,公司仍未收到货。5月7日,娱乐城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公司依约将26.4万元货款退还娱乐城,并支付3万元违约金。6月20日,公司收到厂家发来的100台空调。但因错过销售旺季,空调销路很差。公司即向厂家索赔,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厂家拒赔。2001年7月10日,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厂家赔偿因其违约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以500元/台计算,共5万元,并承担偿付给娱乐城的3万元违约金,合计8万元。经了解,按市场通常的销售情况,商家每售出一台空调的利润为300元。律师解答:本案所涉及的是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应当如何确定赔偿范围和数额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能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本案中,公司与厂家、公司与娱乐城签订的合同均合法有效。各方当事人均应依约履行合同。但厂家违约,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即赔偿公司的损失。公司损失的计算,应当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公司的直接损失,即对娱乐城因违约而支付的违约金3万元;二是公司的间接损失,即合同依约履行可以给公司带来的利润。但利润的计算,不能按公司500元/台的计算方法,只能按厂家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即市场通常的销售利润300元/台计算。100台利润共计3万元。因此,厂家违约,应向公司赔偿损失6万元。法条链接《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如何确定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范围?热线疑问:2001年3月,某冷气公司(下称公司)与某空调生产厂家(下称厂家)签订一空调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厂家定购某品牌2匹单冷柜式空调机100台,单价为3000元/台,总价款为30万元;公司须在2001年4月1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厂家账户,厂家应在2001年4月30日前将全部的空调(100台)送至公司处交货。合同签订后,公司在2001年4月8日将30万元货款汇至厂家。随后即开始做销售的宣传准备工作。2001年4月25日,某娱乐城与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娱乐城向公司购买该空调80台,单价为3300元/台,娱乐城应在2001年4月30日前付清货款26.4万元,公司须在2001年5月6日前负责将80台空调安装完毕,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合同成立后,娱乐城在2001年4月28日将26.4万元货款付给公司。2001年4月30日,厂家通知公司,因产品供不应求,无法向公司发货,要求延迟一个月发货,公司拒绝,要求其依约发货。可时至5月6日,公司仍未收到货。5月7日,娱乐城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公司依约将26.4万元货款退还娱乐城,并支付3万元违约金。6月20日,公司收到厂家发来的100台空调。但因错过销售旺季,空调销路很差。公司即向厂家索赔,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厂家拒赔。2001年7月10日,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厂家赔偿因其违约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以500元/台计算,共5万元,并承担偿付给娱乐城的3万元违约金,合计8万元。经了解,按市场通常的销售情况,商家每售出一台空调的利润为300元。律师解答:本案所涉及的是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应当如何确定赔偿范围和数额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能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本案中,公司与厂家、公司与娱乐城签订的合同均合法有效。各方当事人均应依约履行合同。但厂家违约,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即赔偿公司的损失。公司损失的计算,应当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公司的直接损失,即对娱乐城因违约而支付的违约金3万元;二是公司的间接损失,即合同依约履行可以给公司带来的利润。但利润的计算,不能按公司500元/台的计算方法,只能按厂家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即市场通常的销售利润300元/台计算。100台利润共计3万元。因此,厂家违约,应向公司赔偿损失6万元。法条链接《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