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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提示:

作为一个准就业人士、创业经营者建议多学习有关劳动就业 的法律法规,最好能熟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多看一些有关法律行家 所讲解的法律案例。也为自己在上网购物、日常购物中多了解 一些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婚姻家庭法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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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维权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提醒即将找工作或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在你求职时要熟悉一下我国的 《禁止传销条例》 如遇到条例中的情况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110联系举报。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特困人员供养(年满6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
法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详情可到当地民政局救助处咨询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事宜。以当地民政局答复为准,千万 不可道听途说听取似懂非懂的人的说法。

温馨提示:以上救助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执行情况需要到当地的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咨询为准。
如: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828120 洲心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3503089

就业指引: 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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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信息:

学习话题-赠与人被害后,其继承人不知可以撤销赠与,而忍痛将物品赠与“凶手”



发布日期(Date): [2019-09-10 T 18:37:20]


作者:荣丽双
作品名称:别让不懂法害了你[合同担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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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说明: 不懂法律误大事,看似小问题,实则大隐患!轻松好读有内容,彻底告别“不懂法”!懂法造就幸福生活,让法律知识为我们的人生保驾护航!案例背景:以案释法,真人真事敲警钟。律师分析:鞭辟入里,直击法律关键点。温馨提示:细致入微,莫要忽视小细节。法律依据:追本溯源,法律条文要熟悉。

赠与人被害后,其继承人不知可以撤销赠与,而忍痛将物品赠与“凶手”。案例背景。段某与贺某是多年的好友。2005年,贺某的妻子罹患重病,在贺某为妻子的治疗花光所有的积蓄并举借大量外债后,其妻子病情仍然未见丝毫好转,不久便去世了。贺某深受打击,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多次想到自杀。段某为开导、照顾贺某,邀请其来自己家中共同居住。在此期间,段某购买了新的住房,准备搬家,许诺将家中两台价值5000元的旧电脑无偿赠与贺某,二人签订了赠与协议。尽管好友段某精心照顾、耐心开导,贺某依然没有从精神和经济的双重打击下振作起来。后来贺某为排解生活上的打击,开始贩卖黄色光盘。段某得知后多次劝导贺某,甚至与其发生争吵。后来,当贺某又一次贩卖黄色光盘时,被段某发现,二人发生激烈争吵,厮打在了一起,贺某冲进厨房拿起菜刀砍向段某,失去理智的贺某竟然砍了段某数十刀,导致段某当场死亡。贺某以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刑。段某的妻子王某悲痛万分,认为他们夫妇二人如此真诚地对待贺某,贺某竟然残忍地将段某杀害,实在是罪不可赦。作为段某唯一合法的继承人,王某在整理段某的遗物时,发现了段某生前与贺某签订的赠与协议,协议约定段某无偿将其两台电脑赠与贺某。王某认为段某与贺某签订的赠与协议没有违法之处,所以必须履行,否则即构成违约。尽管王某对贺某恨之入骨,但是仍然忍痛将两台价值5000元的旧电脑依协议赠与了贺某。律师分析:本案是关于撤销赠与的问题。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本案中,受赠人贺某故意将赠与人段某杀害,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作为段某的继承人,妻子王某可以依法撤销段某对贺某的赠与行为。行使赠与撤销权的主体本应该是赠与人,但是因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赠与人的撤销权事实上已经无法再行使。由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可以实现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与意愿。因为一般认为赠与合同的基础是感情和道德,出现了撤销的事由,那么赠与合同存在的道德基础也就丧失了,必然会违背赠与人赠与的初衷。如果赠与人活着或者在没有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他必然会行使撤销权,所以法律应该赋予其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撤销权。当然也只有在赠与人不能行使其撤销权时,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才可以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基于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这一法定情形。法律之所以规定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目的在于寻求受赠人失去占有财产的依据之法律效果,维护赠与人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此处“六个月”是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这就意味着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赠与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否则,超过六个月不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将完全丧失这一权利。也就是说“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此外,为了落实保护赠与人及其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凸显撤销权的行使效力,《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温馨提示:法律和道德都鼓励人们向善,但是并不要求大家必须成为忘我的“圣人”。毕竟只有首先保护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有能力和精力去帮助更多的人。但是,如果因为不懂法,像本案中的王某不知道可以行使法定的撤销权,最后只能落得人财两空。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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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要点:答应赠与后自身经济状况恶化,仍然坚持赠与而导致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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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要点:赠与财产被淹,赠与人不懂法花高价重新置办了赠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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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过程中猜您的疑问:

问:自考学历为什么不承认?自考本科找工作被拒? 后悔读了自考?自考本科有用吗?自考就是骗局?自考学历入职被拒绝? 自考本科单位承认吗?

答:自考是高等教育组成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东省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若干规定》 均有明确规定,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法律法规 认可有效的学历证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纳入法律范围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有的 用人企业不认可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在中国社会轻视法律存在的人还是有的 不应该太看重那些不承认自考学历的现象。必要时我们在就职时遇到违反法律规定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 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承认自考学历是 对自考存在一种偏见、人才观念的一种态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违法行为。我们 不应该为了有的用人企业不认可就不选择自考,毕竟自考是成才的一种机会,它可以让您 改变命运的机会,如考取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您创造机会、 创造条件的。参加自考是获得文凭、获得知识的机会,就业、创业重要的是个人 能力得到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学科专业能力、分析能力等)的培养。

问: 自考流程是什么?全国自考报名系统入口?自考怎么报名?

答:自考的流程是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现场报名或自考办官方网站、自考办委托的考试报名网站(详情咨询自考办,自考办联系电话可“114”查询)网上报名课程 → 购买 教材 → 个人自主学习或参加社会助学机构(全日制、业余助学)、网络助学学习 → 在考试当天前查询考场等考试信息 → 参加考试 → 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合格 → 实践 考核课程通过 → 论文通过 → 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每年6月、12月申请毕业 → 最后获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自考本科含金量高吗?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答:含金量一说没有绝对的说法,招聘看用人企业的用人观念、 人才观念决定的。我们在选择自考专业时更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势 去考虑,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择了合适自己的专业去 深入钻研才有可能学有所成。自考不受年龄、学历层次限制的,自考本科 只要是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需要提供 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可以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电大、 自考的、网络教育的)。

问: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多少?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自学考试难吗?自学考试要多久?

答: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参加考试人数(有些情况下 出现考生缺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应考人员自身 知识强弱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很难控制通过率的。自学考试的专业是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需求开设的,详细专业情况可以百度搜索你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查询。自学考试难不难或考多久,要 看考生的知识基础、个人接受能力、在课程学习上付出的程度上、应考心理 等有关。

问:自考辅导机构哪家好?自考辅导班需要报吗? 自考辅导机构押题准吗?

答:自考辅导网校哪个好?作为评价一家网校的优劣要综合考虑, 师资、办学时长、网站规模、办学资质等来考虑。自考是在接受 大学教育,大学知识都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报自考辅导 班在老师的讲授和指导下学习会更轻松、更快掌握考核知识点, 一本自考教材可能会因受到编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可能对部分人 的理解存在欠缺,如果不报辅导班在学习自考教材的时候遇到不明白 的知识点在借助其他参考书时也不一定能够解决,而通过辅导班学习不但可以 能够在老师的讲授下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供答疑以帮助您 解决问题。从而让您少消耗更多的时间在困惑问题上面。自考辅导机构押题 不一定准确,虽然自考辅导机构的老师有着多年的辅导经验,但自学考试 是教考分离的,教的老师就不得参与考试命题,参与命题的人员就不得 参与辅导工作,并且命题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泄漏考题,泄漏了考题的 要依法追究“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的。所以不要抱着辅导老师押题来 通过考试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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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懈地打造互联网无门槛教育服务,打造更加公平的 就业环境建设,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不能做的事和没有 做的事,绝对不会开所谓的“空头支票”,不计划实现的 事不会说,网站没有各类虚构的方针,政策。 网站是一家重人才、创造人才、挖掘人才、培养人才 的平台。同时也为完善中国的救助救济途径,开辟人 性化的救助窗口。创造研发多种救助途径,不遗弃每一个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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