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知机动车必须购买交强险,发生事故后被罚。案例背景。杨军是里县杨庄人,从2009年开始进城打工,由于县城离杨庄较远,杨军一直住在工厂的员工宿舍。2013年,杨军攒了一些钱,一部分寄给了家里,另一部分杨军想买辆摩托车。这样不仅可以方便自己出行,也可以经常骑摩托车回家看看。后来,杨军的朋友张某称自己也想买一辆摩托车,而且认识一个哥们就是专门卖各种各样的摩托车,找他买还能便宜一些,于是杨军和张某在张某的哥们那一人买了一辆摩托车。买完摩托车以后,杨军问朋友张某是不是应该买个什么强制险,张某对杨军说这是县城不是北京那样的大城市,查得也不严,所以不用花那份钱,汽车才必须要买,摩托车用不着买。听张某这么一说,杨军觉得也有几分道理,所以也就没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014年6月,杨军在骑摩托车去往里县的途中,不慎将一位行人撞伤。随后,交警便来到现场调查事故,结果交警发现,杨军的摩托车未购买交通事故责任保险,也没有进行相关的登记。交警当场就对杨军进行了处罚。杨军十分不理解,问交警为什么要罚自己,交警告知杨军,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是机动车必须购买的保险,如果不购买该保险,车辆根本无法登记和进行安全检验,摩托车也是机动车,也得依法投保。所以杨军的摩托车没有购买交强险也没有登记和检验就上路,属于违法车辆。杨军听交警这么一说,十分后怕,原来买辆摩托车还有这么多事情要做。都怪自已什么都不懂,不然肯定会依法办事,如今也不至于被罚了。律师分析:本案是关于机动车是否必须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问题。在我国,机动车必须依法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而摩托车作为机动车,也是应该投保的。而且,如果不购买交强险,许多事情都不能依法完成。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据此可知,如果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将无法进行登记和安全检验,这样上路的机动车则属于违法车辆,一经发现,必定要受到处罚。本案中的杨军就未投保交强险,这样不仅在遇到事故时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其车辆都不能依法进行登记和检验,甚至还会有其他的不利后果。但是由于杨军不懂法,随意听信朋友所言,结果发生事故惨被罚。温馨提示:在此要提醒大家,购买机动车一定要主动购买交强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强制险,即每辆机动车都必须办理,否则不能进行登记和正常检验,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也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赔偿对方损失,而且还有许多的不利后果,大家切勿为了省钱而给自己留下后患。法条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