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学车违规出事故,不懂法而自担责任。案例背景。何芊芊和叶子龙都是赵河村人,一个是河东队的,一个是河西队的,两人经人介绍后相识,相处一段时间后,二人步入婚姻殿堂。按照当地的风俗,结婚前,男方要向女方送10万元彩礼,而女方除陪嫁一些家电外,还要在这10万元内陪嫁一辆小轿车。何芊芊是家里的独生女,父母自然没有亏待女儿,用10万元的陪嫁再添了些钱为女儿置办了一辆价值15万元的车。可结婚后,何芊芊和老公叶子龙都不会开车,新车一直在家闲置。后叶子龙考虑到自己在外打工比较忙,便提议妻子去驾校学车。于是,何芊芊在当地的县上报了一个驾校,在刚开始练习时,教练李军民得知何芊芊家已经买了车,便心想家里有车的人多少都接触过驾驶,便把何芊芊带到一个人少的路段,让何芊芊上车操练一下,看看她的基础怎么样。何芊芊连声拒绝,说自己一点都不会,虽然家里有车,但自己从未开过。教练以为何芊芊谦虚故意推脱,便坚持说没事,让何芊芊上车试试。何芊芊上车后,根本分不清驾驶室里各个零部件的功能,便在教练的指导下发动了车,谁料车刚开不远,何芊芊误把油门当刹车一脚踩下去,车一下子就蹿出去了,撞到绿化带上,造成教练车前盖严重受损,维修花去1万元。教练提出是何芊芊把车损坏了,所以这个维修费用应该由何芊芊出。何芊芊自知是自己技术不行,才酿成车辆受损,但自己已经说了完全不懂开车,是教练坚持要自己试试。但教练坚持认为何芊芊没有直接表明自己不会开车才导致车辆受损。最后,何芊芊的老公劝说她,自已才刚开始学车,以后还得麻烦教练,而且也确实是自己不小心才发生这种后果的,所以,何芊芊只好承担了赔偿责任。律师分析:本案是关于学员在驾校学习驾驶过程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由谁承担责任的问题。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由此可知,案例中的机动车初学者何芊芊无须承担赔偿责任,而应由驾校教练员承担责任。因为案例中教练员李军民直接指导学员的驾车实践,因此当何芊芊在学习驾驶中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行为时,不论何芊芊是否有过错,教练员都应当对学员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学员在驾校学习过程中出现违反道路交通法的行为时由教练承担责任,无论是从学员角度出发,还是从教练角度出发,都是合情合理的。从学员的立场上来看,学员进入驾校学习,在尚未取得驾驶资格之前,并不具备独立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其驾驶行为应听从于教练员的安排,并处于教练员的指导与掌控之下,即使学员有什么不当操作,教练员也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控制机动车,故应由教练对学员的违法行为和产生的损失承担责任。从教练人员的立场上来看,教练受雇于驾校,其职责是教授学员驾驶技术,故其在授课的过程中应恪尽职守,严格按照教学要求进行活动,尤其是学习道路驾驶这种课程,学员稍有操作不慎,就可能导致自身或其他人或物受损,这更是要求教练应该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必须让学员扎扎实实地学习掌握了基本的操作技能后,才能在教练的陪同下上路进行实践操作。故教练如果不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教学,让未掌握好基本操作技能的学员上路,发生事故的,应该由教练承担责任。本案中,何芊芊报驾校后入学学习,在还未学习基本的操作技能前,教练员便要求何芊芊上车试驾,没有按照严格的授课流程进行教学,故应由教练李军民承担损坏车辆维修费用。教练提出车是何芊芊弄坏的,让何芊芊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无据,何芊芊应拒绝赔偿。温馨提示:在此提醒广大驾考学员,学员在驾校学车,在取得驾驶证之前是不具备独立驾驶资格的,其操作实践完全由教练进行安排和指导,也处于教练的掌控之中,学员在驾驶过程中操作失误发生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相关事故时,应由教练承担相应责任,自己是可以免责的。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