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职工不知自己也应有生育保险,后悔没能给无业的媳妇在生产时带来经济保障。典型案例。2010年7月,李某从大连海事大学毕业,并成为了当地一家海事公司的新职工。公司在李某办理了入职手续后就为其缴纳了“五险一金”,可李某只知道劳动合同上的约定,公司都按约履行了,并不知道更为详细具体的情况。何况李某独身一人,单位又分配了职工宿舍,公司也有社区门诊,看病一般不需要花什么钱,所以,李某也不太关心这些问题。春节放假时,李某回到了河北老家,亲朋好友知道他已经毕业工作后,就不断为其介绍女朋友。李某在相亲时,遇见了自己的高中同班同学陈某,陈某也是刚刚大学毕业,不过毕业后留在了武汉一家公司。两个人联系了一段时间后,就确定了恋爱关系,慢慢就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然而,还有一个难题摆在两人面前——二人虽然家在一处,却分处两地工作,谁也不想扔掉自己的工作,跑到另一个陌生的城市去生活。经过长时间的交流、争吵,陈某还是选择放弃自己在武汉的工作,李某则在家人的帮助下,在大连首付了一套两居室作为婚房。2012年五一期间,二人在河北老家举行了婚礼,之后,陈某就跟着李某去了大连。由于是新婚,又是刚到一个新的城市,李某并没有着急让妻子陈某找工作,而是让她休息、调整一段时间再说,但陈某还是执意找了一份工作,可是刚工作没几个月,陈某就发现自已怀孕了。在陈某看来,他们要生活,还要还房贷、照顾双方父母,根本没有经济能力要孩子,不但养孩子开销大,而且怀孕、生孩子也需要一大笔开销,再说自己刚工作,单位肯定不给自己报销生育费用,所以就不想要这个孩子。但是,李某和他的家人都建议她要这个孩子,最终,陈某还是妥协了,辞职在家保胎待育。一日,陈某问丈夫说,外国的女人怀孕了,丈夫还能休产假呢,咱们这儿就不能给你们休个假,就算没假期,有保险待遇也好啊?你去问问你们公司?李某笑着说:“你太天真了吧,生孩子是女人的事,男的怎么可能有生育保险呢,问了该被人笑话呢!”这些谈话,谁也没有太在意,日子还是继续,可是,他们的经济真的非常紧张,不得已李某一次又一次向家里要钱,一项又一项的检查费用,营养品花费、产房预订等,李某已经感到吃不消了。陈某看着丈夫那么辛苦,自己也整天闷闷不乐的,患上了忧郁症,还影响了胎儿的发育,为此又花了一大笔钱。好不容易熬到妻子生产,他们前前后后花了好几万块钱。虽然家里添了个儿子,李某却是满面愁容。律师分析:生育保险真的只是针对女性的吗?男性职工是不是就不能办理生育保险呢?男性职工的妻子因无业生育时所花费的费用只能自掏腰包吗?众所周知,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保护职工与其婴儿在产前、产后的全部假期内得到支持和照顾而制定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职工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均应为其参加生育保险,这一保险与男女性别无关。因此,李某的想法是错误的,李某因为不懂法,不知道自己应该享有生育保险待遇,导致妻子为愁钱而过度忧郁,生产又花费了一大笔钱,却无处报销。事实上,李某所在的公司应该为其缴纳生育保险,陈某因工作时间过短,在所在公司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其在未就业期间怀孕、生产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温馨提示:我们应该改变传统的观念,男女职工都依法享有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的配偶并非就无法享受该待遇,其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在就业配偶一方的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的范围内依法享有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