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标准公司指示深石公司与另一家子公司签定一份对深石公司极为不利的租赁契约,而另一家子公司再把获得的租赁费转给标准公司;标准公司指示深石公司与另一家子公司签订一份管理合同,为此,深石公司要付出极不合理的管理费;标准公司通过与深石公司的往来账目索取高额利率;标准公司于深石公司不具支付能力时仍要求获得股息红利等。因此作出判决,标准公司对深石公司的债权,应次于深石公司的优先股东获得清偿。 SeeTaylor v.Standard Gas & Elec.Co.,306 U.S.307(1939).)
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369-7条也借鉴了“深石原则”,规定控制公司的债权无论有无别除权或优先权,均应次于从属公司的其他债权受清偿。
四、对相互投资公司的规制
在公司集团中,母公司比较固定的持有子公司的股份。当子公司转投资母公司,对母公司持有股份时,将产生交叉持股的问题。相互投资除了虚增资本外,由于子公司在母公司的控制之下,母公司可轻易指挥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意思行使子公司所持母公司股份之表决权,包括使母公司董事续任,从而影响母公司股东会应有功能的发挥。因此,各国(地区)公司法都对相互投资公司作出了一些规定。
(一)子公司能否取得母公司股份
美国公司法并不禁止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的股份。在英国,其1948年公司法禁止半数以上股份被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的股份,但子公司以受任人身份取得者不在此限。(参见刘连煜著:《公司法理论与判决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77页。)在大陆法系的德国,从属子公司拥有的母公司的股份不得超过10%;在法国公司法中,如果母公司持有子公司10%以上的股份,则禁止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的股份。
(二)子公司所持母公司股份是否享有表决权
虽然一些国家的公司法不禁止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的股份,但都对其表决权的行使作出了若干限制。在美国,其17个州的公司法和《示范商业公司法》明文规定,如母公司持有子公司过半数的股份,子公司所持母公司股份无表决权。《加利福尼亚州公司法》甚至规定,如母公司持有子公司25%的股份,子公司所持母公司股份无表决权。《德国股份公司法》第71条第6项规定禁止股份公司行使其所取得的自己股份的表决权,由于该法同时推定子公司取得的母公司股份为母公司所有,因此子公司拥有的母公司股份实际上就被剥夺了表决权。(同上书,第74-80页。)
五 、集团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集团中的母子公司虽各为独立的法人,但公司集团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经济组织,追求整体经济效益最优是其设立的主要目的。为加强对公司集团的监管,许多国家公司法都对公司集团的整体性作出了规定。
例如,标准公司指示深石公司与另一家子公司签定一份对深石公司极为不利的租赁契约,而另一家子公司再把获得的租赁费转给标准公司;标准公司指示深石公司与另一家子公司签订一份管理合同,为此,深石公司要付出极不合理的管理费;标准公司通过与深石公司的往来账目索取高额利率;标准公司于深石公司不具支付能力时仍要求获得股息红利等。因此作出判决,标准公司对深石公司的债权,应次于深石公司的优先股东获得清偿。 SeeTaylor v.Standard Gas & Elec.Co.,306 U.S.307(1939).)
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369-7条也借鉴了“深石原则”,规定控制公司的债权无论有无别除权或优先权,均应次于从属公司的其他债权受清偿。
四、对相互投资公司的规制
在公司集团中,母公司比较固定的持有子公司的股份。当子公司转投资母公司,对母公司持有股份时,将产生交叉持股的问题。相互投资除了虚增资本外,由于子公司在母公司的控制之下,母公司可轻易指挥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意思行使子公司所持母公司股份之表决权,包括使母公司董事续任,从而影响母公司股东会应有功能的发挥。因此,各国(地区)公司法都对相互投资公司作出了一些规定。
(一)子公司能否取得母公司股份
美国公司法并不禁止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的股份。在英国,其1948年公司法禁止半数以上股份被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的股份,但子公司以受任人身份取得者不在此限。(参见刘连煜著:《公司法理论与判决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77页。)在大陆法系的德国,从属子公司拥有的母公司的股份不得超过10%;在法国公司法中,如果母公司持有子公司10%以上的股份,则禁止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的股份。
(二)子公司所持母公司股份是否享有表决权
虽然一些国家的公司法不禁止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的股份,但都对其表决权的行使作出了若干限制。在美国,其17个州的公司法和《示范商业公司法》明文规定,如母公司持有子公司过半数的股份,子公司所持母公司股份无表决权。《加利福尼亚州公司法》甚至规定,如母公司持有子公司25%的股份,子公司所持母公司股份无表决权。《德国股份公司法》第71条第6项规定禁止股份公司行使其所取得的自己股份的表决权,由于该法同时推定子公司取得的母公司股份为母公司所有,因此子公司拥有的母公司股份实际上就被剥夺了表决权。(同上书,第74-80页。)
五 、集团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集团中的母子公司虽各为独立的法人,但公司集团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经济组织,追求整体经济效益最优是其设立的主要目的。为加强对公司集团的监管,许多国家公司法都对公司集团的整体性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