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开篇语:
法律提示:
作为一个准就业人士、创业经营者建议多学习有关劳动就业
的法律法规,最好能熟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多看一些有关法律行家
所讲解的法律案例。也为自己在上网购物、日常购物中多了解
一些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婚姻家庭法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
中国普法之路任重而道远,本网站愿意为这一重任承担一份力量!
诉讼维权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提醒即将找工作或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在你求职时要熟悉一下我国的
《禁止传销条例》
如遇到条例中的情况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110联系举报。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特困人员供养(年满6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
法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详情可到当地民政局救助处咨询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事宜。以当地民政局答复为准,千万
不可道听途说听取似懂非懂的人的说法。
温馨提示:以上救助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执行情况需要到当地的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咨询为准。
如: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828120 洲心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3503089
就业指引:
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争议仲裁
自考须知:根据教育法的修改,不要办假证,也不要找替考。
不然你一辈子都得背着可能被撤销毕业证的压力,得不偿失。
热点文章推荐:
首页 > 知识大全 > 学习话题:撤销权赋予债权人干预债务人事务的权利,其立法原理与代位权相同
自考信息:
学习话题:撤销权赋予债权人干预债务人事务的权利,其立法原理与代位权相同
|
发布日期(Date):
[2023-11-14 T 12:57:10]
|
作者:傅鼎生
作品名称:合同法
网站知识内容来源全部名单: 查看
发表说明:
合同法,课程代码:00230,含合同法自学考试大纲,法律专业 本科,2012年版,组编: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北京大学出版社,主编:傅鼎生,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2012年3月第1版
(三)对于债权人的效力
在一些国家的民法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实际上是在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因此其行使的效果应归属于债务人,从而达到充实债务人责任财产、保全债权之目的。债权人不能因行使代位权而获得优先受偿权,该债权人仍应与其他债权人处于平等受偿的地位。这就是所谓“入库规则”。
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20条的规定,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这种规定实质上是在金钱债务场合,借助于抵销制度,使代位权制度发挥了简易的债权回收手段的功能。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在我国将代位权客体限定于金钱债权的情况下,借助抵销制度可以较为合理地解释债权人直接受偿且使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现象,但毕竟在事实上使债权人获得了优先受偿权。这样的规定固然有简化债务关系,鼓励债权人积极行使代位权的效果,但在债务人具有多数债权人的情况下,则有可能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受偿利益。
第三节 债权人撤销权
所谓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有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历史悠久,罗马法上的保罗诉权就是撤销权的原型。近代《法国民法典》第1167条、《日本民法典》第424条都规定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德国采用特别法,瑞士将撤销权规定在破产法中。我国《合同法》第74条、第75条构成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基本法律规范。《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23条至第26条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18条、第19条对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撤销权赋予债权人干预债务人事务的权利,其立法原理与代位权相同。当合同成立生效后,债务人的全部责任财产都成为债权实现的广义担保。为确保债权实现,防止债务人责任财产的不当减少,如债务人向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任意设置财产负担(如设置抵押或质押等),法律允许债权人对危及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予以撤销。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
(一)撤销权为实体权利
与代位权相同,撤销权并非诉讼权利,被规定于民事实体法之中,是债权依法所固有的保全效力的体现,但必须通过诉讼行使。
(二)撤销权具有双重效力
撤销权兼具形成权和请求权的双重效力。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历来有所谓形成权说、请求权说和折中说。形成权说认为,债权人撤销权旨在赋予债权人以其单方意思表示变动他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效果,其与因意思表示瑕疵(如受欺诈、受胁迫或重大误解等)而发生的撤销权在法律效果上并无本质区别,均能使被撤销的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归于消灭。请求权说认为,债权人撤销权的实质为请求因债务人诈害行为而受有利益的第三人返还其所得利益的权利。根据该学说,撤销权的效力在于授权债权人取回因债务人的诈害行为而脱逸的财产或其价值变形物,从而达到充实债务人责任财产、保全债权的目的。折中说则认为债权人撤销权兼具形成权和请求权的双重属性。形成权的效力使诈害行为因撤销而归于无效,为请求第三人向债务人返还财产创造了条件。而请求权的效力则直接指向脱逸财产之返还,是保全责任财产的关键所在。折中说系当今通说。
|
|
|
本网教育发展计划:
第一:通过为每一个网民提供更多的文字或图片教育资源服务
第二,挑选更多的优秀学者、公司
职员、学校老师、教授等制作网络辅导视频、提供在线答疑服务。
说明:只有通过互联网才可以无论在公司、在家里都能自由、随意的去学习和
搜索自己需要学习的知识。在互联网上的文字、图片资源不需要
像图书馆一样要借阅,你想看和学习多长时间都是无限制的,并且哪一个知识点不会
可以通过互联网像百度一样搜索出来,
本网有什么不足的地方可以发邮件提出你宝贵的意见和
建议1056633246@qq.com,本网会集思广益,好意见和建议本网是会吸纳的。
自考过程中猜您的疑问:
问:自考学历为什么不承认?自考本科找工作被拒?
后悔读了自考?自考本科有用吗?自考就是骗局?自考学历入职被拒绝?
自考本科单位承认吗?
答:自考是高等教育组成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东省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若干规定》
均有明确规定,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法律法规
认可有效的学历证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纳入法律范围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有的
用人企业不认可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在中国社会轻视法律存在的人还是有的
不应该太看重那些不承认自考学历的现象。必要时我们在就职时遇到违反法律规定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
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承认自考学历是
对自考存在一种偏见、人才观念的一种态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违法行为。我们
不应该为了有的用人企业不认可就不选择自考,毕竟自考是成才的一种机会,它可以让您
改变命运的机会,如考取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您创造机会、
创造条件的。参加自考是获得文凭、获得知识的机会,就业、创业重要的是个人
能力得到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学科专业能力、分析能力等)的培养。
问: 自考流程是什么?全国自考报名系统入口?自考怎么报名?
答:自考的流程是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现场报名或自考办官方网站、自考办委托的考试报名网站(详情咨询自考办,自考办联系电话可“114”查询)网上报名课程 → 购买
教材 → 个人自主学习或参加社会助学机构(全日制、业余助学)、网络助学学习 →
在考试当天前查询考场等考试信息 → 参加考试 → 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合格 → 实践
考核课程通过 → 论文通过 → 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每年6月、12月申请毕业 →
最后获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自考本科含金量高吗?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答:含金量一说没有绝对的说法,招聘看用人企业的用人观念、
人才观念决定的。我们在选择自考专业时更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势
去考虑,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择了合适自己的专业去
深入钻研才有可能学有所成。自考不受年龄、学历层次限制的,自考本科
只要是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需要提供
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可以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电大、
自考的、网络教育的)。
问: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多少?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自学考试难吗?自学考试要多久?
答: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参加考试人数(有些情况下
出现考生缺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应考人员自身
知识强弱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很难控制通过率的。自学考试的专业是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需求开设的,详细专业情况可以百度搜索你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查询。自学考试难不难或考多久,要
看考生的知识基础、个人接受能力、在课程学习上付出的程度上、应考心理
等有关。
问:自考辅导机构哪家好?自考辅导班需要报吗?
自考辅导机构押题准吗?
答:自考辅导网校哪个好?作为评价一家网校的优劣要综合考虑,
师资、办学时长、网站规模、办学资质等来考虑。自考是在接受
大学教育,大学知识都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报自考辅导
班在老师的讲授和指导下学习会更轻松、更快掌握考核知识点,
一本自考教材可能会因受到编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可能对部分人
的理解存在欠缺,如果不报辅导班在学习自考教材的时候遇到不明白
的知识点在借助其他参考书时也不一定能够解决,而通过辅导班学习不但可以
能够在老师的讲授下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供答疑以帮助您
解决问题。从而让您少消耗更多的时间在困惑问题上面。自考辅导机构押题
不一定准确,虽然自考辅导机构的老师有着多年的辅导经验,但自学考试
是教考分离的,教的老师就不得参与考试命题,参与命题的人员就不得
参与辅导工作,并且命题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泄漏考题,泄漏了考题的
要依法追究“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的。所以不要抱着辅导老师押题来
通过考试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