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民的监督
公民可以通过行使民主权利,显示自己的力量,表达自己的意志和愿望,督促国家机关依法办事。在现代法治社会,奉行人民主权的宪政法治原则,每一个公民都是政治权力的主体和国家的主人,都有资格成为监督主体。公民通过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提出批评意见,通过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检举揭发,行使民主监督权利。公民监督具有广泛的群众性,是法律监督中的重要的普遍的力量。虽然公民监督作为一种社会监督,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它可以通过法定渠道,传输到国家机关的法律监督中去,并通过后者产生法律效力。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设立的人民来访接待站、信访组、监督电话等,也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途径。
(三)法律职业群体的监督
所谓法律职业群体的监督,主要是指律师和法学家的监督。律师和法学家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法律职业的监督当然属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但是,由于这些人专门从事法律职业,拥有关于法律的专门知识,有很多人还是精通法律的专家,因此,他们在法律监督体制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律师在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当事人参与诉讼、为当事人出庭辩护和办理其他法律事务的过程中,可以监督和制约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司法、执法工作。法学家以研究和教授法学为职业。法学家可以在法律监督中发挥特殊作用的原因有三:首先,与一般公众相比,他们有更为强烈的追求法治和社会公正的意识,法学家不仅积极参与改进和完善立法,而且热切关注司法与执法,以其敏锐的观察力监督法律的实施;其次,法学家的职业特点和特殊的知识结构,使得法学家具有较强的法律监督能力;最后,法学家既不像律师那样由于为当事人提供服务而可能影响自己的判断力,也不像国家机关公职人员那样握有公共权力,因此他们的监督具有因其超脱地位而带来的更强的客观性和说服力。
(四)社会舆论的监督
舆论监督的重要任务是把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予以“曝光”,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某些违法犯罪现象进行揭露和批评,形成众矢之的,支持和监督国家机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舆论监督就像一面魔镜,它可以照出法律工作中的失误,照出腐败分子。舆论监督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特别是在当今信息时代,更具有特殊的威力。因此,有的学者甚至称,社会舆论是独立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外的“第四种权力”。当然,社会舆论的监督,特别是传媒进行法律监督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界限,比如其对司法的监督就应该以不侵犯司法独立为限度。
(五)执政党的监督
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是任何其他组织所无法比拟的。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国家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在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保证政令畅通,监督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防止滥用权力等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党组织通过行使政治领导权,督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自觉守法,依法办事,教育广大群众遵纪守法;另一方面,通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自己的党员和党组织,特别是对法律工作者与法律机关的活动实行全面监督,促使他们模范地执法和守法。执政党监督,是法律实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的监督,是我国一种具有关键性作用的法律监督形式。
(二)公民的监督
公民可以通过行使民主权利,显示自己的力量,表达自己的意志和愿望,督促国家机关依法办事。在现代法治社会,奉行人民主权的宪政法治原则,每一个公民都是政治权力的主体和国家的主人,都有资格成为监督主体。公民通过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提出批评意见,通过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检举揭发,行使民主监督权利。公民监督具有广泛的群众性,是法律监督中的重要的普遍的力量。虽然公民监督作为一种社会监督,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它可以通过法定渠道,传输到国家机关的法律监督中去,并通过后者产生法律效力。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设立的人民来访接待站、信访组、监督电话等,也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途径。
(三)法律职业群体的监督
所谓法律职业群体的监督,主要是指律师和法学家的监督。律师和法学家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法律职业的监督当然属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但是,由于这些人专门从事法律职业,拥有关于法律的专门知识,有很多人还是精通法律的专家,因此,他们在法律监督体制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律师在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当事人参与诉讼、为当事人出庭辩护和办理其他法律事务的过程中,可以监督和制约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司法、执法工作。法学家以研究和教授法学为职业。法学家可以在法律监督中发挥特殊作用的原因有三:首先,与一般公众相比,他们有更为强烈的追求法治和社会公正的意识,法学家不仅积极参与改进和完善立法,而且热切关注司法与执法,以其敏锐的观察力监督法律的实施;其次,法学家的职业特点和特殊的知识结构,使得法学家具有较强的法律监督能力;最后,法学家既不像律师那样由于为当事人提供服务而可能影响自己的判断力,也不像国家机关公职人员那样握有公共权力,因此他们的监督具有因其超脱地位而带来的更强的客观性和说服力。
(四)社会舆论的监督
舆论监督的重要任务是把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予以“曝光”,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某些违法犯罪现象进行揭露和批评,形成众矢之的,支持和监督国家机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舆论监督就像一面魔镜,它可以照出法律工作中的失误,照出腐败分子。舆论监督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特别是在当今信息时代,更具有特殊的威力。因此,有的学者甚至称,社会舆论是独立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外的“第四种权力”。当然,社会舆论的监督,特别是传媒进行法律监督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界限,比如其对司法的监督就应该以不侵犯司法独立为限度。
(五)执政党的监督
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是任何其他组织所无法比拟的。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国家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在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保证政令畅通,监督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防止滥用权力等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党组织通过行使政治领导权,督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自觉守法,依法办事,教育广大群众遵纪守法;另一方面,通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自己的党员和党组织,特别是对法律工作者与法律机关的活动实行全面监督,促使他们模范地执法和守法。执政党监督,是法律实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的监督,是我国一种具有关键性作用的法律监督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