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是依法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专业人员,有时被称为“法律的嘴巴”或“会说话的法律”。在我国,国家审判权是人民法院和法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正确适用法律审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的权力,这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官选任有严格条件和程序限制。多数国家的法官都享有特殊的职业保障。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法律职业者,是政府的法律工作者,作为政府利益的代表从事法律活动。检察官是“国家正义的守护神”。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检察官是国家设置的专职维护法制统一和正确实施的官员,他们通过提起公诉、支持公诉以及专项侦查和专门监督等活动来行使国家法律监督职权。我国检察官的任职资格与考评和法官基本相同。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资格并获准执业注册(开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从业人员。律师一般被称为“自由职业者”,在法治社会负有维护法治、实现正义、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使命。与法官、检察官职业不同的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一般是有偿的,在维护法律正义的同时,律师及其执业机构还必需通过自己的工作获取必要的生存和发展条件,律师职业也因此常常遭致贬损和不必要的尴尬。
(二)法律职业的特征
法律职业的特征可以概括如下:
第一,法律职业具有法律专业性。法律职业的从业者一般是经过专门法律训练,从而拥有法律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即“法律人”。“法律总是被理解为是一种既是‘学得的'也是‘博学的'活动,进入法律业几乎总是受到这种或那种限制。”(〔美〕波斯纳著:《超越法律》,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4页。)法律职业的知识是一种专业性的知识,既包括关于法律规则的知识,又包括法律方法、法律观念甚至是法律理念的知识,具有非常鲜明的专业性。法律职业者的专业性源自系统的法学培养和完善的立法体系、严格的司法程序的要求,这使得他们以“会说话的法律”的特征与其他人区别开来,使得法律职业者群体成为社会的法律知识库。
第二,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性、自治性和精英性。法律职业者从事法律活动,不受外部力量的干涉,他们对自己的职业活动负责,自主或自治地决定自己的活动。美国法学家昂格尔认为,法律在机构上的自治性在于,法律规则由那些以审判为主要任务的专门机构加以适用。因此,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因国家权力有立法、行政和审判的区分而加以完善。这突出地表现在法官独立地行使司法权,律师独立地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此外,他们的组织机构也是独立于其他机关或团体的。(〔美〕昂格尔著:《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0页。)精英性表明的是法律职业者作为一个人数有限的特殊职业群体,为实现其社会功能而须达到的知识与道德的高度密集状态。
法官是依法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专业人员,有时被称为“法律的嘴巴”或“会说话的法律”。在我国,国家审判权是人民法院和法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正确适用法律审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的权力,这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官选任有严格条件和程序限制。多数国家的法官都享有特殊的职业保障。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法律职业者,是政府的法律工作者,作为政府利益的代表从事法律活动。检察官是“国家正义的守护神”。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检察官是国家设置的专职维护法制统一和正确实施的官员,他们通过提起公诉、支持公诉以及专项侦查和专门监督等活动来行使国家法律监督职权。我国检察官的任职资格与考评和法官基本相同。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资格并获准执业注册(开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从业人员。律师一般被称为“自由职业者”,在法治社会负有维护法治、实现正义、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使命。与法官、检察官职业不同的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一般是有偿的,在维护法律正义的同时,律师及其执业机构还必需通过自己的工作获取必要的生存和发展条件,律师职业也因此常常遭致贬损和不必要的尴尬。
(二)法律职业的特征
法律职业的特征可以概括如下:
第一,法律职业具有法律专业性。法律职业的从业者一般是经过专门法律训练,从而拥有法律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即“法律人”。“法律总是被理解为是一种既是‘学得的'也是‘博学的'活动,进入法律业几乎总是受到这种或那种限制。”(〔美〕波斯纳著:《超越法律》,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4页。)法律职业的知识是一种专业性的知识,既包括关于法律规则的知识,又包括法律方法、法律观念甚至是法律理念的知识,具有非常鲜明的专业性。法律职业者的专业性源自系统的法学培养和完善的立法体系、严格的司法程序的要求,这使得他们以“会说话的法律”的特征与其他人区别开来,使得法律职业者群体成为社会的法律知识库。
第二,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性、自治性和精英性。法律职业者从事法律活动,不受外部力量的干涉,他们对自己的职业活动负责,自主或自治地决定自己的活动。美国法学家昂格尔认为,法律在机构上的自治性在于,法律规则由那些以审判为主要任务的专门机构加以适用。因此,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因国家权力有立法、行政和审判的区分而加以完善。这突出地表现在法官独立地行使司法权,律师独立地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此外,他们的组织机构也是独立于其他机关或团体的。(〔美〕昂格尔著:《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0页。)精英性表明的是法律职业者作为一个人数有限的特殊职业群体,为实现其社会功能而须达到的知识与道德的高度密集状态。
法官是依法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专业人员,有时被称为“法律的嘴巴”或“会说话的法律”。在我国,国家审判权是人民法院和法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正确适用法律审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的权力,这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官选任有严格条件和程序限制。多数国家的法官都享有特殊的职业保障。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法律职业者,是政府的法律工作者,作为政府利益的代表从事法律活动。检察官是“国家正义的守护神”。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检察官是国家设置的专职维护法制统一和正确实施的官员,他们通过提起公诉、支持公诉以及专项侦查和专门监督等活动来行使国家法律监督职权。我国检察官的任职资格与考评和法官基本相同。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资格并获准执业注册(开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从业人员。律师一般被称为“自由职业者”,在法治社会负有维护法治、实现正义、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使命。与法官、检察官职业不同的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一般是有偿的,在维护法律正义的同时,律师及其执业机构还必需通过自己的工作获取必要的生存和发展条件,律师职业也因此常常遭致贬损和不必要的尴尬。
(二)法律职业的特征
法律职业的特征可以概括如下:
第一,法律职业具有法律专业性。法律职业的从业者一般是经过专门法律训练,从而拥有法律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即“法律人”。“法律总是被理解为是一种既是‘学得的'也是‘博学的'活动,进入法律业几乎总是受到这种或那种限制。”(〔美〕波斯纳著:《超越法律》,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4页。)法律职业的知识是一种专业性的知识,既包括关于法律规则的知识,又包括法律方法、法律观念甚至是法律理念的知识,具有非常鲜明的专业性。法律职业者的专业性源自系统的法学培养和完善的立法体系、严格的司法程序的要求,这使得他们以“会说话的法律”的特征与其他人区别开来,使得法律职业者群体成为社会的法律知识库。
第二,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性、自治性和精英性。法律职业者从事法律活动,不受外部力量的干涉,他们对自己的职业活动负责,自主或自治地决定自己的活动。美国法学家昂格尔认为,法律在机构上的自治性在于,法律规则由那些以审判为主要任务的专门机构加以适用。因此,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因国家权力有立法、行政和审判的区分而加以完善。这突出地表现在法官独立地行使司法权,律师独立地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此外,他们的组织机构也是独立于其他机关或团体的。(〔美〕昂格尔著:《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0页。)精英性表明的是法律职业者作为一个人数有限的特殊职业群体,为实现其社会功能而须达到的知识与道德的高度密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