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根据责任承担的内容不同,以是否有财产赔偿为标准,可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财产责任指的是违反财产上的义务,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上的损失时,以财产为内容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民事法律中赔偿损失、返还原物,行政法律中的罚款,刑事法律中的罚金、没收财产等。非财产责任指的是违反了非财产上的义务,不以财产为责任承担内容,而是以人身、行为、人格等为责任承担内容的法律责任。如刑事法律中的拘留、徒刑是以人身为责任承担内容的,民事法律中的修理、重作是以行为为责任承担内容的,行政处罚中的训诫是以人格为责任承担内容的。
(三)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
根据承担责任的程度不同,可以分为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有限责任指违反法律义务时,仅须在一定限度内承担法律责任。如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对公司债务的偿付,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超过其出资额的赔偿不负责任。无限责任是指违反法律义务时,须承担无限度的责任。如无限公司,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即偿还债务不是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还要将个人所有其他财产也用来清偿。我国民法中对个人合伙适用无限责任原则。
(四)职务责任与个人责任
根据行为主体的名义不同,可以分为职务责任与个人责任。职务责任指的是行为主体是以职务的身份或名义从事活动时违反法律规定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它是由该行为主体所属的组织承担法律责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49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免除因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又如,根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违法行政导致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公务行为,承担职务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条和第4条分别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赔偿义务机关有履行赔偿义务的责任。个人责任是指行为主体以个人的身份或名义从事活动中违法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它是由该行为主体个人来承担责任的。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公民、法人因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由公民、法人自己承担责任。
(二)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根据责任承担的内容不同,以是否有财产赔偿为标准,可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财产责任指的是违反财产上的义务,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上的损失时,以财产为内容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民事法律中赔偿损失、返还原物,行政法律中的罚款,刑事法律中的罚金、没收财产等。非财产责任指的是违反了非财产上的义务,不以财产为责任承担内容,而是以人身、行为、人格等为责任承担内容的法律责任。如刑事法律中的拘留、徒刑是以人身为责任承担内容的,民事法律中的修理、重作是以行为为责任承担内容的,行政处罚中的训诫是以人格为责任承担内容的。
(三)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
根据承担责任的程度不同,可以分为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有限责任指违反法律义务时,仅须在一定限度内承担法律责任。如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对公司债务的偿付,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超过其出资额的赔偿不负责任。无限责任是指违反法律义务时,须承担无限度的责任。如无限公司,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即偿还债务不是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还要将个人所有其他财产也用来清偿。我国民法中对个人合伙适用无限责任原则。
(四)职务责任与个人责任
根据行为主体的名义不同,可以分为职务责任与个人责任。职务责任指的是行为主体是以职务的身份或名义从事活动时违反法律规定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它是由该行为主体所属的组织承担法律责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49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免除因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又如,根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违法行政导致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公务行为,承担职务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条和第4条分别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赔偿义务机关有履行赔偿义务的责任。个人责任是指行为主体以个人的身份或名义从事活动中违法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它是由该行为主体个人来承担责任的。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公民、法人因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由公民、法人自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