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开篇语:
法律提示:
作为一个准就业人士、创业经营者建议多学习有关劳动就业
的法律法规,最好能熟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多看一些有关法律行家
所讲解的法律案例。也为自己在上网购物、日常购物中多了解
一些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婚姻家庭法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
中国普法之路任重而道远,本网站愿意为这一重任承担一份力量!
诉讼维权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提醒即将找工作或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在你求职时要熟悉一下我国的
《禁止传销条例》
如遇到条例中的情况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110联系举报。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特困人员供养(年满6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
法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详情可到当地民政局救助处咨询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事宜。以当地民政局答复为准,千万
不可道听途说听取似懂非懂的人的说法。
温馨提示:以上救助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执行情况需要到当地的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咨询为准。
如: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828120 洲心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3503089
就业指引:
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争议仲裁
自考须知:根据教育法的修改,不要办假证,也不要找替考。
不然你一辈子都得背着可能被撤销毕业证的压力,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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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信息:
学习要点:房屋买卖合同会因还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而无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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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Date):
[2022-08-07 T 18:22:14]
|
作者:刘凝 洪伟
作品名称:房产物业法律问题100问
网站知识内容来源全部名单: 查看
发表说明:
主编:刘凝。副主编:邱彩霞。编委会 (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蕾、朱古律、苑宁宁、邱彩霞、范净玉、张赛男、洪伟、吴振娟、吴晓燕、赵娟
房屋买卖合同会因还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而无效
吗?热线疑问:小王将其所有的房屋卖给小李,双
方签订了房产交易协议书,约定:房价为338500
元,有关交易的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办理手
续的同时一次交付全部房款。十日后,小王收到
小李给付的房款,并将房屋交给小李,随后小李
搬入该房屋,居住至今。但双方一直未办理房产
过户手续。一年后,小王得知小李一直未办理法
定过户手续后曾多次督促,但小李一直拖着未办
。于是小王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买卖房屋合
同无效。小李以自己已支付房款,小王已将房屋
交付使用并已居住四年为由,请求判决买卖合同
合法有效。请问此时应该如何处理?律师解答:首
先,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是:房屋买卖交易未办
理产权过户登记是否有效;应由谁办理过户手续
。在房屋买卖案件中,因双方当事人未到房管部
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常常被认为该
房屋买卖行为无效。这种看法在认识上存在一个
误区,有必要加以澄清。房屋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取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法》第
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
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以看出,合同生效
有两种形式:一是依法必须办理批准、登记等手
续才生效的,以办理该手续为确认生效的时间。
这种批准、登记,指的是当事人之间在签订合同
后,将合同在规定的部门办理批准或登记,合同
即生效。二是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本身无须批准或登记就生效。房屋买卖合同
的效力问题,属于第二种情况,买卖后的产权过
户登记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而是物权变动的
要件,即当事人要凭签订的合同及原产权证件去
办理标的物所有权变动的登记。所以,是否办理
房屋过户手续,影响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否依
法转移,而对买卖合同及其效力没有影响。不能
因为当事人还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就认定当事
人的买卖合同无效。这是依法判决买卖合同生效
的理由和依据。其次,办理产权更名过户手续,
应由买卖双方哪方负责呢?一是这个问题涉及到过
户更名手续费用应由谁承担,买卖双方当事人应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谁承担费用、办理手续。二
是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特别是卖方当
事人在此环节上居于主导地位,因为办理产权变
更手续时,卖方需要提供与原产权相关的各项手
续,如原产权是否属于共有,其他共有或受益人
对转移产权所出具的手续等。因此,卖方更应该
主动配合,这对于产权及时变更和转移具有重要
作用。《合同法》第135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
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
,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此规定也说明卖
方在产权转移过程中负有积极的主要义务。当然
买方不配合也会影响过户手续的办理,此行为可
视为一种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的行为,但不影响买
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法条链接《合同法》第44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
依照其规定。第135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
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
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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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过程中猜您的疑问:
问:自考学历为什么不承认?自考本科找工作被拒?
后悔读了自考?自考本科有用吗?自考就是骗局?自考学历入职被拒绝?
自考本科单位承认吗?
答:自考是高等教育组成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东省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若干规定》
均有明确规定,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法律法规
认可有效的学历证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纳入法律范围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有的
用人企业不认可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在中国社会轻视法律存在的人还是有的
不应该太看重那些不承认自考学历的现象。必要时我们在就职时遇到违反法律规定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
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承认自考学历是
对自考存在一种偏见、人才观念的一种态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违法行为。我们
不应该为了有的用人企业不认可就不选择自考,毕竟自考是成才的一种机会,它可以让您
改变命运的机会,如考取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您创造机会、
创造条件的。参加自考是获得文凭、获得知识的机会,就业、创业重要的是个人
能力得到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学科专业能力、分析能力等)的培养。
问: 自考流程是什么?全国自考报名系统入口?自考怎么报名?
答:自考的流程是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现场报名或自考办官方网站、自考办委托的考试报名网站(详情咨询自考办,自考办联系电话可“114”查询)网上报名课程 → 购买
教材 → 个人自主学习或参加社会助学机构(全日制、业余助学)、网络助学学习 →
在考试当天前查询考场等考试信息 → 参加考试 → 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合格 → 实践
考核课程通过 → 论文通过 → 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每年6月、12月申请毕业 →
最后获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自考本科含金量高吗?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答:含金量一说没有绝对的说法,招聘看用人企业的用人观念、
人才观念决定的。我们在选择自考专业时更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势
去考虑,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择了合适自己的专业去
深入钻研才有可能学有所成。自考不受年龄、学历层次限制的,自考本科
只要是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需要提供
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可以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电大、
自考的、网络教育的)。
问: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多少?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自学考试难吗?自学考试要多久?
答: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参加考试人数(有些情况下
出现考生缺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应考人员自身
知识强弱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很难控制通过率的。自学考试的专业是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需求开设的,详细专业情况可以百度搜索你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查询。自学考试难不难或考多久,要
看考生的知识基础、个人接受能力、在课程学习上付出的程度上、应考心理
等有关。
问:自考辅导机构哪家好?自考辅导班需要报吗?
自考辅导机构押题准吗?
答:自考辅导网校哪个好?作为评价一家网校的优劣要综合考虑,
师资、办学时长、网站规模、办学资质等来考虑。自考是在接受
大学教育,大学知识都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报自考辅导
班在老师的讲授和指导下学习会更轻松、更快掌握考核知识点,
一本自考教材可能会因受到编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可能对部分人
的理解存在欠缺,如果不报辅导班在学习自考教材的时候遇到不明白
的知识点在借助其他参考书时也不一定能够解决,而通过辅导班学习不但可以
能够在老师的讲授下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供答疑以帮助您
解决问题。从而让您少消耗更多的时间在困惑问题上面。自考辅导机构押题
不一定准确,虽然自考辅导机构的老师有着多年的辅导经验,但自学考试
是教考分离的,教的老师就不得参与考试命题,参与命题的人员就不得
参与辅导工作,并且命题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泄漏考题,泄漏了考题的
要依法追究“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的。所以不要抱着辅导老师押题来
通过考试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