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不合格轮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还需要承担何种行政责任?热线疑问:某地电视台报道,某品牌的汽车轮胎,在国内的销量连年都很高,并且其市场占有率接近三分之一。但最近一段时间,老有消费者向当地电视台举报,说自己购买的是正品的某品牌汽车轮胎,可用了没过多久,就出现爆胎等质量问题,质量还不如一些小品牌的轮胎。于是电视台派出相关记者化装成应聘者在该品牌轮胎的加工厂和零售店进行卧底暗访。三个月过后,多路卧底暗访的记者将该事情调查清楚。原来,该品牌轮胎的生产者为了降低成本,采用回收老旧轮胎,然后再去翻新的办法或者将生产过程中淘汰的残次料重新放入新料中,再次使用,对外销售。最终导致了众多消费者投诉的情况。那么,在此次事件中,该轮胎的生产厂商,要受到何种行政处罚?律师解答:经营者在经营商品的过程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法条链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出售不合格轮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还需要承担何种行政责任?热线疑问:某地电视台报道,某品牌的汽车轮胎,在国内的销量连年都很高,并且其市场占有率接近三分之一。但最近一段时间,老有消费者向当地电视台举报,说自己购买的是正品的某品牌汽车轮胎,可用了没过多久,就出现爆胎等质量问题,质量还不如一些小品牌的轮胎。于是电视台派出相关记者化装成应聘者在该品牌轮胎的加工厂和零售店进行卧底暗访。三个月过后,多路卧底暗访的记者将该事情调查清楚。原来,该品牌轮胎的生产者为了降低成本,采用回收老旧轮胎,然后再去翻新的办法或者将生产过程中淘汰的残次料重新放入新料中,再次使用,对外销售。最终导致了众多消费者投诉的情况。那么,在此次事件中,该轮胎的生产厂商,要受到何种行政处罚?律师解答:经营者在经营商品的过程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法条链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出售不合格轮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还需要承担何种行政责任?热线疑问:某地电视台报道,某品牌的汽车轮胎,在国内的销量连年都很高,并且其市场占有率接近三分之一。但最近一段时间,老有消费者向当地电视台举报,说自己购买的是正品的某品牌汽车轮胎,可用了没过多久,就出现爆胎等质量问题,质量还不如一些小品牌的轮胎。于是电视台派出相关记者化装成应聘者在该品牌轮胎的加工厂和零售店进行卧底暗访。三个月过后,多路卧底暗访的记者将该事情调查清楚。原来,该品牌轮胎的生产者为了降低成本,采用回收老旧轮胎,然后再去翻新的办法或者将生产过程中淘汰的残次料重新放入新料中,再次使用,对外销售。最终导致了众多消费者投诉的情况。那么,在此次事件中,该轮胎的生产厂商,要受到何种行政处罚?律师解答:经营者在经营商品的过程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法条链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