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应当满足哪些条件?热线疑问:小王拿着三年前发生法律效力的二审判决去基层法院申请执行,但是基层法院执行庭的法官说其不符合申请执行的条件。那么,申请执行应当满足哪些条件?律师解答:本案涉及执行的启动。执行程序开始的方式有两种:申请执行和移送执行,前者是原则,后者是例外。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36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然,启动执行程序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申请,也可以是审判人员直接移送执行,也就是由审理该案的审判人员直接将案件交付执行人员执行,这是对申请执行的补充。这种方式一般适用在判决、裁定具有交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或医药费等内容的案件,或是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者是审判人员认为涉及国家、集体或公民重大利益的案件。最后,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一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226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236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239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 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此处指2007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204条,对应2012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诉讼程序审理。经审理,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理由成立的,根据案外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相应的裁判。
申请执行应当满足哪些条件?热线疑问:小王拿着三年前发生法律效力的二审判决去基层法院申请执行,但是基层法院执行庭的法官说其不符合申请执行的条件。那么,申请执行应当满足哪些条件?律师解答:本案涉及执行的启动。执行程序开始的方式有两种:申请执行和移送执行,前者是原则,后者是例外。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36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然,启动执行程序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申请,也可以是审判人员直接移送执行,也就是由审理该案的审判人员直接将案件交付执行人员执行,这是对申请执行的补充。这种方式一般适用在判决、裁定具有交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或医药费等内容的案件,或是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者是审判人员认为涉及国家、集体或公民重大利益的案件。最后,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一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226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236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239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 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此处指2007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204条,对应2012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诉讼程序审理。经审理,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理由成立的,根据案外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相应的裁判。
申请执行应当满足哪些条件?热线疑问:小王拿着三年前发生法律效力的二审判决去基层法院申请执行,但是基层法院执行庭的法官说其不符合申请执行的条件。那么,申请执行应当满足哪些条件?律师解答:本案涉及执行的启动。执行程序开始的方式有两种:申请执行和移送执行,前者是原则,后者是例外。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36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然,启动执行程序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申请,也可以是审判人员直接移送执行,也就是由审理该案的审判人员直接将案件交付执行人员执行,这是对申请执行的补充。这种方式一般适用在判决、裁定具有交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或医药费等内容的案件,或是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者是审判人员认为涉及国家、集体或公民重大利益的案件。最后,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一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226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236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239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 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此处指2007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204条,对应2012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诉讼程序审理。经审理,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理由成立的,根据案外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相应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