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利用网站发布侵权信息,网站经销商应承担哪些责任?热线疑问:汤莉37岁,婚姻幸福、事业有成,在一家大公司任职经理,平时竞争激烈,免不了得罪一些人。最近,汤莉经常接到陌生男人的电话,称自己的条件和汤莉很相配,要约汤莉见面,有些干脆用语下流淫秽,严重影响了汤莉的正常生活。亲友和同事知道后,也都对汤莉产生了误解。后经调查才知道,有人利用汤莉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在多家网站上发布交友信息,什么“寂寞难耐,渴望真爱……”,用语龌龊。汤莉找到网站经销商,要求其采取措施,但直到两天后,某网站还未采取任何措施,汤莉可以要求网站承担责任吗?律师解答:本案涉及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何种情况下承担责任以及何种责任的法律问题。汤莉有权要求网站经销商采取必要措施,删除或屏蔽侵权信息,网站经销商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否则需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其运营的网站负有一定的管理义务,以起到规范网络、保护他人权益的作用;但是,如果法律对该义务规定得过于宽泛,必然会影响网络科技、网络经济的发展。我国法律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对网络用户的侵权承担的责任以过错为归责原则。当有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实施侵权行为时,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侵权行为是明知的,其有义务采取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不知道,其有义务应被侵权人的要求,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侵权而未采取措施的,应对损害结果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不知道侵权行为,但在接到被侵权人的通知后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对损害结果的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他人在网站上以汤莉的名义发布交友帖子,公开汤莉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侵害了汤莉的人身权益,汤莉有权利通知网站经销商,要求其采取必要措施,网站经销商接到通知后,应该及时采取措施,将帖子删除、屏蔽。但是该网站在接到通知后的两天内,都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应当对汤莉扩大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法条链接《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3款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他人利用网站发布侵权信息,网站经销商应承担哪些责任?热线疑问:汤莉37岁,婚姻幸福、事业有成,在一家大公司任职经理,平时竞争激烈,免不了得罪一些人。最近,汤莉经常接到陌生男人的电话,称自己的条件和汤莉很相配,要约汤莉见面,有些干脆用语下流淫秽,严重影响了汤莉的正常生活。亲友和同事知道后,也都对汤莉产生了误解。后经调查才知道,有人利用汤莉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在多家网站上发布交友信息,什么“寂寞难耐,渴望真爱……”,用语龌龊。汤莉找到网站经销商,要求其采取措施,但直到两天后,某网站还未采取任何措施,汤莉可以要求网站承担责任吗?律师解答:本案涉及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何种情况下承担责任以及何种责任的法律问题。汤莉有权要求网站经销商采取必要措施,删除或屏蔽侵权信息,网站经销商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否则需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其运营的网站负有一定的管理义务,以起到规范网络、保护他人权益的作用;但是,如果法律对该义务规定得过于宽泛,必然会影响网络科技、网络经济的发展。我国法律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对网络用户的侵权承担的责任以过错为归责原则。当有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实施侵权行为时,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侵权行为是明知的,其有义务采取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不知道,其有义务应被侵权人的要求,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侵权而未采取措施的,应对损害结果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不知道侵权行为,但在接到被侵权人的通知后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对损害结果的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他人在网站上以汤莉的名义发布交友帖子,公开汤莉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侵害了汤莉的人身权益,汤莉有权利通知网站经销商,要求其采取必要措施,网站经销商接到通知后,应该及时采取措施,将帖子删除、屏蔽。但是该网站在接到通知后的两天内,都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应当对汤莉扩大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法条链接《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3款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他人利用网站发布侵权信息,网站经销商应承担哪些责任?热线疑问:汤莉37岁,婚姻幸福、事业有成,在一家大公司任职经理,平时竞争激烈,免不了得罪一些人。最近,汤莉经常接到陌生男人的电话,称自己的条件和汤莉很相配,要约汤莉见面,有些干脆用语下流淫秽,严重影响了汤莉的正常生活。亲友和同事知道后,也都对汤莉产生了误解。后经调查才知道,有人利用汤莉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在多家网站上发布交友信息,什么“寂寞难耐,渴望真爱……”,用语龌龊。汤莉找到网站经销商,要求其采取措施,但直到两天后,某网站还未采取任何措施,汤莉可以要求网站承担责任吗?律师解答:本案涉及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何种情况下承担责任以及何种责任的法律问题。汤莉有权要求网站经销商采取必要措施,删除或屏蔽侵权信息,网站经销商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否则需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其运营的网站负有一定的管理义务,以起到规范网络、保护他人权益的作用;但是,如果法律对该义务规定得过于宽泛,必然会影响网络科技、网络经济的发展。我国法律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对网络用户的侵权承担的责任以过错为归责原则。当有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实施侵权行为时,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侵权行为是明知的,其有义务采取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不知道,其有义务应被侵权人的要求,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侵权而未采取措施的,应对损害结果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不知道侵权行为,但在接到被侵权人的通知后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对损害结果的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他人在网站上以汤莉的名义发布交友帖子,公开汤莉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侵害了汤莉的人身权益,汤莉有权利通知网站经销商,要求其采取必要措施,网站经销商接到通知后,应该及时采取措施,将帖子删除、屏蔽。但是该网站在接到通知后的两天内,都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应当对汤莉扩大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法条链接《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3款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