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物业公司无权索要代收暖气手续费,业主不懂法无奈交纳。案例背景。张阳之前住在A小区,但是该小区位置偏僻,交通不便,张阳每天上班都要早起一个小时,可最让张阳头疼的还是A小区的物业服务非常糟糕。后来,张阳听朋友说B小区的物业服务还不错,而且地理位置好,上班方便,于是张阳就卖掉了A小区的房子,买了一套B小区的房子。张阳搬到B小区以后,深深感受到物业公司十分负责。他们将小区的绿化、安保、卫生等事项管理得特别好,深得张阳和其他业主的信赖。2014年一入冬,物业公司就挨家挨户找到业主,为热力公司代收暖气费,但是,在物业公司代收暖气费的时候,主张暖气费本来应该是业主们自行去热力公司交纳,但是物业公司为了方便业主而主动代收暖气费,是为业主提供的额外服务,因此,业主们应该交纳一定的手续费。业主们表示十分不理解,认为物业公司不应该收取手续费,可是物业公司据理力争,最终,业主们也不想再继续纠缠,就纷纷交纳了暖气费和手续费。但是张阳对此事一直觉得很吃亏,于是跟朋友韩某聊起此事,韩某告知张阳,物业公司是不能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的,如果物业公司代替热力公司收费,物业公司应该向热力公司收取手续费,而不是业主,业主们可以向物业公司把之前交纳的手续费索要回来。张阳听韩某这么一说,明白自已是真的吃了亏,物业公司擅自赚取了业主们的钱。但是,由于当时张阳和其他业主们都不懂法,无奈之下只好交纳。律师分析:本案是关于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力索要代收暖气手续费的问题。我们的生活中也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入冬以后热力公司要为小区供暖,小区业主们要交纳暖气费。而有的物业公司就代替热力公司向业主们收取了暖气费,在收取时物业公司会自己增加相应百分比的手续费,而业主们也未感觉到自己权益被侵犯,理所当然地进行交纳。那么,这种现象是合法的吗?我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从这个法条我们可以看出,如果热力公司委托物业公司代收供热等有关费用,物业公司可以向委托单位即热力公司收取手续费,而不能向业主收取手续费。具体到本案中,B小区的物业公司没有义务代热力公司收取费用,如果物业公司与相关热力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受托代收相关费用的,可以向相关热力部门收取合理的手续费,而不应当向业主主张收取手续费,所以B小区的物业公司向张阳和其他业主索要手续费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张阳可以运用该法律规定与物业公司进行抗辩,拒绝交纳手续费。但是由于张阳和其他业主都不了解相关的法律,并未意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物业公司损害,张阳觉得自己吃亏却又不知如何维权,最后只有默默交纳手续费。也正是因为业主们法律意识淡薄,才使得物业公司利用业主们的无知而大发不义之财。所以,在遇到任何事情的时候都不要觉得此事关乎自己的利益不大,或者认为是一种常态而不予反抗,有时候生活中的常态恰恰是一种“理所当然违法”的病态现象,据此,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仍然至关重要。温馨提示:在此要提醒物业公司的相关人员,作为物业服务部门,在为业主提供服务时,应该遵循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不能在自己的权利范围之外主张额外的利益。就代收暖气费而言,作为被委托部门,可以向委托部门索要手续费,但是如果向业主收取,不仅违背法律,也违背常理。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