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开篇语:
法律提示:
作为一个准就业人士、创业经营者建议多学习有关劳动就业
的法律法规,最好能熟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多看一些有关法律行家
所讲解的法律案例。也为自己在上网购物、日常购物中多了解
一些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婚姻家庭法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
中国普法之路任重而道远,本网站愿意为这一重任承担一份力量!
诉讼维权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提醒即将找工作或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在你求职时要熟悉一下我国的
《禁止传销条例》
如遇到条例中的情况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110联系举报。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特困人员供养(年满6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
法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详情可到当地民政局救助处咨询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事宜。以当地民政局答复为准,千万
不可道听途说听取似懂非懂的人的说法。
温馨提示:以上救助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执行情况需要到当地的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咨询为准。
如: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828120 洲心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3503089
就业指引:
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争议仲裁
自考须知:根据教育法的修改,不要办假证,也不要找替考。
不然你一辈子都得背着可能被撤销毕业证的压力,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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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信息:
自考学习当中孤苦“后妈”被霸道儿子强占遗产并赶出,走投无路投湖自尽,被人救起却落下终身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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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Date):
[2018-12-08 T 21: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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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美华
作品名称:别让不懂法害了你[婚姻家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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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说明:
不懂法律误大事,看似小问题,实则大隐患!轻松好读有内容,彻底告别“不懂法”!懂法造就幸福生活,让法律知识为我们的人生保驾护航!案例背景:以案释法,真人真事敲警钟。律师分析:鞭辟入里,直击法律关键点。温馨提示:细致入微,莫要忽视小细节。法律依据:追本溯源,法律条文要熟悉。
网站小编提供给各位读者的参考内容:“孤苦“后妈”被霸道儿子强占遗产并赶出,走投无路投湖自尽,被人救起却落下终身后遗症。典型案例。王大叔老伴1993年遭遇车祸意外去世后,就只留下了独子王小与王大叔相依为命。邻居的春婶是个早年逝夫又无子嗣后代的可怜人,也许是丧偶这个相似的遭遇,春婶和王大叔二人逐渐走到了一起。1997年,二人在村里摆了宴席,招待了亲朋邻舍,正式以夫妻名义居住生活在一起,但是二人并未办理过婚姻登记手续。自从1997年二人“结婚”以来,男主外女主内一家人日子过得甜甜蜜蜜的。春婶不但将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将王大叔照顾得细致周到,更重要的是春婶视王小如己出,处处照顾维护王小。村里的人都很是羡慕王大叔一家,称道春婶的为人好,都说王大叔娶了个好媳妇,给王小找了个好的“后妈”。但是王小的心里不这么认为,王小觉得是春婶抢了自己的父爱,本来该属于自己的百分百的父爱被春婶抢走了至少一半或者更多,王小打心眼里排斥甚至有些厌恶春婶。2007年5月8日,王大叔在乘坐公共汽车外出时因为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受伤后被救护车送往当地人民医院救治。在住院救治期间,春婶衣不解带地陪在王大叔病床前细心照顾。医院同病房的人都十分羡慕,觉得王大叔和春婶二人的夫妻感情真好。可惜,天不佑有情人,王大叔最终经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王大叔死亡丧葬期间,就王大叔的房屋、车子、存款、赔偿金等遗产,春婶和王小之间发生了争执。原来,王小说春婶和自己父亲的婚姻在法律上根本就是不认可的,春婶得不到父亲的任何遗产。春婶说自己“嫁”过王家来这么多年为家操持操劳,对他们父子俩那是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呀。这王小本就对春婶“抢”他的父爱不满,如今父亲去世,就更是霸气地要将春婶赶出家去。父亲丧葬结束后,王小将春婶的行李全部扔在大门外,强行要赶走春婶。春婶记得以前也听人说过,结婚不登记,法律上就不认可,就无奈捡起大门外被扔出的行李,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离开了。无处可去,无家可归又身无分文的春婶,在街道上独自徘徊晃荡了半晌后,绝望地走向了村边的湖,然后她选择了投湖自尽,想跟随王大叔而去。幸运的是,春婶被恰巧路过的村人给救起,但是也因为投湖时脑袋碰到了石头棱角而留下了大脑神经性损伤的终身后遗症。村长和热心的村民都为春婶不平,他们帮助春婶找到了法律援助中心。援助中心告诉春婶:按照法律规定,春婶与王大叔1997年“结婚”,但因为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所以春婶确实没有继承权。但春婶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的规定,春婶因此可以分得王大叔适当的遗产,春婶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是因为春婶不懂法,不仅没有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害得自己忍受王小的欺负,以致走投无路选择投湖自尽,最后幸运地被救却还留下了后遗症,这都是不懂法害了她。试想,如果春婶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有资格继承王大叔的财产,对于王小的刁难侮辱她就也不会忍气吞声而无路可走去投湖自尽了。那么,春婶的结局也不至于如此。律师分析: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对于同居关系能否继承遗产的问题,要分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1994年前的夫妻同居,算是事实婚姻,一方死后另一方可以继承;1994年后的,必须办理登记,没登记的,没有继承权,但子女可以继承。如果不享有继承权,但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我国《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春婶十几年如一日地细心照顾王大叔和王小,对王大叔扶助甚多,况且生活中春婶也主要靠王大叔在外的收入生活,所以春婶是可以依照我国《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获得王大叔适当遗产的。我国法律的上述规定是考虑到事实婚姻关系形成的原因和具体情况的复杂性,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从实际出发,在一定时期内有限度地承认事实婚姻关系,然后逐步过渡到不承认主义的做法。对于类似春婶的情况,出于公平正义的救济,当事人可以依照我国《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获得适当遗产。温馨提示: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出于公平正义的救济,法律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任何人不得剥夺其继承权,如在继承财产发生困难时,应寻求法律的帮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第六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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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过程中猜您的疑问:
问:自考学历为什么不承认?自考本科找工作被拒?
后悔读了自考?自考本科有用吗?自考就是骗局?自考学历入职被拒绝?
自考本科单位承认吗?
答:自考是高等教育组成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东省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若干规定》
均有明确规定,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法律法规
认可有效的学历证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纳入法律范围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有的
用人企业不认可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在中国社会轻视法律存在的人还是有的
不应该太看重那些不承认自考学历的现象。必要时我们在就职时遇到违反法律规定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
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承认自考学历是
对自考存在一种偏见、人才观念的一种态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违法行为。我们
不应该为了有的用人企业不认可就不选择自考,毕竟自考是成才的一种机会,它可以让您
改变命运的机会,如考取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您创造机会、
创造条件的。参加自考是获得文凭、获得知识的机会,就业、创业重要的是个人
能力得到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学科专业能力、分析能力等)的培养。
问: 自考流程是什么?全国自考报名系统入口?自考怎么报名?
答:自考的流程是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现场报名或自考办官方网站、自考办委托的考试报名网站(详情咨询自考办,自考办联系电话可“114”查询)网上报名课程 → 购买
教材 → 个人自主学习或参加社会助学机构(全日制、业余助学)、网络助学学习 →
在考试当天前查询考场等考试信息 → 参加考试 → 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合格 → 实践
考核课程通过 → 论文通过 → 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每年6月、12月申请毕业 →
最后获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自考本科含金量高吗?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答:含金量一说没有绝对的说法,招聘看用人企业的用人观念、
人才观念决定的。我们在选择自考专业时更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势
去考虑,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择了合适自己的专业去
深入钻研才有可能学有所成。自考不受年龄、学历层次限制的,自考本科
只要是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需要提供
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可以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电大、
自考的、网络教育的)。
问: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多少?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自学考试难吗?自学考试要多久?
答: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参加考试人数(有些情况下
出现考生缺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应考人员自身
知识强弱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很难控制通过率的。自学考试的专业是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需求开设的,详细专业情况可以百度搜索你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查询。自学考试难不难或考多久,要
看考生的知识基础、个人接受能力、在课程学习上付出的程度上、应考心理
等有关。
问:自考辅导机构哪家好?自考辅导班需要报吗?
自考辅导机构押题准吗?
答:自考辅导网校哪个好?作为评价一家网校的优劣要综合考虑,
师资、办学时长、网站规模、办学资质等来考虑。自考是在接受
大学教育,大学知识都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报自考辅导
班在老师的讲授和指导下学习会更轻松、更快掌握考核知识点,
一本自考教材可能会因受到编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可能对部分人
的理解存在欠缺,如果不报辅导班在学习自考教材的时候遇到不明白
的知识点在借助其他参考书时也不一定能够解决,而通过辅导班学习不但可以
能够在老师的讲授下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供答疑以帮助您
解决问题。从而让您少消耗更多的时间在困惑问题上面。自考辅导机构押题
不一定准确,虽然自考辅导机构的老师有着多年的辅导经验,但自学考试
是教考分离的,教的老师就不得参与考试命题,参与命题的人员就不得
参与辅导工作,并且命题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泄漏考题,泄漏了考题的
要依法追究“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的。所以不要抱着辅导老师押题来
通过考试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