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开篇语:
法律提示:
作为一个准就业人士、创业经营者建议多学习有关劳动就业
的法律法规,最好能熟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多看一些有关法律行家
所讲解的法律案例。也为自己在上网购物、日常购物中多了解
一些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婚姻家庭法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
中国普法之路任重而道远,本网站愿意为这一重任承担一份力量!
诉讼维权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提醒即将找工作或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在你求职时要熟悉一下我国的
《禁止传销条例》
如遇到条例中的情况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110联系举报。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特困人员供养(年满6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
法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详情可到当地民政局救助处咨询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事宜。以当地民政局答复为准,千万
不可道听途说听取似懂非懂的人的说法。
温馨提示:以上救助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执行情况需要到当地的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咨询为准。
如: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828120 洲心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3503089
就业指引:
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争议仲裁
自考须知:根据教育法的修改,不要办假证,也不要找替考。
不然你一辈子都得背着可能被撤销毕业证的压力,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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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信息:
我们学习时继承权放弃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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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Date):
[2018-10-24 T 14: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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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三联,程慧
作品名称:一看就懂婚姻家庭纠纷不可不知的胜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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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说明:
陈三联,男,1964年11月出生,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曾工作于浙江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任律师和法制杂志社副主编。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长期从事兼职律师工作。目前担任的社会主要职务有: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十一届浙江省政协委员、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特邀督查员、浙江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知联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工商联执委、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程慧,浙江蓝泓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宁波市政协委员、浙江省律协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理事、浙江省首届优秀女律师、宁波市首届十佳女律师、宁波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鄞州区律师协会分会副会长。
网站小编提供给各位读者的参考内容:“案例。继承权放弃如何认定。案情回放。梁某与朱某共育有子女四人,分别为梁甲、梁乙、梁丙、梁丁。梁某与朱某已过世,生前共有都市花园小区房屋一套。被继承人梁某和朱某生前未立下遗嘱。梁甲诉至法院要求继承被继承人梁某和朱某都市花园房屋应有的份额。另查明,梁丙及其配偶均已过世。梁丙的子女何甲、何乙,明确表示其继承份额由梁乙、梁丁继承。据法院查明,2012年4月7日,梁甲、梁乙、梁丁三人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梁丁愿意将海景花苑房屋过户给梁甲,而梁甲补偿梁丁人民币13万元。该款在过户后一星期内付清,并由梁乙代收。”协议对其他内容也进行了详细约定。梁甲另书写字条一张,该字条写明,“办理梁丁房屋过户手续之后一个星期内到公证处办理放弃都市花园房屋继承的手续”。梁乙、梁丁认为,三方于2012年4月7日签订的协议书,是在继承人父母死亡后,开始办理涉案房屋继承过程中发生的法律事件,与本案有直接的关联性。且上述协议书生效以后,梁丁已将海景花苑房屋过户给梁甲,而梁甲不履行办理放弃诉争房屋公证的约定,梁甲属违约行为,并对本案涉案房屋不再享有继承权。对于字条的书写背景,梁乙、梁丁主张是由于海景花苑房屋价值53万元,梁丁欠梁甲53,500元,加上协议书约定的13万元仍然不够房屋的价格,所以要梁甲补写了纸条。梁甲抗辩称当时书写字条的原因是梁乙扣压梁丁的房屋过户资料,说如果不写放弃讼争房屋的条件就不交出过户资料,其迫于无奈就写了这个字条;而且该字条只是约定何时办理公证而已,在未办理公证之前其是有权随时任意变更或撤销该约定的,因为是逼迫其写那个字条的,故其可撤销该约定。同时,梁甲称对于海景花苑房屋的价值其不清楚,但当时其咨询了房地产中介称大概30万元,梁丁欠其53,500元,加上13万元补偿款和利息10万元左右,虽然不够30万元但梁丁同意,因此海景花苑房屋过户的行为与自己是否放弃都市花园房屋继承权无关。处理结果:本案一审法院认定梁甲有权继承享有的份额。梁乙、梁丁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梁甲亲笔书写的字条,明确表达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梁丁已将海景花苑房屋过户给梁甲。梁甲主张当时书写该字条是受迫所致,但未相关证据予以证实,故改判梁甲不对都市花园房屋享有继承权。律师解惑:一、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义务的承受。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开始后,原则上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对于继承,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对继承权的放弃进行了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在适用继承权放弃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作出。继承权的产生基于继承开始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只享有可期待权,并不真正享有继承权。(2)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必须在遗产分割前作出。如果已经对遗产进行了分割,此时遗产已实际转化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3)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无须征求其他人的同意或认可。但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二、梁甲的继承权。本案中,被继承人梁某和朱某生前并未立下遗嘱,其过世后,其子女对其两人名下的都市花园房屋均依法享有继承权。梁甲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亲笔书写了字条,表示在梁丁将其自有的房屋抵债过户给梁甲后到公证处办理放弃诉争房屋的手续,已经明确表达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双方亦已确认,梁丁已将海景花苑房屋过户给梁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七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现在,梁甲称其当时书写该字条是受迫所致,但其所提出的理由没有证据予以证实,且不符合受胁迫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故应当认为梁甲已经明确放弃了对诉争房屋的继承,该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6.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47.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49.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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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过程中猜您的疑问:
问:自考学历为什么不承认?自考本科找工作被拒?
后悔读了自考?自考本科有用吗?自考就是骗局?自考学历入职被拒绝?
自考本科单位承认吗?
答:自考是高等教育组成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东省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若干规定》
均有明确规定,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法律法规
认可有效的学历证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纳入法律范围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有的
用人企业不认可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在中国社会轻视法律存在的人还是有的
不应该太看重那些不承认自考学历的现象。必要时我们在就职时遇到违反法律规定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
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承认自考学历是
对自考存在一种偏见、人才观念的一种态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违法行为。我们
不应该为了有的用人企业不认可就不选择自考,毕竟自考是成才的一种机会,它可以让您
改变命运的机会,如考取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您创造机会、
创造条件的。参加自考是获得文凭、获得知识的机会,就业、创业重要的是个人
能力得到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学科专业能力、分析能力等)的培养。
问: 自考流程是什么?全国自考报名系统入口?自考怎么报名?
答:自考的流程是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现场报名或自考办官方网站、自考办委托的考试报名网站(详情咨询自考办,自考办联系电话可“114”查询)网上报名课程 → 购买
教材 → 个人自主学习或参加社会助学机构(全日制、业余助学)、网络助学学习 →
在考试当天前查询考场等考试信息 → 参加考试 → 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合格 → 实践
考核课程通过 → 论文通过 → 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每年6月、12月申请毕业 →
最后获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自考本科含金量高吗?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答:含金量一说没有绝对的说法,招聘看用人企业的用人观念、
人才观念决定的。我们在选择自考专业时更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势
去考虑,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择了合适自己的专业去
深入钻研才有可能学有所成。自考不受年龄、学历层次限制的,自考本科
只要是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需要提供
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可以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电大、
自考的、网络教育的)。
问: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多少?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自学考试难吗?自学考试要多久?
答: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参加考试人数(有些情况下
出现考生缺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应考人员自身
知识强弱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很难控制通过率的。自学考试的专业是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需求开设的,详细专业情况可以百度搜索你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查询。自学考试难不难或考多久,要
看考生的知识基础、个人接受能力、在课程学习上付出的程度上、应考心理
等有关。
问:自考辅导机构哪家好?自考辅导班需要报吗?
自考辅导机构押题准吗?
答:自考辅导网校哪个好?作为评价一家网校的优劣要综合考虑,
师资、办学时长、网站规模、办学资质等来考虑。自考是在接受
大学教育,大学知识都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报自考辅导
班在老师的讲授和指导下学习会更轻松、更快掌握考核知识点,
一本自考教材可能会因受到编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可能对部分人
的理解存在欠缺,如果不报辅导班在学习自考教材的时候遇到不明白
的知识点在借助其他参考书时也不一定能够解决,而通过辅导班学习不但可以
能够在老师的讲授下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供答疑以帮助您
解决问题。从而让您少消耗更多的时间在困惑问题上面。自考辅导机构押题
不一定准确,虽然自考辅导机构的老师有着多年的辅导经验,但自学考试
是教考分离的,教的老师就不得参与考试命题,参与命题的人员就不得
参与辅导工作,并且命题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泄漏考题,泄漏了考题的
要依法追究“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的。所以不要抱着辅导老师押题来
通过考试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