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开篇语:
法律提示:
作为一个准就业人士、创业经营者建议多学习有关劳动就业
的法律法规,最好能熟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多看一些有关法律行家
所讲解的法律案例。也为自己在上网购物、日常购物中多了解
一些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婚姻家庭法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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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维权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提醒即将找工作或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在你求职时要熟悉一下我国的
《禁止传销条例》
如遇到条例中的情况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110联系举报。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特困人员供养(年满6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
法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详情可到当地民政局救助处咨询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事宜。以当地民政局答复为准,千万
不可道听途说听取似懂非懂的人的说法。
温馨提示:以上救助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执行情况需要到当地的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咨询为准。
如: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828120 洲心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3503089
就业指引:
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争议仲裁
自考须知:根据教育法的修改,不要办假证,也不要找替考。
不然你一辈子都得背着可能被撤销毕业证的压力,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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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信息:
我们学习时精神分裂症患者如何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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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Date):
[2018-09-24 T 14: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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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三联,程慧
作品名称:一看就懂婚姻家庭纠纷不可不知的胜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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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说明:
陈三联,男,1964年11月出生,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曾工作于浙江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任律师和法制杂志社副主编。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长期从事兼职律师工作。目前担任的社会主要职务有: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十一届浙江省政协委员、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特邀督查员、浙江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知联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工商联执委、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程慧,浙江蓝泓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宁波市政协委员、浙江省律协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理事、浙江省首届优秀女律师、宁波市首届十佳女律师、宁波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鄞州区律师协会分会副会长。
网站小编提供给各位读者的参考内容:“案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如何离婚。案情回放。赵某(男)是教师,许某(女)是一名公务员,赵某和许某1999年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随后恋爱、结婚、生子,生活美满幸福。不幸是从2010年开始的,因为孩子已经读小学,为了能给孩子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赵某和许某买了学区房,打算将来把户口迁过去,但首先要解决的是许某的工作问题,许某当时工作的单位离学区房比较远,所以夫妻俩经商量后决定,许某调到另一个单位,当时该单位属于政府机关,许某仍为公务员编制。可是许某工作调动以后,该单位突然变更了性质,许某由公务员变成了事业编制,之前的很多待遇都没有了,甚至开始实行竞争上岗。这件事情给许某精神上很大的打击,之后就渐渐地有一些不合常理的行为,许某也最终被单位解雇。可是许某每天依旧早出晚归上班,还跟赵某说自己的工作条件很好。赵某最终在许某父母的帮助下把许某送到精神病院进行检查,结果确认为精神分裂症。许某坚决否认自己有病,出院以后药也不吃,情况就日益严重。后来赵某发现,家里存折里的钱越来越少,问许某,她又说不出个所以然,不犯病的时候还算正常,犯起病来连儿子都不认识。后来又让她去医治,但每次都是用强迫的方法,住院期间好一点,回来又说自己没病,是赵某一定要说她有病的。由于一直不愿吃药,后来许某已经不能正常生活,根本分不清现实和想象。赵某实在不能忍受这种生活,遂向法院起诉离婚。处理结果:许某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于慎重考虑,赵某起诉离婚以后,法院找到了许某的父母,告知其相关的法律规定。在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后,许某的父母作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对许某进行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离婚案件中止审理。经鉴定机构鉴定,最后法院依法认定许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在离婚案件继续开庭审理以后,许某的父亲作为许某的法定代理人出庭应诉。许某的父亲虽然认为自己的女儿是在婚后患病的,赵某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也明白自己不能妨碍赵某追求幸福的权利,因此最终同意女儿与赵某离婚。最后赵某也考虑到许某的情况,自愿将夫妻共同财产归许某所有。儿子已经年满十周岁,自愿选择跟随父亲。故法院最终判决,赵某、许某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存款归许某所有,儿子归赵某抚养。律师解惑:一、确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程序。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其中一方是精神病人的,需要考虑其是否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有法定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民法通则》同时规定,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是否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不是医学上认为其是精神病人就可以的,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加以认定。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中规定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一节,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供鉴定意见的,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有申请人提出对其中一方的行为能力的认定,则离婚案件应当中止审理,由法院先行进行特殊程序即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认定程序,待确定原告或被告的行为能力后重新进行离婚案件的审理。本案中,许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到赵某起诉离婚时,已经分不清现实和想象,无法正常生活,据常识推断可能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这不是仅凭推断或者说医学认定就可以的,需要经过法院的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程序。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根据法律的规定,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如果协议不成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但是未经指定不能直接提起诉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系婚后丧失行为能力的,应先变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配偶的监护权,由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诉讼。本案中,在确定许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后,因为赵某要与许某离婚,由其担任许某的监护人显然不利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许某的利益。但是经赵某和许某父母的协商,如果双方都同意的,可以协议确定由许某的父亲或者母亲作为其监护人,从而可以作为许某的法定代理人出庭参加赵某对许某的离婚诉讼。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供鉴定意见的,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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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过程中猜您的疑问:
问:自考学历为什么不承认?自考本科找工作被拒?
后悔读了自考?自考本科有用吗?自考就是骗局?自考学历入职被拒绝?
自考本科单位承认吗?
答:自考是高等教育组成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东省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若干规定》
均有明确规定,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法律法规
认可有效的学历证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纳入法律范围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有的
用人企业不认可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在中国社会轻视法律存在的人还是有的
不应该太看重那些不承认自考学历的现象。必要时我们在就职时遇到违反法律规定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
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承认自考学历是
对自考存在一种偏见、人才观念的一种态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违法行为。我们
不应该为了有的用人企业不认可就不选择自考,毕竟自考是成才的一种机会,它可以让您
改变命运的机会,如考取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您创造机会、
创造条件的。参加自考是获得文凭、获得知识的机会,就业、创业重要的是个人
能力得到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学科专业能力、分析能力等)的培养。
问: 自考流程是什么?全国自考报名系统入口?自考怎么报名?
答:自考的流程是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现场报名或自考办官方网站、自考办委托的考试报名网站(详情咨询自考办,自考办联系电话可“114”查询)网上报名课程 → 购买
教材 → 个人自主学习或参加社会助学机构(全日制、业余助学)、网络助学学习 →
在考试当天前查询考场等考试信息 → 参加考试 → 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合格 → 实践
考核课程通过 → 论文通过 → 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每年6月、12月申请毕业 →
最后获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自考本科含金量高吗?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答:含金量一说没有绝对的说法,招聘看用人企业的用人观念、
人才观念决定的。我们在选择自考专业时更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势
去考虑,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择了合适自己的专业去
深入钻研才有可能学有所成。自考不受年龄、学历层次限制的,自考本科
只要是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需要提供
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可以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电大、
自考的、网络教育的)。
问: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多少?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自学考试难吗?自学考试要多久?
答: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参加考试人数(有些情况下
出现考生缺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应考人员自身
知识强弱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很难控制通过率的。自学考试的专业是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需求开设的,详细专业情况可以百度搜索你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查询。自学考试难不难或考多久,要
看考生的知识基础、个人接受能力、在课程学习上付出的程度上、应考心理
等有关。
问:自考辅导机构哪家好?自考辅导班需要报吗?
自考辅导机构押题准吗?
答:自考辅导网校哪个好?作为评价一家网校的优劣要综合考虑,
师资、办学时长、网站规模、办学资质等来考虑。自考是在接受
大学教育,大学知识都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报自考辅导
班在老师的讲授和指导下学习会更轻松、更快掌握考核知识点,
一本自考教材可能会因受到编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可能对部分人
的理解存在欠缺,如果不报辅导班在学习自考教材的时候遇到不明白
的知识点在借助其他参考书时也不一定能够解决,而通过辅导班学习不但可以
能够在老师的讲授下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供答疑以帮助您
解决问题。从而让您少消耗更多的时间在困惑问题上面。自考辅导机构押题
不一定准确,虽然自考辅导机构的老师有着多年的辅导经验,但自学考试
是教考分离的,教的老师就不得参与考试命题,参与命题的人员就不得
参与辅导工作,并且命题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泄漏考题,泄漏了考题的
要依法追究“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的。所以不要抱着辅导老师押题来
通过考试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