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开篇语:
法律提示:
作为一个准就业人士、创业经营者建议多学习有关劳动就业
的法律法规,最好能熟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多看一些有关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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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维权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提醒即将找工作或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在你求职时要熟悉一下我国的
《禁止传销条例》
如遇到条例中的情况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110联系举报。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特困人员供养(年满6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
法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详情可到当地民政局救助处咨询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事宜。以当地民政局答复为准,千万
不可道听途说听取似懂非懂的人的说法。
温馨提示:以上救助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执行情况需要到当地的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咨询为准。
如: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828120 洲心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3503089
就业指引:
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争议仲裁
自考须知:根据教育法的修改,不要办假证,也不要找替考。
不然你一辈子都得背着可能被撤销毕业证的压力,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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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信息:
日常学习过程中离婚案中如何确定有利于子女抚养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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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Date):
[2018-09-18 T 11: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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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三联,程慧
作品名称:一看就懂婚姻家庭纠纷不可不知的胜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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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说明:
陈三联,男,1964年11月出生,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曾工作于浙江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任律师和法制杂志社副主编。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长期从事兼职律师工作。目前担任的社会主要职务有: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十一届浙江省政协委员、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特邀督查员、浙江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知联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工商联执委、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程慧,浙江蓝泓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宁波市政协委员、浙江省律协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理事、浙江省首届优秀女律师、宁波市首届十佳女律师、宁波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鄞州区律师协会分会副会长。
网站小编提供给各位读者的参考内容:“案例。离婚案中如何确定有利于子女抚养的条件。案情回放。2006年,孔某(女)与曹某(男)经人介绍认识,2007年11月22日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2011年6月11日生育女儿小曹。孔某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是2500元,曹某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是8000元。2009年开始曹某沉迷于足球赌博,经孔某和家人的无数次劝阻仍执迷不悟,以致欠下巨额债务。曹某为了逃避债主追债,于2012年2月4日离家出走,孔某与亲人在四处寻找无果的情况下,只好向公安机关报案求助。曹某的单位也在《某某日报》发表声明限曹某在见报之日起15日内返回单位报到,否则按厂规处理。后经多方了解,孔某才知曹某一直与一蓝姓女子保持暧昧关系,并在某某区某路附近租房姘居。曹某的种种行为严重伤害到了双方的夫妻感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孔某于2013年7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女儿归其抚养,曹某按月收入的30%支付女儿抚养费。曹某称孔某诉称部分不属实。其虽参与足球赌博的行为,但与孔某的支持也有关系。其没有与其他女人姘居,也没有第三者。如果女儿由自己抚养,则同意与孔某离婚,也不需要孔某支付女儿抚养费。孔某的工作时间不规律,经常是三更半夜才回家,且她的收入也不高,女儿由曹某抚养更有利于成长。一审法院认为小曹已过哺乳期,故抚养权问题应该本着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原则,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决定。由于曹某的收入较高,且工作稳定,结合曹某不需要孔某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女儿小曹随曹某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故判决女儿小曹由曹某抚养,抚养费由曹某独自承担。一审宣判后,曹某在没有与孔某协商的情况下,把女儿小曹送回其原籍河南省某市的父母家。孔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本案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相同。另查明2011年10月9日,曹某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参与赌博。2012年3月15日,曹某在写给单位的《检讨书》中承认其因赌球欠下赌债40万多元,并表示悔过自新。曹某在原审曾承认其有赌博行为,并承认以上《保证书》和《检讨书》是他书写的。处理结果:二审法院认为原审法院没有考虑到孩子刚满2周岁,更加需要母亲的抚养和照顾,而且没有认定和考虑曹某因赌博欠债和离家出走的事实,仅考虑了曹某的收入比孔某高,由此判决女儿小曹由曹某抚养的依据不足,应予以纠正。上诉人孔某要求抚养女儿的理由充分,而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案的实际情况,应予以支持。律师解惑:一、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权如何确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本案中女儿小曹是一直跟随孔某和曹某共同生活的,双方均不存在优先考虑的情形。法官在处理孩子抚养的问题时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决定的。二、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认定。法院应当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各种因素,最大限度地降低或避免因夫妻离婚造成的家庭破裂对子女的负面影响。这些因素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包括双方的收入、负债情况以及获取收入的来源是否稳定、是否有固定的收入等。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是决定离婚后子女随其一方生活能否健康成长的基本因素。(2)夫妻双方作为父母的责任心、家庭观念以及是否有家庭暴力的倾向,是否有重男轻女的思想、是否有赌博吸毒等不良恶习等等。双方的经济条件只是为其能抚养子女创造了基本条件,而双方的家庭环境则是决定子女能否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二者应当综合起来考虑。(3)其他因素。如对于未满2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其虽然已过哺乳期,但应当考虑其尚属年幼,更需要母亲的养育照顾;对于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可考虑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离婚后无其他子女,该方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抚育未成年子女;以及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或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等等。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综上所述,双方的经济条件仅是一个较为重要的因素,而不是决定性因素,一方不要对方给付抚养费,也不应作为优先条件考虑。本案中,双方的女儿刚满2周岁,已过哺乳期,但她尚属年幼,此时更加需要母亲的养育照顾。孔某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其工资收入虽然比曹某的少,但在当前某市已属中等水平。虽然曹某的月工资有8000元,而且不用孔某支付抚养费,但是收入高仅是作为考虑子女抚养问题的其中一个条件,不是决定性条件。曹某因为赌博欠下巨额赌债,在他人追债时不告诉家人就离家出走,据此可以认定其家庭观念及责任感较为薄弱。此外,曹某在接到一审判决书后,在不明确对方是否上诉的情况下,没有经过与孔某协商,就抢先把女儿送回老家交给其父母照顾,由此可见其抚养小孩的时间和精力有限,且曹某有赌博的恶习。相反,孔某的家庭责任心较强,有固定工作和收入,没有司法解释所规定的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形,因此,由孔某抚养女儿小曹对女儿的健康成长更加有利。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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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过程中猜您的疑问:
问:自考学历为什么不承认?自考本科找工作被拒?
后悔读了自考?自考本科有用吗?自考就是骗局?自考学历入职被拒绝?
自考本科单位承认吗?
答:自考是高等教育组成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东省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若干规定》
均有明确规定,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法律法规
认可有效的学历证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纳入法律范围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有的
用人企业不认可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在中国社会轻视法律存在的人还是有的
不应该太看重那些不承认自考学历的现象。必要时我们在就职时遇到违反法律规定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
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承认自考学历是
对自考存在一种偏见、人才观念的一种态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违法行为。我们
不应该为了有的用人企业不认可就不选择自考,毕竟自考是成才的一种机会,它可以让您
改变命运的机会,如考取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您创造机会、
创造条件的。参加自考是获得文凭、获得知识的机会,就业、创业重要的是个人
能力得到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学科专业能力、分析能力等)的培养。
问: 自考流程是什么?全国自考报名系统入口?自考怎么报名?
答:自考的流程是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现场报名或自考办官方网站、自考办委托的考试报名网站(详情咨询自考办,自考办联系电话可“114”查询)网上报名课程 → 购买
教材 → 个人自主学习或参加社会助学机构(全日制、业余助学)、网络助学学习 →
在考试当天前查询考场等考试信息 → 参加考试 → 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合格 → 实践
考核课程通过 → 论文通过 → 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每年6月、12月申请毕业 →
最后获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自考本科含金量高吗?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答:含金量一说没有绝对的说法,招聘看用人企业的用人观念、
人才观念决定的。我们在选择自考专业时更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势
去考虑,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择了合适自己的专业去
深入钻研才有可能学有所成。自考不受年龄、学历层次限制的,自考本科
只要是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需要提供
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可以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电大、
自考的、网络教育的)。
问: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多少?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自学考试难吗?自学考试要多久?
答: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参加考试人数(有些情况下
出现考生缺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应考人员自身
知识强弱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很难控制通过率的。自学考试的专业是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需求开设的,详细专业情况可以百度搜索你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查询。自学考试难不难或考多久,要
看考生的知识基础、个人接受能力、在课程学习上付出的程度上、应考心理
等有关。
问:自考辅导机构哪家好?自考辅导班需要报吗?
自考辅导机构押题准吗?
答:自考辅导网校哪个好?作为评价一家网校的优劣要综合考虑,
师资、办学时长、网站规模、办学资质等来考虑。自考是在接受
大学教育,大学知识都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报自考辅导
班在老师的讲授和指导下学习会更轻松、更快掌握考核知识点,
一本自考教材可能会因受到编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可能对部分人
的理解存在欠缺,如果不报辅导班在学习自考教材的时候遇到不明白
的知识点在借助其他参考书时也不一定能够解决,而通过辅导班学习不但可以
能够在老师的讲授下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供答疑以帮助您
解决问题。从而让您少消耗更多的时间在困惑问题上面。自考辅导机构押题
不一定准确,虽然自考辅导机构的老师有着多年的辅导经验,但自学考试
是教考分离的,教的老师就不得参与考试命题,参与命题的人员就不得
参与辅导工作,并且命题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泄漏考题,泄漏了考题的
要依法追究“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的。所以不要抱着辅导老师押题来
通过考试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