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开篇语:
法律提示:
作为一个准就业人士、创业经营者建议多学习有关劳动就业
的法律法规,最好能熟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多看一些有关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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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婚姻家庭法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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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维权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提醒即将找工作或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在你求职时要熟悉一下我国的
《禁止传销条例》
如遇到条例中的情况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110联系举报。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特困人员供养(年满6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
法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详情可到当地民政局救助处咨询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事宜。以当地民政局答复为准,千万
不可道听途说听取似懂非懂的人的说法。
温馨提示:以上救助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执行情况需要到当地的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咨询为准。
如: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828120 洲心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3503089
就业指引:
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争议仲裁
自考须知:根据教育法的修改,不要办假证,也不要找替考。
不然你一辈子都得背着可能被撤销毕业证的压力,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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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信息:
自考学习当中买卖双方无过错,购房定金应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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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Date):
[2018-02-17 T 11: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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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永峰
作品名称:百姓生活常见案例大讲堂[物权纠纷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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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说明:
深入剖析人们生活中常见的热点案例,解决身边的法律难题,讲解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网站小编提供给各位读者的参考内容:“经典案例。买卖双方无过错,购房定金应返还。2011年12月18日,石某与成都当地一开发商签订定购书并交纳购房定金10万元,申请定购市区建筑面积10.03平方米、总价款186万余元的1层商品房,并约定在7日内即当月25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否则开发商可另行销售,且不退还已付定金。双方签约时,就高回报率能否写入合同内容发生严重分歧。开发商在销房时,销售中心及销售人员也明确承诺了回报率,在宣传单上也载明了回报率,石某说,正是因为看中高回报率才预签的订购书。“我希望把宣传单上的高回报率等内容写入买卖合同中。”当石某按约定的时间去签订买卖合同,并提出上述要求时,却被售楼方坚决拒绝。被告开发商称,在签订定购书时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的正式文体已交石某仔细阅读,且相关文书还在售楼中心公示。石某是在充分了解其所购房屋的背景及现状后才签订的定购协议,并交纳了10万元定金。至于“高回报率”的文字说明,仅为要约邀请,故不能将楼盘广告的内容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中。石某认为,双方在签订定购合同时,卖方没有按照自己宣传的、对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承诺进行明确约定,被告存在欺诈行为,之后双方无法就合同达成一致,故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而开发商却认为按约定不予退还,遂引发纠纷。法槌定音: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所签订购书合法有效,而且该案中所售商铺的售价高达186万余元,显然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上的“商铺投资价值分析”,是对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描述和允诺,因此石某要求将十年回报率的保障性问题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合乎情理。之后,双方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无法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最终导致定购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故法院对石某要求解除所签定购书的主张予以支持。此外,该案中《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双方均无过错,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之规定,开发商应将10万元定金返还原告石某。2013年3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开发商应将10万元定金返还原告石某。法律解析: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即为“定金罚则”。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该案中,涉案房屋每平方米高达18万余元,石某购买的目的显然不是居住而是为了投资,回报率肯定是其着重考虑的内容。开发商与石某之前虽已签订了定购书,但石某所看的合同文本应是开发商预先提供的格式文本,签订正式合同时双方依法可对部分内容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补充。之后,原告提出将回报率的保障性问题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要求应该说是合乎情理的,双方也多次进行商谈,最终不能协商一致也未能签订合同,石某并不存在过错,而开发商也无过错,因此该案依法不适用定金罚则,开发商无须双倍返还,只需退还10万元定金即可。法条链接:《担保法》第8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经典案例。出卖法院查封房,房主双倍返定金。2009年8月2日,王女士通过房产中介与谢先生签订房地产买卖协议,约定将谢先生所有的一套约74平方米的房屋转让给王女士,转让款为85万元。签订协议当日,王女士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同年9月中旬,王女士准备依约支付第二笔房款时,才得知谢先生因涉及债务纠纷,该房屋早已被法院查封,总查封标的额为61.6万元。后双方先后进行了多次协商,均因房款支付方式产生分歧而协商未果。王女士诉称,谢先生故意隐瞒房屋被查封事实,又拒绝合理的履行方案,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现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由谢先生双倍返还购房定金及赔偿其他相关损失。谢先生辩称,同意解除买卖合同并退还王女士定金10万元。但双方因合同履行方式产生分歧而导致合同未能继续履行,自己并不存在违约行为。法槌定音: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故依法确认有效,双方均应恪守。谢先生明知其房屋早已被法院查封而未告知对方,存在明显过错。而当王女士得知查封实情,并提出合理履行方式后,谢先生仍未予配合解决问题。可见,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责任在于谢先生,其行为显然构成违约,理应承担违约责任,依法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现王女士要求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定金的诉情,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2010年2月,法院判决:解除王女士与谢先生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协议;谢先生双倍返还王女士购房定金20万元,并赔偿王女士损失8200元。法律解析:《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谢先生明知其房屋早已被法院查封,却未告知王女士,而当王女士提出合理履行方式后,谢先生又不予配合,存在明显过错,理应承担违约责任。《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故法院支持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对本案作出了上述判决。法条链接:《合同法》第107条,《担保法》第8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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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过程中猜您的疑问:
问:自考学历为什么不承认?自考本科找工作被拒?
后悔读了自考?自考本科有用吗?自考就是骗局?自考学历入职被拒绝?
自考本科单位承认吗?
答:自考是高等教育组成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东省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若干规定》
均有明确规定,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法律法规
认可有效的学历证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纳入法律范围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有的
用人企业不认可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在中国社会轻视法律存在的人还是有的
不应该太看重那些不承认自考学历的现象。必要时我们在就职时遇到违反法律规定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
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承认自考学历是
对自考存在一种偏见、人才观念的一种态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违法行为。我们
不应该为了有的用人企业不认可就不选择自考,毕竟自考是成才的一种机会,它可以让您
改变命运的机会,如考取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您创造机会、
创造条件的。参加自考是获得文凭、获得知识的机会,就业、创业重要的是个人
能力得到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学科专业能力、分析能力等)的培养。
问: 自考流程是什么?全国自考报名系统入口?自考怎么报名?
答:自考的流程是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现场报名或自考办官方网站、自考办委托的考试报名网站(详情咨询自考办,自考办联系电话可“114”查询)网上报名课程 → 购买
教材 → 个人自主学习或参加社会助学机构(全日制、业余助学)、网络助学学习 →
在考试当天前查询考场等考试信息 → 参加考试 → 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合格 → 实践
考核课程通过 → 论文通过 → 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每年6月、12月申请毕业 →
最后获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自考本科含金量高吗?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答:含金量一说没有绝对的说法,招聘看用人企业的用人观念、
人才观念决定的。我们在选择自考专业时更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势
去考虑,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择了合适自己的专业去
深入钻研才有可能学有所成。自考不受年龄、学历层次限制的,自考本科
只要是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需要提供
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可以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电大、
自考的、网络教育的)。
问: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多少?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自学考试难吗?自学考试要多久?
答: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参加考试人数(有些情况下
出现考生缺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应考人员自身
知识强弱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很难控制通过率的。自学考试的专业是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需求开设的,详细专业情况可以百度搜索你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查询。自学考试难不难或考多久,要
看考生的知识基础、个人接受能力、在课程学习上付出的程度上、应考心理
等有关。
问:自考辅导机构哪家好?自考辅导班需要报吗?
自考辅导机构押题准吗?
答:自考辅导网校哪个好?作为评价一家网校的优劣要综合考虑,
师资、办学时长、网站规模、办学资质等来考虑。自考是在接受
大学教育,大学知识都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报自考辅导
班在老师的讲授和指导下学习会更轻松、更快掌握考核知识点,
一本自考教材可能会因受到编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可能对部分人
的理解存在欠缺,如果不报辅导班在学习自考教材的时候遇到不明白
的知识点在借助其他参考书时也不一定能够解决,而通过辅导班学习不但可以
能够在老师的讲授下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供答疑以帮助您
解决问题。从而让您少消耗更多的时间在困惑问题上面。自考辅导机构押题
不一定准确,虽然自考辅导机构的老师有着多年的辅导经验,但自学考试
是教考分离的,教的老师就不得参与考试命题,参与命题的人员就不得
参与辅导工作,并且命题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泄漏考题,泄漏了考题的
要依法追究“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的。所以不要抱着辅导老师押题来
通过考试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