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开篇语:
法律提示:
作为一个准就业人士、创业经营者建议多学习有关劳动就业
的法律法规,最好能熟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多看一些有关法律行家
所讲解的法律案例。也为自己在上网购物、日常购物中多了解
一些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婚姻家庭法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
中国普法之路任重而道远,本网站愿意为这一重任承担一份力量!
诉讼维权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提醒即将找工作或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在你求职时要熟悉一下我国的
《禁止传销条例》
如遇到条例中的情况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110联系举报。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特困人员供养(年满6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
法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详情可到当地民政局救助处咨询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事宜。以当地民政局答复为准,千万
不可道听途说听取似懂非懂的人的说法。
温馨提示:以上救助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执行情况需要到当地的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咨询为准。
如: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828120 洲心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3503089
就业指引:
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争议仲裁
自考须知:根据教育法的修改,不要办假证,也不要找替考。
不然你一辈子都得背着可能被撤销毕业证的压力,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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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信息:
平时学习时丈夫买房送情人,车祸双亡房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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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Date):
[2018-02-08 T 22: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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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永峰
作品名称:百姓生活常见案例大讲堂[物权纠纷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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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说明:
深入剖析人们生活中常见的热点案例,解决身边的法律难题,讲解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网站小编提供给各位读者的参考内容:“经典案例。丈夫买房送情人,车祸双亡房归谁。有妇之夫华某,与漂亮的少妇姜某偶遇,双方瞒着家人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在姜某的要求下,华某于2002年6月以姜某的名义购买了一处面积100多平方米的房产,并分两次付清房款9万余元。2002年12月,该房成为二人新的“爱巢”。不料,2003年1月3日,华、姜二人在驾车去某公园游玩返回的途中因车祸死亡。姜某的丈夫随后占了该房。由于房屋装修工未收到装修费,就多方打听,找到华妻,当年36岁的华妻唐某才得知丈夫背着自己干的丑事。唐某认为,丈夫给情妇买的房子属已故丈夫留下的遗产,应由家人继承。她向姜某的丈夫索要该房,对方却认为房子是以姜某的名义购买的,应属姜某的房产,故拒绝交还。双方因此发生纠纷。2月27日,唐某与女儿及婆母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法槌定音:法院经审理认为,购房款是由华某和其妻的共同财产支付,实际购房人应是华某,该房属华某与其妻的共同财产,故判决该房归唐某及女儿和婆母所有。法律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本案中,唐某丈夫华某生前给情人姜某购买了房屋,而购房款是由华某和其妻唐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支付的,该房屋应属华某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根据《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的规定,法院依法判决该房归唐某及女儿和婆母所有。法条链接:《婚姻法》第17条,《继承法》第10条。经典案例:变更登记未办理,购买住房归原主。张某1970年自建住房,并于1995年取得房屋产权证,载明土地用途为住宅。2006年之前,姜某与其儿子来到张某所在的村租种农田。因生产、生活需要,姜某找到张某,意欲买下其自建的房屋。2007年1月9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卖房契约》,其中特别约定:如房屋征用,乙方(姜某)只享有购房保证金二万元整,所有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归甲方(张某)所有。姜某当时为能早日到该房居住,便签下了合同。2013年9月,因姜某与张某协议之房屋位于规划范围内且为危房,该房被确认为征收对象,因此张某向姜某要求收回房屋。然而,姜某认为自己已经将张某的房屋买下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没有理由返还房屋,故拒绝了张某的要求。张某见要求未果,便向法院提起了确认之诉。法槌定音:法院认为,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本案中,张某、姜某在2007年1月9日签订的《卖房契约》中“如房屋征用,乙方(姜某)只享有购房保证金二万元整,所有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归甲方(张某)所有”的约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该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签订《卖房契约》后,双方一直未依法办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现双方约定的“如遇征用”的情况出现,故张某与姜某诉争的房屋依约仍应归张某所有。对于姜某辩解双方签订的是房屋买卖协议问题,法院经审理认为,综合整个契约来看,双方实际签订的是一份附特定终止条件的房屋租住及生产资料代管协议。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该房仍归张某所有。法律解析:《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姜某因急需居住,于2007年购买了张某自建住房,并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到2013年,张某已居住了5年,但因没有依法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故没有法律效力。由于该房被确认为征收对象,因此张某向姜某要求收回房屋,被姜某以已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为由予以拒绝。根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是,由于签订《卖房契约》后,双方一直未能办理该房屋的变更、转让登记手续,且双方在《卖房契约》中已有约定“如遇征用”的情况出现,故法院依法判决该房屋仍归张某所有。本案提醒大家,房屋买卖时,一是要认真签订好合同,二是要依法及时办理房屋变更、转让登记手续。法条链接:《物权法》第9条、第15条。经典案例。梁柱之前倒爬狮,被判权属归后堂。“倒爬狮”倒爬于梁柱之前,主要起到固定建筑物的作用。“倒爬狮”,木质结构,形状如倒爬的狮子,属于徽派建筑物的特有装饰。随着徽文化热的兴起,“倒爬狮”的价值也在不断飙升。李某和被告张某为远亲,双方的曾祖父兄弟于清朝末年在绩溪县瀛洲镇赢洲村合建砖木结构通转楼房一幢。房屋在土改时登记为共有,后经分家和赠予,李某分得后堂,张某分得前堂。但在历代的分家、赠予和继承中,均未涉及公用通道及“倒爬狮”的权属。2010年,张某凿下后堂前东边两只“倒爬狮”据为己有。2011年8月底,李某提起诉讼,请求张某返还后堂前东边的两只“倒爬狮”。法槌定音:法院经审理认为,东边大梁柱在李某的后堂,张某从东边大梁柱上卸下的两只“倒爬狮”应归李某所有。2011年11月,法院判决两只“倒爬狮”归原告李某所有。法律解析。根据《物权法》第34条的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本案中,原告李某请求张某返还后堂前东边的固梁“倒爬狮”,“倒爬狮”是在前堂还是在后堂的范围内是确认归谁所有的关键。经过界定,法院认为东边大梁柱在李某的后堂,故判决确认两只“倒爬狮”归原告李某所有。法条链接:《物权法》第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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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过程中猜您的疑问:
问:自考学历为什么不承认?自考本科找工作被拒?
后悔读了自考?自考本科有用吗?自考就是骗局?自考学历入职被拒绝?
自考本科单位承认吗?
答:自考是高等教育组成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东省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若干规定》
均有明确规定,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法律法规
认可有效的学历证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纳入法律范围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有的
用人企业不认可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在中国社会轻视法律存在的人还是有的
不应该太看重那些不承认自考学历的现象。必要时我们在就职时遇到违反法律规定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
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承认自考学历是
对自考存在一种偏见、人才观念的一种态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违法行为。我们
不应该为了有的用人企业不认可就不选择自考,毕竟自考是成才的一种机会,它可以让您
改变命运的机会,如考取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您创造机会、
创造条件的。参加自考是获得文凭、获得知识的机会,就业、创业重要的是个人
能力得到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学科专业能力、分析能力等)的培养。
问: 自考流程是什么?全国自考报名系统入口?自考怎么报名?
答:自考的流程是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现场报名或自考办官方网站、自考办委托的考试报名网站(详情咨询自考办,自考办联系电话可“114”查询)网上报名课程 → 购买
教材 → 个人自主学习或参加社会助学机构(全日制、业余助学)、网络助学学习 →
在考试当天前查询考场等考试信息 → 参加考试 → 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合格 → 实践
考核课程通过 → 论文通过 → 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每年6月、12月申请毕业 →
最后获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自考本科含金量高吗?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答:含金量一说没有绝对的说法,招聘看用人企业的用人观念、
人才观念决定的。我们在选择自考专业时更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势
去考虑,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择了合适自己的专业去
深入钻研才有可能学有所成。自考不受年龄、学历层次限制的,自考本科
只要是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需要提供
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可以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电大、
自考的、网络教育的)。
问: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多少?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自学考试难吗?自学考试要多久?
答: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参加考试人数(有些情况下
出现考生缺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应考人员自身
知识强弱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很难控制通过率的。自学考试的专业是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需求开设的,详细专业情况可以百度搜索你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查询。自学考试难不难或考多久,要
看考生的知识基础、个人接受能力、在课程学习上付出的程度上、应考心理
等有关。
问:自考辅导机构哪家好?自考辅导班需要报吗?
自考辅导机构押题准吗?
答:自考辅导网校哪个好?作为评价一家网校的优劣要综合考虑,
师资、办学时长、网站规模、办学资质等来考虑。自考是在接受
大学教育,大学知识都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报自考辅导
班在老师的讲授和指导下学习会更轻松、更快掌握考核知识点,
一本自考教材可能会因受到编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可能对部分人
的理解存在欠缺,如果不报辅导班在学习自考教材的时候遇到不明白
的知识点在借助其他参考书时也不一定能够解决,而通过辅导班学习不但可以
能够在老师的讲授下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供答疑以帮助您
解决问题。从而让您少消耗更多的时间在困惑问题上面。自考辅导机构押题
不一定准确,虽然自考辅导机构的老师有着多年的辅导经验,但自学考试
是教考分离的,教的老师就不得参与考试命题,参与命题的人员就不得
参与辅导工作,并且命题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泄漏考题,泄漏了考题的
要依法追究“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的。所以不要抱着辅导老师押题来
通过考试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