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开篇语:
法律提示:
作为一个准就业人士、创业经营者建议多学习有关劳动就业
的法律法规,最好能熟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多看一些有关法律行家
所讲解的法律案例。也为自己在上网购物、日常购物中多了解
一些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婚姻家庭法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
中国普法之路任重而道远,本网站愿意为这一重任承担一份力量!
诉讼维权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提醒即将找工作或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在你求职时要熟悉一下我国的
《禁止传销条例》
如遇到条例中的情况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110联系举报。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特困人员供养(年满6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
法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详情可到当地民政局救助处咨询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事宜。以当地民政局答复为准,千万
不可道听途说听取似懂非懂的人的说法。
温馨提示:以上救助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执行情况需要到当地的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咨询为准。
如: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828120 洲心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3503089
就业指引:
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争议仲裁
自考须知:根据教育法的修改,不要办假证,也不要找替考。
不然你一辈子都得背着可能被撤销毕业证的压力,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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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信息:
学习话题:领会血亲关系(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发生和终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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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Date):
[2024-08-29 T 16: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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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忆南
作品名称:婚姻家庭法
网站知识内容来源全部名单: 查看
发表说明:
法律专业,本科,2012年版,含:婚姻家庭法自学考试大纲,组编: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课程代码:05680,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2012年3月第1版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识记亲属的概念。
2.领会亲属与家属的区别,与家庭成员的区别。
3.识记下列名词概念:宗亲、外亲、妻亲。
4.识记亲属分类的各种依据。
5.识记以发生原因为依据的亲属的基本分类。
6.识记配偶的概念。
7.识记下列概念:血亲、自然血亲、拟制血亲、姻亲。
8.领会亲系的概念。
9.识记下列概念:父系亲、母系亲、男系亲、女系亲、直系亲、旁系亲、行辈。
10.识记亲等的概念。
11.识记罗马法亲等的计算规则。
12.识记寺院法亲等的计算规则。
13.识记我国《婚姻法》中的代数计算法。
14.领会配偶关系发生和终止的原因。
15.领会血亲关系(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发生和终止的原因。
16.领会姻亲关系发生的原因。
17.识记亲属关系在我国实体法上的法律效力(例示即可)。
18.识记亲属关系在我国程序法上的法律效力(例示即可)。
第三章 结婚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婚姻成立的概念和法律后果,婚姻成立的要件及其种类;粗知结婚制度的历史沿革,古代和近现代各种不同的结婚方式。以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为依据,掌握和理解婚姻成立的各项实质要件;领会有关规定的立法精神、基本要求,注意这些规定在贯彻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了解有关的外国立法例。正确认识形式要件对婚姻成立的意义;了解结婚程序的类型和有关立法例。熟悉我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中有关结婚登记的具体规定。认识我国婚姻法中增设无效婚、可撤销婚制度的必要性;了解有关的外国立法例和我国的立法特色。掌握婚姻法和司法解释中有关婚姻无效和撤销的原因,宣告婚姻无效和撤销的程序,请求权人的范围,婚姻无效和撤销的法律后果等规定;了解与此相关的法律实务。略知婚约的概念和有关立法例,了解我国政策法律对婚约的态度。熟悉事实婚姻和补办结婚登记的具体规定。
二、课程内容
(一)婚姻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1.婚姻的成立
婚姻成立(结婚)的概念。
2.婚姻成立的要件
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婚姻障碍)。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
(二)结婚制度的沿革
1.古代社会的结婚制度
个体婚制形成时期的结婚方式:掠夺婚、买卖婚、互易婚、劳役婚、赠与婚。
中国古代的聘娶婚。嫁娶中的“六礼”程序。
2.近现代社会的结婚制度
资本主义婚姻制度下的共诺婚。结婚的民事化和法律婚的普及。
(三)结婚的必备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含义。
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结婚合意的有效条件。
2.须达法定婚龄
法定婚龄的概念。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对法定婚龄的影响。
法定婚龄的沿革。贯彻执行现行的法定婚龄和提倡婚晚婚育的关系。
3.符合一夫一妻制
违反一夫一妻制的法律后果。
(四)结婚的禁止条件
1.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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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过程中猜您的疑问:
问:自考学历为什么不承认?自考本科找工作被拒?
后悔读了自考?自考本科有用吗?自考就是骗局?自考学历入职被拒绝?
自考本科单位承认吗?
答:自考是高等教育组成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东省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若干规定》
均有明确规定,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法律法规
认可有效的学历证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纳入法律范围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有的
用人企业不认可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在中国社会轻视法律存在的人还是有的
不应该太看重那些不承认自考学历的现象。必要时我们在就职时遇到违反法律规定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
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承认自考学历是
对自考存在一种偏见、人才观念的一种态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违法行为。我们
不应该为了有的用人企业不认可就不选择自考,毕竟自考是成才的一种机会,它可以让您
改变命运的机会,如考取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您创造机会、
创造条件的。参加自考是获得文凭、获得知识的机会,就业、创业重要的是个人
能力得到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学科专业能力、分析能力等)的培养。
问: 自考流程是什么?全国自考报名系统入口?自考怎么报名?
答:自考的流程是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现场报名或自考办官方网站、自考办委托的考试报名网站(详情咨询自考办,自考办联系电话可“114”查询)网上报名课程 → 购买
教材 → 个人自主学习或参加社会助学机构(全日制、业余助学)、网络助学学习 →
在考试当天前查询考场等考试信息 → 参加考试 → 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合格 → 实践
考核课程通过 → 论文通过 → 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每年6月、12月申请毕业 →
最后获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自考本科含金量高吗?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答:含金量一说没有绝对的说法,招聘看用人企业的用人观念、
人才观念决定的。我们在选择自考专业时更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势
去考虑,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择了合适自己的专业去
深入钻研才有可能学有所成。自考不受年龄、学历层次限制的,自考本科
只要是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需要提供
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可以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电大、
自考的、网络教育的)。
问: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多少?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自学考试难吗?自学考试要多久?
答: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参加考试人数(有些情况下
出现考生缺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应考人员自身
知识强弱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很难控制通过率的。自学考试的专业是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需求开设的,详细专业情况可以百度搜索你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查询。自学考试难不难或考多久,要
看考生的知识基础、个人接受能力、在课程学习上付出的程度上、应考心理
等有关。
问:自考辅导机构哪家好?自考辅导班需要报吗?
自考辅导机构押题准吗?
答:自考辅导网校哪个好?作为评价一家网校的优劣要综合考虑,
师资、办学时长、网站规模、办学资质等来考虑。自考是在接受
大学教育,大学知识都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报自考辅导
班在老师的讲授和指导下学习会更轻松、更快掌握考核知识点,
一本自考教材可能会因受到编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可能对部分人
的理解存在欠缺,如果不报辅导班在学习自考教材的时候遇到不明白
的知识点在借助其他参考书时也不一定能够解决,而通过辅导班学习不但可以
能够在老师的讲授下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供答疑以帮助您
解决问题。从而让您少消耗更多的时间在困惑问题上面。自考辅导机构押题
不一定准确,虽然自考辅导机构的老师有着多年的辅导经验,但自学考试
是教考分离的,教的老师就不得参与考试命题,参与命题的人员就不得
参与辅导工作,并且命题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泄漏考题,泄漏了考题的
要依法追究“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的。所以不要抱着辅导老师押题来
通过考试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