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开篇语:
法律提示:
作为一个准就业人士、创业经营者建议多学习有关劳动就业
的法律法规,最好能熟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多看一些有关法律行家
所讲解的法律案例。也为自己在上网购物、日常购物中多了解
一些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婚姻家庭法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
中国普法之路任重而道远,本网站愿意为这一重任承担一份力量!
诉讼维权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提醒即将找工作或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在你求职时要熟悉一下我国的
《禁止传销条例》
如遇到条例中的情况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110联系举报。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特困人员供养(年满6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
法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详情可到当地民政局救助处咨询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事宜。以当地民政局答复为准,千万
不可道听途说听取似懂非懂的人的说法。
温馨提示:以上救助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执行情况需要到当地的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咨询为准。
如: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828120 洲心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3503089
就业指引:
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争议仲裁
自考须知:根据教育法的修改,不要办假证,也不要找替考。
不然你一辈子都得背着可能被撤销毕业证的压力,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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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信息:
学习话题:仓储合同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他方提供仓储保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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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Date):
[2024-01-04 T 10: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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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傅鼎生
作品名称: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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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说明:
合同法,课程代码:00230,含合同法自学考试大纲,法律专业 本科,2012年版,组编: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北京大学出版社,主编:傅鼎生,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2012年3月第1版
第三节 仓储合同
一、仓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仓储合同的概念
仓储合同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他方提供仓储保管服务,他方为此向提供仓储服务的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为他方提供仓储保管服务的人被称为保管人(即仓库营业人),将财物交付他人保管的人被称为存货人。该合同在性质上属于商事合同。
(二)仓储合同的特征
就合同内容而言,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范畴,因此仓储合同与一般的保管合同在许多方面存在共性;但由于仓储合同的商事性,又使其具有不同于普通保管合同的某些特点。举其大者,仓储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此与普通的保管合同不同,这是由仓储合同的商事性所决定的。商事交易追求确定性,应尽可能缩短合同磋商与合同成立之间的间隔。且商事交易成本较高,当事人往往在履约之前进行了许多准备工作,或放弃了其他交易机会,若以实践行为为合同成立要件,则在一方当事人未作出实践行为的场合,另一方仅能追究对方的缔约过失责任,这于其极为不利。基于以上原因,商事合同皆为诺成合同,仓储合同亦然。
2.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且在无明确约定的场合被推定为无偿合同。但仓储合同原则上为有偿合同,因为仓储合同中的保管人就是以仓储为营业的商主体,其从事仓储业就是为了营利。除非仓储合同明确约定为无偿,否则即使仓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费用,亦为有偿合同,仓储费依合同解释的方法确定。
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或其他组织,但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即具有专业的仓储设备,专门从事仓储保管业务。而普通保管合同中的保管人则无此条件限制。
4.仓储合同为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仓储合同的保管人需向仓储人提供仓储服务,存货人需向仓储人支付仓储费用,这两项给付义务互为对价,故仓储合同为双务合同。
法律对仓储合同的成立也未规定特别的要件,故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尽管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应向存货人签发仓单或其他凭证,但此乃仓储合同成立后保管人之义务,并非仓储合同本身,亦非仓储合同之成立要件。
5.仓储合同为继续性合同。仓储合同的这一特征与普通的保管合同相同。
二、仓储合同的效力
仓储合同的效力是指生效的仓储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其主要表现为仓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管人的主要义务
1.验收货物的义务。保管人在接收存货人交存仓储物入库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仓储物进行验收。验收的范围通常包括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须开箱直观可见的锈蚀、损坏、变质等质量情况。如保管人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人处理。在此期间,保管人应对收到的仓储物进行妥善暂存,暂存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存货人负担。如保管人未按合同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造成经济损失的,保管人应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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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过程中猜您的疑问:
问:自考学历为什么不承认?自考本科找工作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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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单位承认吗?
答:自考是高等教育组成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东省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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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企业不认可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在中国社会轻视法律存在的人还是有的
不应该太看重那些不承认自考学历的现象。必要时我们在就职时遇到违反法律规定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
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承认自考学历是
对自考存在一种偏见、人才观念的一种态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违法行为。我们
不应该为了有的用人企业不认可就不选择自考,毕竟自考是成才的一种机会,它可以让您
改变命运的机会,如考取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您创造机会、
创造条件的。参加自考是获得文凭、获得知识的机会,就业、创业重要的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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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 → 个人自主学习或参加社会助学机构(全日制、业余助学)、网络助学学习 →
在考试当天前查询考场等考试信息 → 参加考试 → 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合格 → 实践
考核课程通过 → 论文通过 → 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每年6月、12月申请毕业 →
最后获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自考本科含金量高吗?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答:含金量一说没有绝对的说法,招聘看用人企业的用人观念、
人才观念决定的。我们在选择自考专业时更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势
去考虑,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择了合适自己的专业去
深入钻研才有可能学有所成。自考不受年龄、学历层次限制的,自考本科
只要是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需要提供
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可以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电大、
自考的、网络教育的)。
问: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多少?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自学考试难吗?自学考试要多久?
答: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参加考试人数(有些情况下
出现考生缺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应考人员自身
知识强弱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很难控制通过率的。自学考试的专业是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需求开设的,详细专业情况可以百度搜索你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查询。自学考试难不难或考多久,要
看考生的知识基础、个人接受能力、在课程学习上付出的程度上、应考心理
等有关。
问:自考辅导机构哪家好?自考辅导班需要报吗?
自考辅导机构押题准吗?
答:自考辅导网校哪个好?作为评价一家网校的优劣要综合考虑,
师资、办学时长、网站规模、办学资质等来考虑。自考是在接受
大学教育,大学知识都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报自考辅导
班在老师的讲授和指导下学习会更轻松、更快掌握考核知识点,
一本自考教材可能会因受到编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可能对部分人
的理解存在欠缺,如果不报辅导班在学习自考教材的时候遇到不明白
的知识点在借助其他参考书时也不一定能够解决,而通过辅导班学习不但可以
能够在老师的讲授下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供答疑以帮助您
解决问题。从而让您少消耗更多的时间在困惑问题上面。自考辅导机构押题
不一定准确,虽然自考辅导机构的老师有着多年的辅导经验,但自学考试
是教考分离的,教的老师就不得参与考试命题,参与命题的人员就不得
参与辅导工作,并且命题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泄漏考题,泄漏了考题的
要依法追究“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的。所以不要抱着辅导老师押题来
通过考试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