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开篇语:
法律提示:
作为一个准就业人士、创业经营者建议多学习有关劳动就业
的法律法规,最好能熟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多看一些有关法律行家
所讲解的法律案例。也为自己在上网购物、日常购物中多了解
一些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婚姻家庭法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
中国普法之路任重而道远,本网站愿意为这一重任承担一份力量!
诉讼维权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提醒即将找工作或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在你求职时要熟悉一下我国的
《禁止传销条例》
如遇到条例中的情况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110联系举报。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特困人员供养(年满6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
法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详情可到当地民政局救助处咨询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事宜。以当地民政局答复为准,千万
不可道听途说听取似懂非懂的人的说法。
温馨提示:以上救助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执行情况需要到当地的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咨询为准。
如: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828120 洲心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3503089
就业指引:
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争议仲裁
自考须知:根据教育法的修改,不要办假证,也不要找替考。
不然你一辈子都得背着可能被撤销毕业证的压力,得不偿失。
热点文章推荐:
首页 > 知识大全 > 学习要点: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当事人可以变更
自考信息:
学习要点: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当事人可以变更
|
发布日期(Date):
[2023-11-01 T 17:49:50]
|
作者:傅鼎生
作品名称:合同法
网站知识内容来源全部名单: 查看
发表说明:
合同法,课程代码:00230,含合同法自学考试大纲,法律专业 本科,2012年版,组编: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北京大学出版社,主编:傅鼎生,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2012年3月第1版
三、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因欺诈而订立合同的行为之构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其一,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谓欺诈行为,是指使他人发生认识错误的行为。如,将假酒伪装成真酒销售。
其二,另一方陷入认识上的错误,并与相对方订立合同。例如,误认假酒为真酒而购买。只是发生认识上的错误,不构成因欺诈而订立合同的情形。未受欺骗而订立合同,也不构成因欺诈而订立合同的情形。民法上没有欺诈未遂的概念与后果。
其三,一方的欺诈行为与另一方的认识错误存在因果关系,另一方的认识错误与缔约行为有因果关系。之所以订立合同是因为认识错误,之所以认识错误是因为他人的欺诈。如果没有欺诈就不会有认识错误,没有认识错误也就不会有订立合同的行为。
其四,欺诈方有使另一方的认识陷入错误的故意,并有使另一方因错误而订立合同的故意。仅仅有使他人认识错误的故意而没有使他人订立合同的故意,不构成此类合同行为;仅仅有使他人订立合同的故意而没有使他人认识错误的故意,也不构成此类合同行为。
实践中,依据一定的情形来认定欺诈行为,即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背离缔约人的真实意思,缔约人可依据自己的意志选择变更该行为或者撤销该行为。
四、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因胁迫而订立合同的行为之构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其一,一方实施胁迫行为。所谓胁迫行为是使他人产生精神恐惧的行为。例如,以伤害他人身体为内容进行恐吓,使他人产生精神恐惧;以披露他人隐私为内容进行威胁,使他人产生精神恐惧等等。
其二,另一方陷入精神上的恐惧,并与相对方订立合同。未遂的胁迫在民法上没有意义。因胁迫而订立合同的行为之构成,必须以当事人已经产生精神恐惧,且已经订立合同为条件。仅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而没有精神恐惧的事实,不构成此合同行为;仅有精神恐惧,而没有订立合同的行为,也不构成此合同行为。
其三,一方的胁迫行为与另一方的精神恐惧存在因果关系,另一方的精神恐惧与缔约行为有因果关系。之所以订立合同是因为精神恐惧,之所以精神恐惧是因为他人的胁迫。如果没有胁迫就不会有精神恐惧,没有精神恐惧就不会有订立合同的行为。
其四,胁迫方有使另一方陷入精神恐惧的故意,并有使另一方因精神恐惧而订立合同的故意。仅仅有使他人精神恐惧的故意而没有使他人订立合同的故意,不构成此类合同行为;仅仅有使他人订立合同的故意而没有使他人精神恐惧的故意,也不构成此类合同行为。
实践中,依据一定的情形来认定胁迫行为,即以给自然人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意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当事人可以变更或撤销该合同。
五、乘人之危的合同
乘人之危的合同是指一方乘对方处于危急处境,利用对方急迫解危之需,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真实意志与乘人之危方订立合同的行为。其构成,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其一,合同的一方处于危急处境。例如,罹患重病、陷入危险境地等。此处所谓之危急处境,可以是客观的(如地震造成危机状态),也可以是主观的(合同主体感到危难时刻已经来临),无论客观还是主观,只要特定民事主体感到危急情况的存在,就属于危难。
其二,合同行为的动机是解除正在发生的危难。处于危难状态的人必有解除危难之急需,解除危难须通过一定的手段或方法。当合同当事人认为通过合同行为能解除面临的危难时,解除危难便成为合同的动机。
|
|
|
本网教育发展计划:
第一:通过为每一个网民提供更多的文字或图片教育资源服务
第二,挑选更多的优秀学者、公司
职员、学校老师、教授等制作网络辅导视频、提供在线答疑服务。
说明:只有通过互联网才可以无论在公司、在家里都能自由、随意的去学习和
搜索自己需要学习的知识。在互联网上的文字、图片资源不需要
像图书馆一样要借阅,你想看和学习多长时间都是无限制的,并且哪一个知识点不会
可以通过互联网像百度一样搜索出来,
本网有什么不足的地方可以发邮件提出你宝贵的意见和
建议1056633246@qq.com,本网会集思广益,好意见和建议本网是会吸纳的。
自考过程中猜您的疑问:
问:自考学历为什么不承认?自考本科找工作被拒?
后悔读了自考?自考本科有用吗?自考就是骗局?自考学历入职被拒绝?
自考本科单位承认吗?
答:自考是高等教育组成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东省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若干规定》
均有明确规定,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法律法规
认可有效的学历证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纳入法律范围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有的
用人企业不认可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在中国社会轻视法律存在的人还是有的
不应该太看重那些不承认自考学历的现象。必要时我们在就职时遇到违反法律规定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
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承认自考学历是
对自考存在一种偏见、人才观念的一种态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违法行为。我们
不应该为了有的用人企业不认可就不选择自考,毕竟自考是成才的一种机会,它可以让您
改变命运的机会,如考取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您创造机会、
创造条件的。参加自考是获得文凭、获得知识的机会,就业、创业重要的是个人
能力得到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学科专业能力、分析能力等)的培养。
问: 自考流程是什么?全国自考报名系统入口?自考怎么报名?
答:自考的流程是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现场报名或自考办官方网站、自考办委托的考试报名网站(详情咨询自考办,自考办联系电话可“114”查询)网上报名课程 → 购买
教材 → 个人自主学习或参加社会助学机构(全日制、业余助学)、网络助学学习 →
在考试当天前查询考场等考试信息 → 参加考试 → 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合格 → 实践
考核课程通过 → 论文通过 → 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每年6月、12月申请毕业 →
最后获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自考本科含金量高吗?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答:含金量一说没有绝对的说法,招聘看用人企业的用人观念、
人才观念决定的。我们在选择自考专业时更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势
去考虑,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择了合适自己的专业去
深入钻研才有可能学有所成。自考不受年龄、学历层次限制的,自考本科
只要是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需要提供
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可以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电大、
自考的、网络教育的)。
问: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多少?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自学考试难吗?自学考试要多久?
答: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参加考试人数(有些情况下
出现考生缺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应考人员自身
知识强弱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很难控制通过率的。自学考试的专业是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需求开设的,详细专业情况可以百度搜索你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查询。自学考试难不难或考多久,要
看考生的知识基础、个人接受能力、在课程学习上付出的程度上、应考心理
等有关。
问:自考辅导机构哪家好?自考辅导班需要报吗?
自考辅导机构押题准吗?
答:自考辅导网校哪个好?作为评价一家网校的优劣要综合考虑,
师资、办学时长、网站规模、办学资质等来考虑。自考是在接受
大学教育,大学知识都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报自考辅导
班在老师的讲授和指导下学习会更轻松、更快掌握考核知识点,
一本自考教材可能会因受到编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可能对部分人
的理解存在欠缺,如果不报辅导班在学习自考教材的时候遇到不明白
的知识点在借助其他参考书时也不一定能够解决,而通过辅导班学习不但可以
能够在老师的讲授下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供答疑以帮助您
解决问题。从而让您少消耗更多的时间在困惑问题上面。自考辅导机构押题
不一定准确,虽然自考辅导机构的老师有着多年的辅导经验,但自学考试
是教考分离的,教的老师就不得参与考试命题,参与命题的人员就不得
参与辅导工作,并且命题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泄漏考题,泄漏了考题的
要依法追究“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的。所以不要抱着辅导老师押题来
通过考试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