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开篇语:
法律提示:
作为一个准就业人士、创业经营者建议多学习有关劳动就业
的法律法规,最好能熟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多看一些有关法律行家
所讲解的法律案例。也为自己在上网购物、日常购物中多了解
一些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婚姻家庭法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
中国普法之路任重而道远,本网站愿意为这一重任承担一份力量!
诉讼维权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提醒即将找工作或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在你求职时要熟悉一下我国的
《禁止传销条例》
如遇到条例中的情况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110联系举报。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特困人员供养(年满6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
法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详情可到当地民政局救助处咨询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事宜。以当地民政局答复为准,千万
不可道听途说听取似懂非懂的人的说法。
温馨提示:以上救助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执行情况需要到当地的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咨询为准。
如: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828120 洲心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3503089
就业指引:
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争议仲裁
自考须知:根据教育法的修改,不要办假证,也不要找替考。
不然你一辈子都得背着可能被撤销毕业证的压力,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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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信息:
学习要点:关于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的两重性,也总是可以从不同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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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Date):
[2023-03-14 T 20: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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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旺生
作品名称: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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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说明:
法理学,课程代码:5677[2007年版],附:法理学自学考试大纲,组编: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主编:周旺生,法律专业,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第1版
关于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的两重性,也总是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或运用不同的方法来理解和阐述。
首先,可以从方法或学派的角度来研究和确定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沃克在这方面有个较为集中的叙述,他以法理学对发达法律制度的研究为例,认为至少可以从五个方面来研究:其一,从哲学的角度研究法律制度和法律学说的哲学基础,认识其基本原则,从各种法的渊源中认识和组织这些制度的要素,并根据法的理论和法自身设定的目标评价这些制度;其二,从历史的角度,研究制度的起源和发展,研究其具体规定及其理论的演化和变革,把握其精神和基本原则,并以原则的历史发展为线索归纳整理各种资料;其三,从比较的角度,从演化、范围、应用和作用等方面考察不同法律制度的内容、结构、概念和规则;其四,从分析的角度,研究法的渊源、结构、论题、概念和规则,同时在此基础上为作出司法决定和行政决定整理出权威性资料;其五,从社会学或功能分析的角度,将法律制度作为一种对行为的社会控制制度,研究其功能,并研究为实现社会控制这一目标而确立的制度、学说和方法。在这里,戴维实际上是从几个不同法学流派的角度谈到了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英]沃克著:《牛津法律大辞典》,北京社会与科技发展研究所组织翻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489页。)其次,可以从归纳或提出问题的角度来研究和确定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这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做法。在采用这种做法阐述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方面,见解更多因而分歧也更多些。波斯纳是采用了这种做法的。他把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所涉及的问题分为整体性的和零碎性的两类。整体性的问题通常包括:法是否以及在什么意义上是客观的(确定的、非个人的)和自主的,而不是政治性的和个人的;法律正义的含义是什么;法官的恰当的和实际的角色是什么;司法裁量有什么作用;法的来源是什么;社会科学和道德哲学对法有什么作用;传统对法有什么作用;法能否成为一种科学;法是否会进步;以及法律文本解释上的麻烦问题。零碎性的问题就不胜枚举了,诸如禁止人工流产、废除死刑以及对陌生人见死不救是否侵权问题等。就整体和零碎问题相比较,法理学或法哲学对整体问题的贡献要更多些。(〔美〕波斯纳著:《法理学问题》,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序言第1-2页。)中国的法理学教科书一般都采取归纳的方法表述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迄今为止,正如有学者所说,中国不同的法理学者对法理学的体系有不同的理解和主张,也已形成若干不同的逻辑安排和建构,但在法理学的研究范围及基本概念、范畴、原理、原则、规律上,是大体一致的。法理学的研究范围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法的一般原理,包括法的概念、本质、价值、功能、分类、发展等;二是法的基本范畴,包括法律关系、权利义务、职权职责,法的渊源、规范、体系、效力、责任,法的意识,法治原理等;三是法和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包括法和经济、政治、文化、宗教、道德、人权等的联系;四是法的制定和实施,包括法的制定、解释、执行、适用、遵守和法的实施保障等。(〔美〕波斯纳著:《法理学问题》,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序言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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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过程中猜您的疑问:
问:自考学历为什么不承认?自考本科找工作被拒?
后悔读了自考?自考本科有用吗?自考就是骗局?自考学历入职被拒绝?
自考本科单位承认吗?
答:自考是高等教育组成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东省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若干规定》
均有明确规定,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法律法规
认可有效的学历证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纳入法律范围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有的
用人企业不认可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在中国社会轻视法律存在的人还是有的
不应该太看重那些不承认自考学历的现象。必要时我们在就职时遇到违反法律规定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
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承认自考学历是
对自考存在一种偏见、人才观念的一种态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违法行为。我们
不应该为了有的用人企业不认可就不选择自考,毕竟自考是成才的一种机会,它可以让您
改变命运的机会,如考取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您创造机会、
创造条件的。参加自考是获得文凭、获得知识的机会,就业、创业重要的是个人
能力得到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学科专业能力、分析能力等)的培养。
问: 自考流程是什么?全国自考报名系统入口?自考怎么报名?
答:自考的流程是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现场报名或自考办官方网站、自考办委托的考试报名网站(详情咨询自考办,自考办联系电话可“114”查询)网上报名课程 → 购买
教材 → 个人自主学习或参加社会助学机构(全日制、业余助学)、网络助学学习 →
在考试当天前查询考场等考试信息 → 参加考试 → 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合格 → 实践
考核课程通过 → 论文通过 → 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每年6月、12月申请毕业 →
最后获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自考本科含金量高吗?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答:含金量一说没有绝对的说法,招聘看用人企业的用人观念、
人才观念决定的。我们在选择自考专业时更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势
去考虑,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择了合适自己的专业去
深入钻研才有可能学有所成。自考不受年龄、学历层次限制的,自考本科
只要是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需要提供
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可以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电大、
自考的、网络教育的)。
问: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多少?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自学考试难吗?自学考试要多久?
答: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参加考试人数(有些情况下
出现考生缺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应考人员自身
知识强弱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很难控制通过率的。自学考试的专业是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需求开设的,详细专业情况可以百度搜索你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查询。自学考试难不难或考多久,要
看考生的知识基础、个人接受能力、在课程学习上付出的程度上、应考心理
等有关。
问:自考辅导机构哪家好?自考辅导班需要报吗?
自考辅导机构押题准吗?
答:自考辅导网校哪个好?作为评价一家网校的优劣要综合考虑,
师资、办学时长、网站规模、办学资质等来考虑。自考是在接受
大学教育,大学知识都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报自考辅导
班在老师的讲授和指导下学习会更轻松、更快掌握考核知识点,
一本自考教材可能会因受到编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可能对部分人
的理解存在欠缺,如果不报辅导班在学习自考教材的时候遇到不明白
的知识点在借助其他参考书时也不一定能够解决,而通过辅导班学习不但可以
能够在老师的讲授下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供答疑以帮助您
解决问题。从而让您少消耗更多的时间在困惑问题上面。自考辅导机构押题
不一定准确,虽然自考辅导机构的老师有着多年的辅导经验,但自学考试
是教考分离的,教的老师就不得参与考试命题,参与命题的人员就不得
参与辅导工作,并且命题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泄漏考题,泄漏了考题的
要依法追究“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的。所以不要抱着辅导老师押题来
通过考试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