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均无过错,损失由谁承担?热线疑问:肖肖和童童在课间休息时玩篮球。二人在抢球的过程中,撞在一起,同时倒地,肖肖的右臂骨折,花去医疗费用6000元。肖肖的妈妈找到童童家里,要求童童妈妈为肖肖承担6000元的医疗费用。童童妈妈认为,肖肖是在玩篮球的过程中相撞受伤的,篮球运动本身存在风险。童童没有过错,不应该为肖肖承担责任,故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用。那么,肖肖的医疗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呢?律师解答:本案涉及到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发生都无过错的情况下,公平责任的适用问题。本案中,肖肖和童童的监护人应当根据双方实际的经济情况分担损失,对肖肖的损害予以适当补偿。本案适用公平原则。《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24条也明确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这是公平原则在我国法律中的反映。公平原则指当事人双方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损害、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判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予以适当补偿。公平责任不是推定过错,也不是无过错,而是独立于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之外的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其作用在于将损失在无过错的双方之间进行分配,平衡受损者利益。篮球运动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参与者对此风险应当是预知的, 并做好一定的防范和准备。本案中,肖肖的损害是在抢球时与童童撞在一起摔倒造成的。双方对损害的造成均不具有过错,但是,损害真实发生了,这时如果仅仅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分配损失,是不能实际平衡受损者利益的。因此,对于肖肖的损失,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法条链接《民法通则》第132条 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24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双方均无过错,损失由谁承担?热线疑问:肖肖和童童在课间休息时玩篮球。二人在抢球的过程中,撞在一起,同时倒地,肖肖的右臂骨折,花去医疗费用6000元。肖肖的妈妈找到童童家里,要求童童妈妈为肖肖承担6000元的医疗费用。童童妈妈认为,肖肖是在玩篮球的过程中相撞受伤的,篮球运动本身存在风险。童童没有过错,不应该为肖肖承担责任,故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用。那么,肖肖的医疗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呢?律师解答:本案涉及到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发生都无过错的情况下,公平责任的适用问题。本案中,肖肖和童童的监护人应当根据双方实际的经济情况分担损失,对肖肖的损害予以适当补偿。本案适用公平原则。《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24条也明确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这是公平原则在我国法律中的反映。公平原则指当事人双方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损害、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判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予以适当补偿。公平责任不是推定过错,也不是无过错,而是独立于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之外的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其作用在于将损失在无过错的双方之间进行分配,平衡受损者利益。篮球运动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参与者对此风险应当是预知的, 并做好一定的防范和准备。本案中,肖肖的损害是在抢球时与童童撞在一起摔倒造成的。双方对损害的造成均不具有过错,但是,损害真实发生了,这时如果仅仅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分配损失,是不能实际平衡受损者利益的。因此,对于肖肖的损失,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法条链接《民法通则》第132条 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24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双方均无过错,损失由谁承担?热线疑问:肖肖和童童在课间休息时玩篮球。二人在抢球的过程中,撞在一起,同时倒地,肖肖的右臂骨折,花去医疗费用6000元。肖肖的妈妈找到童童家里,要求童童妈妈为肖肖承担6000元的医疗费用。童童妈妈认为,肖肖是在玩篮球的过程中相撞受伤的,篮球运动本身存在风险。童童没有过错,不应该为肖肖承担责任,故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用。那么,肖肖的医疗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呢?律师解答:本案涉及到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发生都无过错的情况下,公平责任的适用问题。本案中,肖肖和童童的监护人应当根据双方实际的经济情况分担损失,对肖肖的损害予以适当补偿。本案适用公平原则。《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24条也明确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这是公平原则在我国法律中的反映。公平原则指当事人双方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损害、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判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予以适当补偿。公平责任不是推定过错,也不是无过错,而是独立于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之外的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其作用在于将损失在无过错的双方之间进行分配,平衡受损者利益。篮球运动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参与者对此风险应当是预知的, 并做好一定的防范和准备。本案中,肖肖的损害是在抢球时与童童撞在一起摔倒造成的。双方对损害的造成均不具有过错,但是,损害真实发生了,这时如果仅仅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分配损失,是不能实际平衡受损者利益的。因此,对于肖肖的损失,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法条链接《民法通则》第132条 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24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