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找人办事,只知受贿是贪污腐败行为,却不知自己行贿也是犯罪,换来牢狱生涯。案例背景。张三大学毕业后,就和女朋友回到家乡发展了。但是经过参加招聘和面试,张三发现家乡的产业结构并不适合自己发展,最不能接受的是工资特别低。张三是个心高气傲的人,就和女友商量去大城市闯荡。女朋友在知道张三的想法时说:“要不你先过去,我还在老家上班,万一你到了上海不顺利,我还可以支援你一下,等到你在那边发展好了,我再过去。”张三一听有道理,就独自一人登上了前往上海的火车。张三到达上海后,就马不停蹄地找工作。经过无数次的面试和碰壁,张三总算是把工作稳定了下来,工作还不错,是个大企业,工资待遇都很好。工作的问题解决了,张三高兴地给女朋友打电话,称要给女朋友再买一个房子,在上海这个大城市扎根了。张三边打电话边憧憬未来的美好生活,仿佛那些都唾手可得。张三为了兑现对女朋友的承诺,那可称得上是起早贪黑,对工作特别上心,经常是第一个到,最后一个离开。功夫不负有心人,张三终于等到了出人头地的机会。原来,公司领导十分欣赏张三积极勤奋的工作态度,决定让张三去和政府谈一个大项目,并且叮嘱张三要不惜一切代价把项目拿下,还承诺谈成了就给他升职。张三一听,特别高兴,自己进入公司才半年就有这样的机会,自己一定要抓住,如果自己真的因此升职了,那距离和女朋友团聚就又近了一步。张三二话没说立下军令状:“请领导放心,我一定完成任务!”这说起来容易,干起来难呐!张三通过查资料和市场调查做好了一系列的准备,信心百倍地来到了政府某工作部门,负责这个项目的工作人员李书明也热情地接待了张三,在看到张三提供的材料后,就告诉他:“张三,根据规定你们公司根本就不适合承接这个项目。”张三一听不能承接这个项目,心急如焚,几次接触下来,事情都没有进展。在一次和女朋友通电话的时候,张三终于忍不住和女友诉起了苦,女友说:“他是不是想要回扣什么的呀,我看电视里都是这样演的。”听了女朋友的话,张三豁然开朗。挂了女朋友的电话,张三就找到李书明称如果李书明帮助自己拿到项目,自己绝对会回报他的,李书明听了会意地点点头。就这样张三在违反程序的情况下,把这个项目啃了下来,并且在事成之后,按照约定给了李书明1%的回扣。然而张三等来的不是升职而是铁窗生活,因为张三给李书明回扣的事情最终还是败露了,张三被拘捕了,理由是涉嫌行贿罪……律师分析:行贿罪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但是如果行贿人,因为被勒索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并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以行贿罪论处。本案中,张三在不符合承接项目的条件下,为了顺利承接项目,给了国家工作人员回扣的行为是行贿罪。另外这里所说的“不正当利益”应当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指非法利益,即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另一方面是指要求他人或者单位提供违法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所取得的利益。本案中,张三及其工作单位的利益即属于第二种。张三为了拿到项目,给予政府工作人员以相关的回扣,以此来换取该工作人员对其的帮助,实现自己争取到项目的利益,如果这里的回扣数额较大,张三就犯了行贿罪。张三一味地追求成功,却忽视了法律的底线,都是不懂法害了他!温馨提示:当今社会,法律制度逐渐完善,这也要求我们所有的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当我们想达到一定目的的时候,一定要遵循规则,因为无规矩不成方圆,否则这个社会就会乱套,法律也就不能称之为法律。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