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开篇语:
法律提示:
作为一个准就业人士、创业经营者建议多学习有关劳动就业
的法律法规,最好能熟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多看一些有关法律行家
所讲解的法律案例。也为自己在上网购物、日常购物中多了解
一些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婚姻家庭法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
中国普法之路任重而道远,本网站愿意为这一重任承担一份力量!
诉讼维权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提醒即将找工作或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在你求职时要熟悉一下我国的
《禁止传销条例》
如遇到条例中的情况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110联系举报。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特困人员供养(年满6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
法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详情可到当地民政局救助处咨询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事宜。以当地民政局答复为准,千万
不可道听途说听取似懂非懂的人的说法。
温馨提示:以上救助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执行情况需要到当地的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咨询为准。
如: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828120 洲心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3503089
就业指引:
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争议仲裁
自考须知:根据教育法的修改,不要办假证,也不要找替考。
不然你一辈子都得背着可能被撤销毕业证的压力,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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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信息:
我们学习时婚姻受害人同意“协议离婚”后,不要赔偿实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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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Date):
[2018-11-11 T 17: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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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美华
作品名称:别让不懂法害了你[婚姻家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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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说明:
不懂法律误大事,看似小问题,实则大隐患!轻松好读有内容,彻底告别“不懂法”!懂法造就幸福生活,让法律知识为我们的人生保驾护航!案例背景:以案释法,真人真事敲警钟。律师分析:鞭辟入里,直击法律关键点。温馨提示:细致入微,莫要忽视小细节。法律依据:追本溯源,法律条文要熟悉。
网站小编提供给各位读者的参考内容:“婚姻受害人同意“协议离婚”后,不要赔偿实可惜。典型案例。2010年3月,陈某(男)经邻居王大妈介绍认识了在当地蓝天实验学校当老师的胡某。陈某对胡某一见倾心,认为胡某就是自己苦苦追寻的另一半。两个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彼此之间也建立了一定的感情,但是胡某还是没有决心建立一段婚姻,后来在陈某甜言蜜语的诱惑下,二人于2011年1月1日,满心欢喜地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开始了幸福的婚姻生活。然而,婚后两人仅仅相处了三四个月,胡某就发现陈某性情大变,根本就不像婚前承诺的那样,不但对胡某的生活和工作不闻不问,而且自己还好吃懒做,伸手向胡某要钱。为此,二人开始经常吵架。可过了没多久,胡某发现陈某不再争吵了,而是经常不回家。一开始,胡某以为是二人闹矛盾,陈某心烦不愿意面对此事。可是,渐渐地,胡某就听到了丈夫陈某包养情人的消息。胡某偷偷跟踪了丈夫陈某,果然发现,陈某在当地一小区租住了一套二居室,并与一女子成双结对出入,该小区的人都一直认为陈某与该女子是夫妻关系。胡某心灰意冷,决定与陈某离婚。没想到,陈某很坦率地承认了婚外情的事实,并同意协议离婚。由于二人结婚时间较短,除了现在所住的婚房并没有其他的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存在子女抚养纠纷,而胡某决心与陈某斩断瓜葛,自己什么也不要,于是,2011年8月13日,二人到当地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终结了这段短暂的婚姻。胡某的闺蜜李莉知道了此事后,替胡某打抱不平,李莉认为,陈某搞婚外情,影响了夫妻感情并导致二人离婚,胡某不但应当得到那套婚房,还应当得到一定的损害赔偿,不能便宜了陈某那个“负心汉”。胡某认为,自己与陈某已经协议离婚了,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赔偿问题了,而且,自己也不愿意再看到陈某,自己生活再苦再累,也不会占陈某什么便宜。后来,在李莉的劝说下,2012年春天,胡某向当地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陈某给付损害赔偿。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并开庭进行了审理。由于胡某提供的证据充分,法院很快就作出了判决,裁决陈某赔偿胡某损害赔偿共计人民币6万元整。律师分析:本案涉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婚姻受害人能否再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律问题。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后,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因感情、财产等可能会面临离婚的问题,而离婚的理由不计其数。如果当事人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解除婚姻关系的,这其中就涉及婚姻受害一方,以及其在离婚时能否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的事项。对于这一问题,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除非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或者在登记离婚一年以后才提出该请求的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婚姻生活中的弱势一方,其在婚姻生活中因另一方的一些行为受到损害,但由于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或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没有及时或者不知道应当提出该项请求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对此进行补充规定,对其权利进行相应的救济。温馨提示:为了保护婚姻生活中的弱势一方,其在婚姻生活中因另一方的一些行为受到损害的,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当事人都有权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支持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受害方要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九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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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过程中猜您的疑问:
问:自考学历为什么不承认?自考本科找工作被拒?
后悔读了自考?自考本科有用吗?自考就是骗局?自考学历入职被拒绝?
自考本科单位承认吗?
答:自考是高等教育组成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东省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若干规定》
均有明确规定,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法律法规
认可有效的学历证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纳入法律范围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有的
用人企业不认可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在中国社会轻视法律存在的人还是有的
不应该太看重那些不承认自考学历的现象。必要时我们在就职时遇到违反法律规定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
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承认自考学历是
对自考存在一种偏见、人才观念的一种态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违法行为。我们
不应该为了有的用人企业不认可就不选择自考,毕竟自考是成才的一种机会,它可以让您
改变命运的机会,如考取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您创造机会、
创造条件的。参加自考是获得文凭、获得知识的机会,就业、创业重要的是个人
能力得到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学科专业能力、分析能力等)的培养。
问: 自考流程是什么?全国自考报名系统入口?自考怎么报名?
答:自考的流程是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现场报名或自考办官方网站、自考办委托的考试报名网站(详情咨询自考办,自考办联系电话可“114”查询)网上报名课程 → 购买
教材 → 个人自主学习或参加社会助学机构(全日制、业余助学)、网络助学学习 →
在考试当天前查询考场等考试信息 → 参加考试 → 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合格 → 实践
考核课程通过 → 论文通过 → 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每年6月、12月申请毕业 →
最后获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自考本科含金量高吗?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答:含金量一说没有绝对的说法,招聘看用人企业的用人观念、
人才观念决定的。我们在选择自考专业时更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势
去考虑,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择了合适自己的专业去
深入钻研才有可能学有所成。自考不受年龄、学历层次限制的,自考本科
只要是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需要提供
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可以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电大、
自考的、网络教育的)。
问: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多少?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自学考试难吗?自学考试要多久?
答: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参加考试人数(有些情况下
出现考生缺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应考人员自身
知识强弱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很难控制通过率的。自学考试的专业是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需求开设的,详细专业情况可以百度搜索你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查询。自学考试难不难或考多久,要
看考生的知识基础、个人接受能力、在课程学习上付出的程度上、应考心理
等有关。
问:自考辅导机构哪家好?自考辅导班需要报吗?
自考辅导机构押题准吗?
答:自考辅导网校哪个好?作为评价一家网校的优劣要综合考虑,
师资、办学时长、网站规模、办学资质等来考虑。自考是在接受
大学教育,大学知识都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报自考辅导
班在老师的讲授和指导下学习会更轻松、更快掌握考核知识点,
一本自考教材可能会因受到编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可能对部分人
的理解存在欠缺,如果不报辅导班在学习自考教材的时候遇到不明白
的知识点在借助其他参考书时也不一定能够解决,而通过辅导班学习不但可以
能够在老师的讲授下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供答疑以帮助您
解决问题。从而让您少消耗更多的时间在困惑问题上面。自考辅导机构押题
不一定准确,虽然自考辅导机构的老师有着多年的辅导经验,但自学考试
是教考分离的,教的老师就不得参与考试命题,参与命题的人员就不得
参与辅导工作,并且命题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泄漏考题,泄漏了考题的
要依法追究“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的。所以不要抱着辅导老师押题来
通过考试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