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开篇语:
法律提示:
作为一个准就业人士、创业经营者建议多学习有关劳动就业
的法律法规,最好能熟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多看一些有关法律行家
所讲解的法律案例。也为自己在上网购物、日常购物中多了解
一些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婚姻家庭法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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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维权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提醒即将找工作或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在你求职时要熟悉一下我国的
《禁止传销条例》
如遇到条例中的情况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110联系举报。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特困人员供养(年满6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
法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详情可到当地民政局救助处咨询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事宜。以当地民政局答复为准,千万
不可道听途说听取似懂非懂的人的说法。
温馨提示:以上救助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执行情况需要到当地的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咨询为准。
如: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828120 洲心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3503089
就业指引:
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争议仲裁
自考须知:根据教育法的修改,不要办假证,也不要找替考。
不然你一辈子都得背着可能被撤销毕业证的压力,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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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信息:
进行学习过程中遗赠扶养协议及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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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Date):
[2018-10-28 T 1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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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三联,程慧
作品名称:一看就懂婚姻家庭纠纷不可不知的胜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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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说明:
陈三联,男,1964年11月出生,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曾工作于浙江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任律师和法制杂志社副主编。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长期从事兼职律师工作。目前担任的社会主要职务有: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十一届浙江省政协委员、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特邀督查员、浙江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知联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工商联执委、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程慧,浙江蓝泓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宁波市政协委员、浙江省律协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理事、浙江省首届优秀女律师、宁波市首届十佳女律师、宁波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鄞州区律师协会分会副会长。
网站小编提供给各位读者的参考内容:“案例。遗赠扶养协议及其解除。案情回放。季某、梅某夫妇婚后无子女,当地有养儿送老的风俗。季某夫妇与王某及妻子刘某夫妇经人介绍认识后,双方于2009年6月20日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协议主要约定:(1)扶养人王某、刘某自愿跟随遗赠人共同生活,遗赠人季某、梅某的衣、食、住、行、病、葬均由扶养人王某、刘某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2)遗赠人名下的房产一处,用地面积189平方米,内有平房4间,建筑面积45平方米,遗赠人去世后,上述房产遗赠给扶养人,遗赠人去世之日,遗赠生效,房屋产权开始转移;(3)扶养人不得遗弃、虐待遗赠人,若扶养人遗弃、虐待或对遗赠人不尽扶养义务,遗赠人有权解除该协议;(4)在协议履行期间,扶养人应当尊敬遗赠人,让其安度晚年,扶养人不得擅自处分遗赠人的房产,如违约应赔偿给遗赠人造成的一切损失;(5)遗赠人去世后,其丧葬事宜,有扶养人按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办理;(6)本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双方均不得违约,否则应赔偿对方损失。该协议在A市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协议签订后,王刘夫妇即开始到季某家共同生活,且两人的户口也从原村迁至季某所在村。共同生活期间,季某之妻梅某因病于2009年11月去世。梅某去世后,季某一人和王刘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矛盾不断,常因家庭琐事而生气吵架,村里收取季某的养老金时,王某也拒绝缴纳。2013年5月10日季某向法院起诉,称王某、刘某对其进行殴打、虐待,并将其赶出家门等,要求解除季某和王某、刘某之间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季某同村村民韩某等对季某家情况较了解,庭审中,出庭作证证明季某和王刘夫妻之间关系紧张,经常生气、打架。证人证实:王刘夫妇经常和季某生气、吵架。有一次,王某和季某打架,在打架过程中将季某打伤。证人还曾看见王某架着季某往地上墩,还听见王某说:“我就是逼着你去告我,你把你手机掏出来看我敢不敢摔。”季某的邻居反映近两年来,王刘夫妇对季某非常不好,经常生气、吵架、打架。另据辖区派出所证实:季某多次向派出所报警,控告其儿子王某、儿媳刘某殴打,派出所派警员到场后发现有殴打和故意损毁物品的痕迹,另据现场群众反映,近年来王刘夫妇经常对季某进行谩骂、殴打,季某没有人身安全感,不敢在家居住。处理结果:法院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判决:解除季某和王某、刘某于2009年6月20日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律师解惑: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和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在遗赠人死后,扶养人享有按照协议接受遗赠的权利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双方需要根据协议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扶养人应当履行对遗赠人的扶养义务,即按照协议为遗赠人提供生活资料并照料遗赠人的生活。遗赠人负有按照协议将制定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遗赠人生前有权占有、使用和收益财产,但不得将财产擅自处分(如变卖、赠予、设定抵押等),以保障扶养人能够取得受遗赠的财产。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赠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可见,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和法定继承。本案中,季某夫妇和王某夫妇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并在公证部门进行了公证,该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王某夫妇搬去同季某夫妇共同居住,也表明已经开始履行遗赠扶养协议中的义务,未经法定程序解除前该遗赠扶养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二、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它必须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同样,其解除也必须经过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无权任意变更或解除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一般有两种情况:(1)双方协商同意,协议解除。但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的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致协议解除。扶养人或集体经济组织与公民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至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第二种情况下,一般会通过法院程序予以解除。在协议履行中,扶养人的主要义务是照顾好遗赠人的生活,妥善履行对遗赠人的扶养义务,使遗赠人安享晚年,这也是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主要目的,如果扶养人没有尽到扶养义务,则遗赠人即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本案中,季某和王刘夫妻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双方在共同生活过程中,经常生气吵架,庭审中有多名证人到庭证实季某和王某夫妻关系紧张,王某和刘某有谩骂、殴打季某的情形,为此辖区派出所还多次出警处理,这充分反映出,王某和刘某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并未妥善履行对季某的扶养义务,故季某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双方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依法应予解除。且本案中,是由于扶养人王某夫妇未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尽到扶养照顾义务而导致协议解除的,故其已经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已经支出的供养费也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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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通过为每一个网民提供更多的文字或图片教育资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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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过程中猜您的疑问:
问:自考学历为什么不承认?自考本科找工作被拒?
后悔读了自考?自考本科有用吗?自考就是骗局?自考学历入职被拒绝?
自考本科单位承认吗?
答:自考是高等教育组成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东省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若干规定》
均有明确规定,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法律法规
认可有效的学历证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纳入法律范围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有的
用人企业不认可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在中国社会轻视法律存在的人还是有的
不应该太看重那些不承认自考学历的现象。必要时我们在就职时遇到违反法律规定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
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承认自考学历是
对自考存在一种偏见、人才观念的一种态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违法行为。我们
不应该为了有的用人企业不认可就不选择自考,毕竟自考是成才的一种机会,它可以让您
改变命运的机会,如考取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您创造机会、
创造条件的。参加自考是获得文凭、获得知识的机会,就业、创业重要的是个人
能力得到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学科专业能力、分析能力等)的培养。
问: 自考流程是什么?全国自考报名系统入口?自考怎么报名?
答:自考的流程是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现场报名或自考办官方网站、自考办委托的考试报名网站(详情咨询自考办,自考办联系电话可“114”查询)网上报名课程 → 购买
教材 → 个人自主学习或参加社会助学机构(全日制、业余助学)、网络助学学习 →
在考试当天前查询考场等考试信息 → 参加考试 → 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合格 → 实践
考核课程通过 → 论文通过 → 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每年6月、12月申请毕业 →
最后获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自考本科含金量高吗?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答:含金量一说没有绝对的说法,招聘看用人企业的用人观念、
人才观念决定的。我们在选择自考专业时更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势
去考虑,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择了合适自己的专业去
深入钻研才有可能学有所成。自考不受年龄、学历层次限制的,自考本科
只要是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需要提供
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可以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电大、
自考的、网络教育的)。
问: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多少?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自学考试难吗?自学考试要多久?
答: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参加考试人数(有些情况下
出现考生缺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应考人员自身
知识强弱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很难控制通过率的。自学考试的专业是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需求开设的,详细专业情况可以百度搜索你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查询。自学考试难不难或考多久,要
看考生的知识基础、个人接受能力、在课程学习上付出的程度上、应考心理
等有关。
问:自考辅导机构哪家好?自考辅导班需要报吗?
自考辅导机构押题准吗?
答:自考辅导网校哪个好?作为评价一家网校的优劣要综合考虑,
师资、办学时长、网站规模、办学资质等来考虑。自考是在接受
大学教育,大学知识都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报自考辅导
班在老师的讲授和指导下学习会更轻松、更快掌握考核知识点,
一本自考教材可能会因受到编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可能对部分人
的理解存在欠缺,如果不报辅导班在学习自考教材的时候遇到不明白
的知识点在借助其他参考书时也不一定能够解决,而通过辅导班学习不但可以
能够在老师的讲授下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供答疑以帮助您
解决问题。从而让您少消耗更多的时间在困惑问题上面。自考辅导机构押题
不一定准确,虽然自考辅导机构的老师有着多年的辅导经验,但自学考试
是教考分离的,教的老师就不得参与考试命题,参与命题的人员就不得
参与辅导工作,并且命题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泄漏考题,泄漏了考题的
要依法追究“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的。所以不要抱着辅导老师押题来
通过考试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