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开篇语:
法律提示:
作为一个准就业人士、创业经营者建议多学习有关劳动就业
的法律法规,最好能熟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多看一些有关法律行家
所讲解的法律案例。也为自己在上网购物、日常购物中多了解
一些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婚姻家庭法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
中国普法之路任重而道远,本网站愿意为这一重任承担一份力量!
诉讼维权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提醒即将找工作或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在你求职时要熟悉一下我国的
《禁止传销条例》
如遇到条例中的情况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110联系举报。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特困人员供养(年满6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
法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详情可到当地民政局救助处咨询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事宜。以当地民政局答复为准,千万
不可道听途说听取似懂非懂的人的说法。
温馨提示:以上救助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执行情况需要到当地的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咨询为准。
如: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828120 洲心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3503089
就业指引:
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争议仲裁
自考须知:根据教育法的修改,不要办假证,也不要找替考。
不然你一辈子都得背着可能被撤销毕业证的压力,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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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信息:
在学习过程中父母再婚,子女是否有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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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Date):
[2018-04-09 T 17: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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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荣丽双
作品名称:婚姻家庭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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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说明:
生动详实的案例为您指点迷津,全面实用的解析为您排忧解难。
网站小编提供给各位读者的参考内容:“父母再婚,子女是否有权干涉?情景再现。邹某与妻子李某相敬如宾,感情非常好。二人婚后育有一子邹甲、一女邹乙。邹某与妻子下岗后自筹资金开了一家小吃店,因经营有方、干净实惠,很快就赢得了口碑,生意一直非常红火。邹某在儿子结婚前为其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因此邹甲结婚时就搬出了邹某的房子。不久邹乙也结婚离家,家中只剩邹某和李某一起生活。李某五十五岁时检查出患有胃癌,不久就离开人世。邹某因妻子的离世备受打击,没有心情再经营小吃店,决定暂时将小吃店关闭。半年后,邹某走出了妻子离世的阴影,在儿女的帮助下将小吃店重新开业。小吃店开业后,邹甲、邹乙都有自己的工作,无法常来帮忙,而邹某一个人也确实忙不过来,于是邹甲建议父亲招聘一个服务员。邹某就在小吃店门口张贴了招聘广告。几天来前来应聘人员很多,邹某选中一个五十多岁的妇女丁某。丁某上班后,勤快、能干,人还非常开朗,邹某对丁某非常满意。经过两年的相处,邹某了解到丁某早年就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经历了很多艰辛。他深深地被丁某的坚强、善良感染,对丁某逐渐有了好感。之后不久邹某就向丁某表白,丁某也对邹某很有好感,双方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并准备结婚。丁某的女儿知道此事后非常支持,而邹某的儿女邹甲、邹乙却强烈反对。邹甲将母亲李某生前的照片全部挂到邹某居住的房屋内,经常到邹某面前哭诉母亲的艰辛和离世前受病痛折磨的痛苦,邹乙也经常在邹某面前提起母亲。邹甲和邹乙还称,如果邹某与丁某结婚,他们以后就不赡养邹某。邹甲、邹乙还到丁某家大吵大闹,引得丁某的邻居围观,这使丁某常常被人指指点点。邹某看到自己的儿女想方设法地阻止他再婚,非常痛苦,只好暂时打消了与丁某结婚的念头。那么,父母再婚,子女是否有权干涉?律师指点:我国《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不只是赋予年轻人的权利,也是赋予老年人的权利。丧偶老人再婚,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就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也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子女干涉父母的再婚是违法行为。而父母被赡养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不管父母是否再婚,子女的赡养义务都是存在的,子女不能以父母再婚为理由,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本案中,邹某的妻子已经去世,而丁某也是单身,二人都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他人不得干涉和阻扰。邹某的儿女邹甲、邹乙为了阻止邹某结婚,想方设法进行阻挠,甚至以不赡养邹某为要挟,二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老人再婚遇到子女干涉时,可以请亲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从中进行调解,这样既可以实现老人再婚的目的,也能化解与子女之间的矛盾和隔阂。但是经调解无法解决时,老人可以不顾子女的意见领取结婚证书,在年老后也有权利要求自己的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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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过程中猜您的疑问:
问:自考学历为什么不承认?自考本科找工作被拒?
后悔读了自考?自考本科有用吗?自考就是骗局?自考学历入职被拒绝?
自考本科单位承认吗?
答:自考是高等教育组成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东省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若干规定》
均有明确规定,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法律法规
认可有效的学历证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纳入法律范围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有的
用人企业不认可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在中国社会轻视法律存在的人还是有的
不应该太看重那些不承认自考学历的现象。必要时我们在就职时遇到违反法律规定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
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承认自考学历是
对自考存在一种偏见、人才观念的一种态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违法行为。我们
不应该为了有的用人企业不认可就不选择自考,毕竟自考是成才的一种机会,它可以让您
改变命运的机会,如考取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您创造机会、
创造条件的。参加自考是获得文凭、获得知识的机会,就业、创业重要的是个人
能力得到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学科专业能力、分析能力等)的培养。
问: 自考流程是什么?全国自考报名系统入口?自考怎么报名?
答:自考的流程是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现场报名或自考办官方网站、自考办委托的考试报名网站(详情咨询自考办,自考办联系电话可“114”查询)网上报名课程 → 购买
教材 → 个人自主学习或参加社会助学机构(全日制、业余助学)、网络助学学习 →
在考试当天前查询考场等考试信息 → 参加考试 → 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合格 → 实践
考核课程通过 → 论文通过 → 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每年6月、12月申请毕业 →
最后获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自考本科含金量高吗?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答:含金量一说没有绝对的说法,招聘看用人企业的用人观念、
人才观念决定的。我们在选择自考专业时更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势
去考虑,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择了合适自己的专业去
深入钻研才有可能学有所成。自考不受年龄、学历层次限制的,自考本科
只要是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需要提供
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可以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电大、
自考的、网络教育的)。
问: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多少?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自学考试难吗?自学考试要多久?
答: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参加考试人数(有些情况下
出现考生缺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应考人员自身
知识强弱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很难控制通过率的。自学考试的专业是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需求开设的,详细专业情况可以百度搜索你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查询。自学考试难不难或考多久,要
看考生的知识基础、个人接受能力、在课程学习上付出的程度上、应考心理
等有关。
问:自考辅导机构哪家好?自考辅导班需要报吗?
自考辅导机构押题准吗?
答:自考辅导网校哪个好?作为评价一家网校的优劣要综合考虑,
师资、办学时长、网站规模、办学资质等来考虑。自考是在接受
大学教育,大学知识都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报自考辅导
班在老师的讲授和指导下学习会更轻松、更快掌握考核知识点,
一本自考教材可能会因受到编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可能对部分人
的理解存在欠缺,如果不报辅导班在学习自考教材的时候遇到不明白
的知识点在借助其他参考书时也不一定能够解决,而通过辅导班学习不但可以
能够在老师的讲授下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供答疑以帮助您
解决问题。从而让您少消耗更多的时间在困惑问题上面。自考辅导机构押题
不一定准确,虽然自考辅导机构的老师有着多年的辅导经验,但自学考试
是教考分离的,教的老师就不得参与考试命题,参与命题的人员就不得
参与辅导工作,并且命题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泄漏考题,泄漏了考题的
要依法追究“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的。所以不要抱着辅导老师押题来
通过考试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