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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提示:

作为一个准就业人士、创业经营者建议多学习有关劳动就业 的法律法规,最好能熟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多看一些有关法律行家 所讲解的法律案例。也为自己在上网购物、日常购物中多了解 一些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婚姻家庭法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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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维权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提醒即将找工作或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在你求职时要熟悉一下我国的 《禁止传销条例》 如遇到条例中的情况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110联系举报。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特困人员供养(年满6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
法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详情可到当地民政局救助处咨询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事宜。以当地民政局答复为准,千万 不可道听途说听取似懂非懂的人的说法。

温馨提示:以上救助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执行情况需要到当地的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咨询为准。
如: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828120 洲心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3503089

就业指引: 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争议仲裁

自考须知:根据教育法的修改,不要办假证,也不要找替考。 不然你一辈子都得背着可能被撤销毕业证的压力,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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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信息:

自考学习当中精神损害赔偿案件



发布日期(Date): [2018-02-02 T 16:54:15]


作者:徐茹筠
作品名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常识
网站知识内容来源全部名单: 查看

发表说明: 看得懂,用得上,给你真诚的帮助,实用、有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课堂

网站小编提供给各位读者的参考内容:“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于先生在市电话局安装了电话,五月末,于先生去交纳话费,但惊讶地发现话费中有其从未拨打过的农话费32元。随即,于先生将这一情况向电话局进行了反映,电话局派人对于先生住宅的电话线路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盗打情况,后于先生又向市电信局投诉,同时将有关证据提供给了电信局,并希望能够在一周内得到电信局的答复。随后,于先生又委托广播综合节目中心记者对自己的电话进行调查。检查了电话录音,发现说话人为某邮电局的员工孙某,孙某表示此号是他的固定电话,而给他打电话的是电信局的职工韩某。根据这种情况,于先生致函电信局,要求退还农话费32元,查处盗打电话的内部职工韩某,并公开道歉。随后,于先生收到了电信局的回复,其中指出盗打电话是否属实还需调查,提出由市电话局垫付于先生的农话费32元。于先生对其提出书面异议,因为电信局没有确认他的电话是否被盗打。既然不是他打的,就没有垫付的说法。现在电信局没有积极对事件进行调查,只想息事宁人,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于是,于先生找到市公安局防暴支队,经过防暴支队的调查,证明于先生电话费中出现的不明话费其实是电信局采取应急技术措施所导致的线路技术故障发生的错计费。为此,市电信局工作人员口头告知于先生,将返还于先生农话费32元,并奖励370元。但于先生希望得到书面答复,以及调查的证据材料。电话局工作人员听到于先生的请求后,开始在电话里冷嘲热讽,说:“十万元、二十万元,要赔多少,开个价。”为此,于先生很是气愤,他认为,电话局工作人员的态度是对其人格的侮辱,他只是想让电话局承认错误,真诚道歉,而不是索要金钱。于是,于先生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电话局退还电话装机费,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其他各种费用。律师在线:在本案中,于先生在电话局安装了电话,与电话局已经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作为消费者,于先生享有知悉其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因电话局的原因致电话账单出现错计费后,于先生希望电话局对事情调查了解,然后给他一个明确答复,但电话局却一再拖延,侵犯了于先生的知情权。因此,于先生在依法行使知情权进行服务投诉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合理的直接费用要求电话局承担,是正当合理的。电话局的态度问题,也是本案的关键,作为经营者,电话局要充分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应认真对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利,尊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但电话局对于先生的投诉却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不仅没有在有效的时间内将事情调查清楚,而且最终也没能将于先生索要的基本证据交出。其工作人员客观存在的某些不当行为,又构成了侵犯于先生人格尊严的行为。这些都给于先生的心理造成了伤害,构成了对于先生的精神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于先生要求的赔偿,人民法院应该给予支持。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搜身案件。2012年3月14日,夏某和林某在当地一家大型购物中心逛街,之后,二人走进一家皮具商店,打算买条皮带,没想到他们在店里待了不到四分钟,店主却声称丢了钱包,而且要求对夏某和林某进行搜查。夏某和林某都一再声称不是他们所为,但店主和员工还是强行搜查了二人。搜身未果后,店主依然不让他们离开,且报了警。警察赶到后,帮店主找寻钱包,结果在商店的缝隙中发现了钱包。为此,夏某和林某感到很委屈,他们要求店主对其行为道歉。但店主态度强硬、声称店里的东西不见了,肯定是要搜顾客身的。夏某和林某认为店家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犯,于是将店主告上了法庭,要求店主道歉,并赔偿二人的精神损害费。律师在线:这是一起典型的经营者侵犯消费者人身权利的案件,作为经营者的商场借保护商场的利益为由,在没有经过林某和夏某同意的情况下,就强行对二人进行搜身,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属于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如上所述,消费者享有充分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权利,作为经营者,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对消费者进行搜身。本案中,店主以丢失钱包为由,强行搜查林某和夏某的身体,已经严重侵犯了他们的人格尊严。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当赔礼道歉,恢复二人名誉,并赔偿二人的精神损失。据此,夏某和林某要求店主赔偿精神损害费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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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学习过程中商店强行检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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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唐某与商场协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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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过程中猜您的疑问:

问:自考学历为什么不承认?自考本科找工作被拒? 后悔读了自考?自考本科有用吗?自考就是骗局?自考学历入职被拒绝? 自考本科单位承认吗?

答:自考是高等教育组成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东省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若干规定》 均有明确规定,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法律法规 认可有效的学历证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纳入法律范围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有的 用人企业不认可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在中国社会轻视法律存在的人还是有的 不应该太看重那些不承认自考学历的现象。必要时我们在就职时遇到违反法律规定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 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承认自考学历是 对自考存在一种偏见、人才观念的一种态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违法行为。我们 不应该为了有的用人企业不认可就不选择自考,毕竟自考是成才的一种机会,它可以让您 改变命运的机会,如考取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您创造机会、 创造条件的。参加自考是获得文凭、获得知识的机会,就业、创业重要的是个人 能力得到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学科专业能力、分析能力等)的培养。

问: 自考流程是什么?全国自考报名系统入口?自考怎么报名?

答:自考的流程是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现场报名或自考办官方网站、自考办委托的考试报名网站(详情咨询自考办,自考办联系电话可“114”查询)网上报名课程 → 购买 教材 → 个人自主学习或参加社会助学机构(全日制、业余助学)、网络助学学习 → 在考试当天前查询考场等考试信息 → 参加考试 → 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合格 → 实践 考核课程通过 → 论文通过 → 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每年6月、12月申请毕业 → 最后获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自考本科含金量高吗?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答:含金量一说没有绝对的说法,招聘看用人企业的用人观念、 人才观念决定的。我们在选择自考专业时更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势 去考虑,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择了合适自己的专业去 深入钻研才有可能学有所成。自考不受年龄、学历层次限制的,自考本科 只要是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需要提供 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可以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电大、 自考的、网络教育的)。

问: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多少?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自学考试难吗?自学考试要多久?

答: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参加考试人数(有些情况下 出现考生缺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应考人员自身 知识强弱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很难控制通过率的。自学考试的专业是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需求开设的,详细专业情况可以百度搜索你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查询。自学考试难不难或考多久,要 看考生的知识基础、个人接受能力、在课程学习上付出的程度上、应考心理 等有关。

问:自考辅导机构哪家好?自考辅导班需要报吗? 自考辅导机构押题准吗?

答:自考辅导网校哪个好?作为评价一家网校的优劣要综合考虑, 师资、办学时长、网站规模、办学资质等来考虑。自考是在接受 大学教育,大学知识都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报自考辅导 班在老师的讲授和指导下学习会更轻松、更快掌握考核知识点, 一本自考教材可能会因受到编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可能对部分人 的理解存在欠缺,如果不报辅导班在学习自考教材的时候遇到不明白 的知识点在借助其他参考书时也不一定能够解决,而通过辅导班学习不但可以 能够在老师的讲授下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供答疑以帮助您 解决问题。从而让您少消耗更多的时间在困惑问题上面。自考辅导机构押题 不一定准确,虽然自考辅导机构的老师有着多年的辅导经验,但自学考试 是教考分离的,教的老师就不得参与考试命题,参与命题的人员就不得 参与辅导工作,并且命题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泄漏考题,泄漏了考题的 要依法追究“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的。所以不要抱着辅导老师押题来 通过考试的心理。

网站使命和社会责任:

坚持不懈地打造互联网无门槛教育服务,打造更加公平的 就业环境建设,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不能做的事和没有 做的事,绝对不会开所谓的“空头支票”,不计划实现的 事不会说,网站没有各类虚构的方针,政策。 网站是一家重人才、创造人才、挖掘人才、培养人才 的平台。同时也为完善中国的救助救济途径,开辟人 性化的救助窗口。创造研发多种救助途径,不遗弃每一个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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