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开篇语:
法律提示:
作为一个准就业人士、创业经营者建议多学习有关劳动就业
的法律法规,最好能熟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多看一些有关法律行家
所讲解的法律案例。也为自己在上网购物、日常购物中多了解
一些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婚姻家庭法的法律知识、案例讲解。
中国普法之路任重而道远,本网站愿意为这一重任承担一份力量!
诉讼维权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提醒即将找工作或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在你求职时要熟悉一下我国的
《禁止传销条例》
如遇到条例中的情况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110联系举报。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特困人员供养(年满60周岁没有收入来源、
无法定赡养人、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
法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详情可到当地民政局救助处咨询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事宜。以当地民政局答复为准,千万
不可道听途说听取似懂非懂的人的说法。
温馨提示:以上救助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救助,具体执行情况需要到当地的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咨询为准。
如: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3828120 洲心街道民政办咨询电话:3503089
就业指引:
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争议仲裁
自考须知:根据教育法的修改,不要办假证,也不要找替考。
不然你一辈子都得背着可能被撤销毕业证的压力,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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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信息:
日常学习过程中父亲侵犯孩子财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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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Date):
[2017-12-28 T 17: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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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茹筠
作品名称:婚姻家庭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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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说明:
全面、实用的婚姻家庭法律常识。涵盖婚姻家庭法律相关的各个方面。
网站小编提供给各位读者的参考内容:“经典案例。父亲侵犯孩子财产案件。2011年11月,朱某与余某夫妻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相关的离婚手续。针对财产分割,二人协议如下:男女双方同意将自己名下共有产权,即原有的一套三室一厅住房、家具以及20万元存款都归在儿子朱晨名下。朱晨现年8周岁,腿部残疾,无法正常行走。朱晨的这份财产暂由其监护人监管,等到孩子18周岁成人的时候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儿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上,因朱晨长期与祖父和祖母生活,所以,孩子的抚养权归父亲朱某所有,而朱晨的财产也由父亲朱某负责监管,对此余某表示同意。母亲余某每月支付600元的抚养费,并且约定每周探视孩子一次。在离婚半年后,余某得知前夫朱某为了扩大生意,需要向朋友借款,在没有征得儿子和自己同意的情况下,便将属于孩子所有的住房抵押给了借款人,一旦这笔借款无法按时偿还,属于朱晨的房子就将属于他人。为此余某很是焦虑,她对儿子朱晨的未来感到担心,因为一旦朱某经营不善还不上借款,房子就会归了他人,孩子将来就没有了保障。于是,余某要求朱某撤销抵押协议。但是朱某却说他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以及财产的监管人,现在朱晨还没有年满18周岁,作为监护人,他可以代替朱晨作决定。无奈之下,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朱某所签订的借款抵押协议无效,并且要求撤销朱某对朱晨的监护资格。那么,法院对余某的主张是否支持呢?律师在线:本经典案例涉及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被监护人虽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仍然是完全民事权利能力人,依法享有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以保护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而不是损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条的规定,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监护人应当赔偿被监护人的损失,并可能依利害关系人申请而丧失监护资格。在本案中,朱某与余某在离婚时,达成的将房产和存款等归在儿子朱晨名下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而根据我国房屋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房屋过户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反之,则不具有变更产权的效力。也就是说,朱某与余某想要朱晨赠与儿子的房子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前,房屋仍然归朱某与余某共同所有,而朱晨因父母的赠与行为对该房屋有期待权。在房子的抵押问题上,作为朱晨监护人的父亲朱某,虽然有权利对房子进行抵押,但需要经过共同产权人余某的同意,朱某在没有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将房屋抵押,损害了余某的共同所有权,也损害了朱晨的财产期待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五款的规定,可以认定该抵押行为无效,可以撤销借款抵押协议。同时,朱某的行为损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监护,余某主张撤销朱某监护资格的上诉是正当的,法院予以支持,可以改判余某为朱晨的合法监护人。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二,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条: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时,应当将教育计划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结合学校的计划,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教育。第十一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应当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第十二条: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准备就业的未成年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应当将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教育纳入职业培训的内容。第十三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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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过程中猜您的疑问:
问:自考学历为什么不承认?自考本科找工作被拒?
后悔读了自考?自考本科有用吗?自考就是骗局?自考学历入职被拒绝?
自考本科单位承认吗?
答:自考是高等教育组成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东省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若干规定》
均有明确规定,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法律法规
认可有效的学历证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纳入法律范围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有的
用人企业不认可是他们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意识,在中国社会轻视法律存在的人还是有的
不应该太看重那些不承认自考学历的现象。必要时我们在就职时遇到违反法律规定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
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承认自考学历是
对自考存在一种偏见、人才观念的一种态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违法行为。我们
不应该为了有的用人企业不认可就不选择自考,毕竟自考是成才的一种机会,它可以让您
改变命运的机会,如考取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您创造机会、
创造条件的。参加自考是获得文凭、获得知识的机会,就业、创业重要的是个人
能力得到提升、个人的综合能力(学科专业能力、分析能力等)的培养。
问: 自考流程是什么?全国自考报名系统入口?自考怎么报名?
答:自考的流程是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现场报名或自考办官方网站、自考办委托的考试报名网站(详情咨询自考办,自考办联系电话可“114”查询)网上报名课程 → 购买
教材 → 个人自主学习或参加社会助学机构(全日制、业余助学)、网络助学学习 →
在考试当天前查询考场等考试信息 → 参加考试 → 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合格 → 实践
考核课程通过 → 论文通过 → 在指定的时间内在每年6月、12月申请毕业 →
最后获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问:自考本科含金量高吗?自考本科需要什么条件?
答:含金量一说没有绝对的说法,招聘看用人企业的用人观念、
人才观念决定的。我们在选择自考专业时更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势
去考虑,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择了合适自己的专业去
深入钻研才有可能学有所成。自考不受年龄、学历层次限制的,自考本科
只要是中国公民均可以报名,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需要提供
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可以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电大、
自考的、网络教育的)。
问: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多少?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自学考试难吗?自学考试要多久?
答:自考的真实通过率是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参加考试人数(有些情况下
出现考生缺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应考人员自身
知识强弱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很难控制通过率的。自学考试的专业是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需求开设的,详细专业情况可以百度搜索你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考办官方网站查询。自学考试难不难或考多久,要
看考生的知识基础、个人接受能力、在课程学习上付出的程度上、应考心理
等有关。
问:自考辅导机构哪家好?自考辅导班需要报吗?
自考辅导机构押题准吗?
答:自考辅导网校哪个好?作为评价一家网校的优劣要综合考虑,
师资、办学时长、网站规模、办学资质等来考虑。自考是在接受
大学教育,大学知识都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报自考辅导
班在老师的讲授和指导下学习会更轻松、更快掌握考核知识点,
一本自考教材可能会因受到编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可能对部分人
的理解存在欠缺,如果不报辅导班在学习自考教材的时候遇到不明白
的知识点在借助其他参考书时也不一定能够解决,而通过辅导班学习不但可以
能够在老师的讲授下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供答疑以帮助您
解决问题。从而让您少消耗更多的时间在困惑问题上面。自考辅导机构押题
不一定准确,虽然自考辅导机构的老师有着多年的辅导经验,但自学考试
是教考分离的,教的老师就不得参与考试命题,参与命题的人员就不得
参与辅导工作,并且命题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泄漏考题,泄漏了考题的
要依法追究“泄漏国家机密罪”论处的。所以不要抱着辅导老师押题来
通过考试的心理。